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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购买问题房屋一年多,开发商说好协商退款房屋迟迟不解决

2022-01-10 21:02 作者:湖北视界  | 我要投稿

业主购买问题房屋一年多,开发商说好协商退款房屋迟迟不解决

近日,家住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龙湖新壹城业主舒先生投诉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舒先生今天早上打电话向湖北电视台记者反映2018首付35万元购买的房子,30多个平方双层公寓房分期付款,房屋图纸结构都没有让他看,结果给钥匙时候看到房屋结构和合同上的说法不一样。和广告宣传单也不一样。
一进房屋门口就可以看到弱点电井,房子变成刀把形状,家人不敢居住,也租赁、卖不出去,多次找到开发商协商一直没有结果。房子内部有近7米的白色管道占用家里的房子0、5面积。根本不能做空间的二层阁楼,这样房子空间都占用,旁边就是电井配电房影响他居住环境。当时,舒先生购买楼盘房屋时出售楼盘人员给他说,这个楼盘和贴的广告都很好,他才购买的,到最后交房和合同说的不一致,舒先生觉得被开发商欺骗,要求开发商退款,至今已经拖了一年多,他花费69、9万元购买的双层公寓与合同不符,由于开发商虚假宣传,舒先生多次协商找开发商要求退房退全款,但开发商一直不同意退房退款,多次协商没有结果,只有寻求媒体帮助。

湖北省知名律师李晨发表意见告诉舒先生。首先,购房者可以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的具体约定,认定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在认定违约责任时采无过错原则。也就是说,无论开发商是否有过错,只要其未履行合同义务,就要承担责任,除非有法定的免责事由。其次,购房者应就违约责任与违约的解决办法与开发商进行积极地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根据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纠纷解决办法,采用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一般来讲,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湖北电视台全媒体记者石磊、胡汉平、廖志敏、鲁新实习生余雅培、吴霞、伍平兰釆访报道



作者:中国视界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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