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皮里面黄瓜丝,小小黄瓜大能量!
最近比较烦,比较烦,比较烦,黄瓜它为了出名不择手段,只要加上丝儿在后端,瞬间出场身价翻上千番。

近日,上海一家餐饮店因凉皮中放黄瓜被罚上千元,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餐饮行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餐饮经营项目登上热搜。
具体事由为,当事人经营项目为“餐饮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情况下,于店内加工切配黄瓜丝作为凉皮配菜,在店内及美团外卖平台经营含有配菜黄瓜丝的凉皮。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遭到处罚。

此事并非个例,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超上千家餐饮店因相同原因被处罚,处罚金额都在500元至5000元不等。
此前广东就曾因“拍黄瓜”凉菜,遭到没收收入,行政处罚万元的罚单,就是因为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情况下,加工及出售冷食类食品。

目前食品法规定冷食必须要有冷食类经营许可证,但对于小餐饮店以及只在夏季临时增加冷食的一般餐饮店而言,申请冷食经营资质,不仅要准备专门的冷食类操作间,还要办齐各种冷食加工设备、消毒设备,动不动数万元的成本投入,根本不是这些小店承受得起的。

站在法律法规的角度上来讲,上述餐饮店被罚并不冤,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文义清晰、范围明确,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并无不妥;
但是站在餐饮企业层面,一份售价几元十几元的凉菜,需要上万几万元的设备来制作,一般餐饮店需要几年才能收回成本;
最后站在消费者角度,凉菜本来就是经济实惠的小菜,通常都在消费者面前直接加工制作,如果进行条条规范,不仅会增加菜品的不透明度,还会增加消费者购买成本。

食品安全法的立法不能太抽象,不易脱离社会现实,对于餐饮企业和小餐饮经营者管理模式应当有所区别,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应该与时俱进,及时适应新的环境,解决新的问题,从而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