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当代文学史的划分简易介绍
20世纪的中国文学有多种划分,一种是以“20世纪中国文学”,另一种处理方式是将20世纪的中国文学划分为“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 今天在这里,不讲一种通过线性时间观所述的中国文学,就是这种把上个世纪的文学作品全部一箩筐放进20世纪中国文学的方式。 那么我想讲的是这种处理方式:划分为了“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 “现代文学”一般指的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到40年代末期的文学;而“当代文学”则指50年代以后的文学。两个位置的划分主要是中国上世纪十几年代到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结构的不同。 首先,我们先讲述“现代文学”。“现代文学”发生时期指“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到40年代末期的文学。在这里“现代文学”对标的是一次中“古典”“传统”观念的否定。就比如我们现在熟悉短篇小说的形式跟中国“古典”“传统”观念是不同的,前者认为短篇小说应该是一个人人生之中一个横截面式的切片,而后者一般会是要把人从出生写到死亡,就类似于纪传体通史《史记》中那种写法。所以,“现代文学”是一次对封建社会思想的否定。 回到历史的河流里,中国的封建帝制是存在一个无上的君主。这个时候,人是处于一个前现代时期。所谓前现代,一般指人的社会地位概念信仰是有一个唯一确定的外部宏大叙事的。同时,中国在辛亥革命前,还没有一个确定的宪法——以奠定普遍的人权概念(类似法国大革命那种《人权宣言》宣告君主[特权]的死亡)直到1912年,中华民国第一部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开始实施——在法理层面上确定了普世价值,所谓人权平等,但它还不够完全。旧社会的价值观依旧残留在当时的社会之中。所以新文化运动,它是一次在思想上掀起波浪的尝试(一般会认为新文化运动是从1917年胡适发表文学改良算起,到五四落潮。)现代文学可以认为是一次对中国传统的否定。 直到三四十年代之交,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在分析现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之后,又建立了一种将政治社会进程与文学进程直接联系,以文学社会政治性质作为依据的文学分期框架——这为后面新中国成立之后,社会性质产生改变,那么文学也要相应做出转变 奠定了基础。 那么按照这种观念,1949年新中国成立,社会性质发生改变之后(插一段毛泽东的话)“新文学”又有一个不同的意思了。如果说先前的“新”是五四时期对标中国传统(反封建、反礼教)知识分子企图救亡图存,济世的一次不同,那么这一次文学的“新”是意味着要开始创作以无产阶级社会文化思想为领导的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 因为两者都是一种“新”,而且两者的关系也呈现着上升的生成过程,如果都用“新文化”来定义,那么会产生问题,究竟在说的是什么呢?因为都用一个叙事可能导致文学意识形态内涵的模糊,削弱一些文学发展的目的性表达,因此出现了用“现实文学”指代1949年以前的“新文学”趋向,而用“当代文学”指代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的“新文学”趋向。 总结一下就是,这种划分的原因是“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的内涵不同。 现代文学更多可以被认为是在一个中国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一个政治上非常混乱的时期,知识分子渴求国家民族能够抵抗列强,重新再站起来,在此之中对于新社会秩序的各种探讨和尝试——一次对过去的否定,对很多事件的否定。 当代文学更多是新中国成立之后诞生的文学,但是这其中又有许多流派。在五十年代会一般存在一种指导思想,指导作家创作与无产阶级生活息息相关的现实主义文学。在这个时期,赵树理的文学是一个典型。当然,后面当代文学不止只有这种表现。但是在这篇文里,阐明“当代文学”和“现代文学”划分的目的,已经达成,故不再进行延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