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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市场展望系列5——中国全国碳市场的运行情况1

2022-04-19 09:00 作者:舍得低碳频道  |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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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大家分享了碳市场展望系列的第四部分:2020-2021年新西兰碳市场碳市场概况


今天和大家分享第五部分:中国全国碳市场的运行情况1



2021 年 7 月 16 日,中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地方试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并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中心位于上海,碳配额登记系统设在武汉。企业在湖北注册登记账户,在上海进行交易,两地共同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支柱作用。


目前全国碳市场覆盖的重点排放单位为 2013-2019 年任一年排放达到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 1 万吨标准煤)的发电企业(含其他行业自备电厂)。发电行业成为首个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纳入重点排放单位超过 2000 家,这些企业碳排放量超过 45 亿吨二氧化碳。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全国碳市场和地方试点碳市场并存,尚未被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将继续在试点碳市场进行交易,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地方试点碳市场。交易产品为碳排放配额(CEA)现货,可以采取协议转让等交易方式,具体形式包括挂牌协议交易和大宗协议交易,并且规定挂牌协议交易的成交价格在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0%之间确定,大宗协议交易的成交价格在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30%之间确定。 


2021 年 10 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碳市场主管部门抓紧完成第一个履约周期的配额核定和清缴的工作,加强和全国碳市场相关系统的对接工作,督促和指导重点排放单位完成配额清缴,确保 2021 年 12 月 15 日 17 点前本行政区域 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 月 31 日 17 点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重点 排放单位可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消配额清缴,但不能超过应清缴配额的 5%。


1、重点排放单位地区分布差异较大 


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首个履约周期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涉及 2225 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这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全面和直接的落实到企业,通过市场倒逼机制,推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


全国碳市场覆盖重点排放单位分布情况:




重点排放单位在不同省份间的分布存在着较大差异。重点排放单位最多的省份是山东省,重点排放单位最少的省份是海南省。山东省和江苏省覆盖的重点排放单位均超过了 200 家,远远高于其他省份,而海南省覆盖的重点排放单位只有 7 家。


碳市场展望系列的第五部分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明天和大家分享第六部分的内容:中国全国碳市场的运行情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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