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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而普国际贸易|进出口贸易|浅析美术品进出口通关

2023-06-01 13:21 作者:瀚林院66  | 我要投稿

美术品进出口审批

美术品进出口相关企业应当在美术品进出口之前,向美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相关申请,美术品进出口单位指的是在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进出口资质的企业。

什么情况下我们需要进行艺术品进出口批文申请呢?

1.向境外出口或者从境外进口的艺术品;

2.以销售、商业宣传为目的,在境内举办的,有境外艺术家或境外艺术品的各类展示展览活动。

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都应申请。

禁止进出境的美术品

含有以下内容的美术品禁止进出境:

1.违反宪法确定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漏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或者传播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或者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蓄意篡改历史、严重歪曲历史的。

10.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有损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美术品注意事项

超过200件以上的复制品,不属于管制意义上的有关美术品范畴,而可能属于工业化批量生产的工艺美术产品,适用一般贸易货物的进出口的规则。

这里的“美术品”不包括文物范畴的美术品。比如,根据国家文物局规定,新中国成立后去世的著名书画家王式廓、何香凝、李可染、林风眠、徐悲鸿、高剑父、黄宾虹、董希文、傅抱石、潘天寿、吴冠中的作品应属于文物范畴,除出境展览等特殊情况并经过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出境以外,一律不准出境。

国家文物局颁发《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和《1795年至1949年间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各地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机构严格执行的标准,规范作品审核和出境限制,为防止应得到国家保护的著名书画家的作品流失出境。

列入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的书画家共140人,分为:作品一律不准出境,原则上不准出境和精品不准出境三类;列入1795年至1949年间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的书画家共245人。

根据《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目录》可知国家禁止出国的文物分三批共有195件;还有根据艺术品的年限也会有相应的政策的限制。

特别需要注意:

如果进口的美术品涉及动植物源性材料的,还需要额外提供外方”深加工证明”

如果涉及濒危物种的还需要提供<<濒危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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