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受伤 告诉无门
我是一名73岁老人2022年8月11日在昆明地铁福德镇,由于地铁启动,不正常受伤导致右膝关节骨折,地铁公司派一名保安送我去医院,途中又折断了我一根肋骨,地铁公司工作人员当时说,安心养病,不用担心他们是国企不会跑的,所以我没报警,也没有在第一时间调取监控。 半年后我能下地了,找地铁公司谈医药费,没想到他们口风完全变了,只给一点点,赔偿不到全部费用的1/10,而且要求我们承认是自己受的伤,给的是人道主义赔偿。我多次打市长热线得不到妥善处理,后来找到地铁公司的上级轨道集团,一位领导很客气,很诚恳的建议我去起诉,说是法院会组织诉前调解,到时候有法院的调解书,他们公司就可以多赔一点,而且不用交诉讼费。我竟然天真的相信了,正是起诉这一行为断送了我所有的救济途径。 事实并非如此。法院并没有组织双方调解,而只是打了个电话说对方同意赔付的金额比之前又减少了2500块钱,问我同不同意? 地铁公司凭借强大的法务部门以及专业律师团队在庭审中歪曲事实,隐瞒证据。出事的视频就莫名其妙被覆盖了,弄断我肋骨的保安也失踪了。更离谱的是地铁差不多5分钟一趟,我自己几点上车,上的哪趟车,我自己都答不上,地铁公司在视频被覆盖的情况居然提交出一份1075次车辆运行图,证明我当天乘坐的车次运行正常。而据我了解,根据侵权责任法,在公共场所造成损伤的,应当由管理者承担侵权责任,而且这个赔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应该由地铁方举证自己没有过错。然而运输法院在双方都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釆信了地铁公司单方面制作的证据客商登记表,证明那趟列车上只有我一个人受伤,所以列车运行是正常的。这是什么强盗逻辑?法院完全无视地铁公司两个站台之间相互推诿,严拖延救治,以及保安送医途中行为不当二次受伤的事实。就判定我方是故意行为,自身有重大过失。判我败诉。 我没有能力聘请律师,也不懂法律条款,法官问什么我就老老实实答什么,这是一场不平等的诉讼。尤其在庭审当中,因为我不会答辩技巧,法官多次打断我,不让我把话说完。乘客和交通服务提供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这是一场不平等的诉讼。 收到判决书当天如晴空霹雳,我不但一分钱拿不到,还要承担诉讼费司法鉴定费,这对于我和我的家庭无异于雪上加霜。 在伤痛折磨一年的治疗过程中,地铁公司没有过问伤势,没有垫付一分医疗费,故意诱导我去起诉,现在我真是告诉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