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医师、护士首次注册、重新注册、变更延续流程、材料和办理地点
关于注册执业证书的更多问题可以在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中查询
首次注册:
(1)医师首次注册执业证书
首次注册应在获得医师资格后2年内完成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护士首次注册执业证书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助产)临床实习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相关材料;
(五)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申请首次注册的提交在我省教学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重新注册:
(1)医师重新注册执业证书
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
重新注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2)护士重新注册执业证书
以下情况需要重新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重新注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的相关材料;
(四)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五)以下两种情形应同时提交在我省教学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1)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申请首次注册的;
(2)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而申请重新注册的;
上述所有表格均可在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表格中下载
办理地点:
金华市
市属: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双龙南街858号)三楼北区综合审批区F25、F26窗口
金华市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服务外包产业园1号楼)一楼无差别受理A区A1-14号
金华市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光南路1329号)二楼后台集成审批区卫生健康局窗口
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一楼19号窗口
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东阳市江北街道艺海北路388号(总部中心))B栋1楼无差别窗口
义乌市政务服务中心(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一楼D岛综合窗口101-120号
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金城路21号)2楼商事登记综合窗口
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浦江县浦阳街道仙华路68号)二楼54-55号窗口
武义县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北岭新区湖滨路15号)一楼卫生健康局C05窗口
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一楼C9综合窗口
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双龙南街858号)三楼北区综合窗口F27
咨询电话可通过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办理地点中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