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做不出”套路了?

up的意思很明确——不要与原则相悖。
例如在社会中,各个现实中发生事件都可以根据宪法酌情调整各类法条/规则,但是不能与宪法大纲相违背。
体现在游戏中,游戏设计师看到一些不合理,不平衡,不能维持多样性,公平性,竞技性的玩法时,会做出很多与底层游戏机制自相矛盾的规则修改。
这是拍脑袋决定,是幼稚园操作,是合订本,是自己打自己脸,是指鹿为马,是dictatorship。
这会使人们对游戏设计师甚至游戏公司失去公信力。
这同样也引申了下面的问题:
评论区提到的在亚运会中,电子竞技运动的规则调整相较于传统运动是不稳定的,不合理的...
我想主要原因也是因为传统运动的规则修改需要各国行业人员参与到一个协会/委员会进行民主性质的讨论,来进行可能的规则修订。
而电子游戏的规则设计是由一个私人公司独立调整的,即便公司内部有着意见交流,即便游戏的参与者可以在互联网上向公司提出意见,但是私人公司仍然有着游戏内容的最终解释权,而民主的决策则是目前电子竞技中所缺失的环节。
但是如果增加民主环节,可能会对游戏的规则修订,新的游戏内容的增加产生影响,比如一个新的英雄的加入需要讨论很久才可加入到游戏中。
不过我认为:
相较于传统竞技运动,电子竞技还是一个新生儿,希望大家可以对电子竞技多一点宽容,在比赛规则和裁判方面,电子竞技也需要借鉴传统竞技运动的经验,并逐步完善自己的规章制度。
对于电子竞技的发展和普及,我们应该保持开放的心态和宽容的态度。电子竞技已然成为了一项现代社会最火热的脑力,反应力,合作能力的竞技运动。我们应该欣赏电子竞技所带来的乐趣和挑战,作为游戏玩家与社会公民,参与到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