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仙:那一天(1978)(节选)
就在这个时候,泰一认为这正是他献出自己的生命进行抵抗并号召人们投入斗争的最好时刻,便抱着那本“劳动标准法”给自身浇上汽油,点着了火。这样,他就给无法兑现的劳动标准法执行了火刑。
在头一次知道有所谓劳动标准法这一法律的时候,泰一就象遇到救世主那样高兴得不得了,把它读了又读,反复读了好几遍。然而,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正是这个法律夺去了他的生命。因为有这个劳动标准法,工人们的正当权利反而得不到保障,工人们反而受着虐待做苦工。如果没有这种冠冕堂皇的法律,那就说不定会造成社会对工人生活的更大的关心。这个法,掩盖一切事实,为虎添翼,使恶霸企业主更加强了对工人的掠夺和迫害。因此,泰一认为那种法律应该烧毁,只有烧毁那种形式上的法律,工人们才能展开正义斗争。只有用来保障国民的权利,拯救受痛苦的无辜的人民的法律,才是值得我们去遵守的,相反,一个法律被统治者所利用,成为压迫和剥削我们软弱无力的工人的工具时,这种法律是没有必要遵守的。如果有人认为即使是这种法律也应该去遵守,那就等于帮助压迫和剥削我们的敌人。特别是,近来政府制定的法律,都是这一类的东西。所以,我们不应该遵守那些威胁我们,束缚我们的手脚,甚至妄图堵住我们的嘴,抹杀思考,以使我们不能活动的那种恶法。泰一是从这一观点出发,决意焚毁劳动标准法的。焚毁这本劳动标准法的火焰,霎时烧到他的身上,使他变成了一团火球。谁也来不及去救火了。这一瞬间,他只喊了一句“不要让我白白死掉!”烧成一团火球的泰一倒下去了,但不一会儿他又站起来喊,“履行劳动标准法!”“不要让我白白死掉!”到这个时候,人们才拿夹克盖在他身上,总算扑灭了火,可是他全身受了严重的烫伤。他只留下“不要让我白白死掉!”这么一句,快要结束自己短促的一生。我怎能忍心再去回想全身烫得使我连脸庞都认不出来的我的泰一呢!
可是,正如我在前面所说,这个集会并不是为回顾泰一的死的,也不是为他的死悲伤流泪的。在二十二岁那年,献出自己美丽的青春,焚烧着自身高喊“不要让我白白死掉!”而死去的泰一,不允许我们一味为他悲伤,也不允许我们为此灰心丧气停止斗争。我想再强调一遍,真正哀悼他慰抚他的灵魂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正确地理解他为什么死,认清他对我们要求什么,按照他的意思去实践和行动。
我要说明白,他是不能不死的,而且,死得很光荣。不牺牲自己而光要解决如此重大的问题,那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今天我们应该怎样理解他说的“不要让我白白死掉!”这句话,怎样去行动。
(本文作者为全泰壹之母李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