【八下政治】政治全书重要知识点(附图表)
政治八下全书重要知识点
我国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所系命运所系。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贫穷是人权的最大障碍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
宪法原则: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其他国家机关对人大负责)
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监察委员会是监察机关,
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称司法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人大代表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我国立法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权力是把双刃剑。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基本活动准则。我国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要坚持依宪治国,加强宪法监督。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宪法监督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宪法监督的内容:1合宪性审查和监督2.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的违宪行为
保障宪法实施:国家要坚持依宪治国、加强宪法监督,
公民要增强宪法意识,学习宪法、认同宪法、践行宪法。
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行使权利有界限、维护权利守程序。
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维权方式:和解(当事人协商)、调解(调解组织)、仲裁(仲裁机构)、诉讼(人民法院)
公民义务:
公民基本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
其他义务: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人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劳动和受教育即使权利也是义务
权利义务相统一,要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义务具有强制性
“权利义务”警示:我们要依法履行公民义务,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违反义务须担责,公民权利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我们要遵纪守法,公民要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
根本政治制度:(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1.(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基本经济制度:1.(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3.(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通过国家机构行使国家权力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政府 国家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
国家司法机关

人大代表的职权: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组织(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职能:政治协商 民主监督 参政议政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在国家统一领导下自治
居民、村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居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本和集体成分
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等
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国家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分配:1.按劳分配(生产资料公有制)
2.按生产要素分配
3.社会保障收入
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①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②任免权 ③外事权 ④授予荣誉权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行使监察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监察机关的职责:①监督职责 ②调查职责 ③处置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行使监督权
法治精神:追求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
法治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保证。
自由、平等、公正、法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法制的价值追求:追求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
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自由是有限制的相对的。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法治是自由的保障,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
社会主义法制基本原则之一、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