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古典哲学讲演录》(康德的道德学说)3
三、作为绝对命令的道德律
那么这个自由意志是什么呢?它就是道德律。我们之前已经讲过了,道德律,是一种无条件的命令,纯粹实践理性的法则,它不受任何外在感性条件的束缚,单凭它自身的理性的规律而设计自己的行动。这样的一种行动遵循的是一条无条件的命令,我们又称之为绝对命令。那么绝对命令作为实践理性的法则,就是纯粹实践理性的法规,这是一条什么法则?他是这样表述的:
“你要这样行动,使你的意志的准则同时也愿意它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则那样”。
那么你按照这样一种准则来做,这就是一种定言命令的表达,一个普遍的公式。准则和法则不一样,准则是主观的,你行动的时候要采取一条准则,但是你在采取你主观的准则的时候,你要考虑它能够成为一条客观的、普遍的法则。法则是客观的,我们也可以翻译成规律。但在道德领域里面,我们将其翻译成准则。
所以你做任何一件事都有你主观的准则,这就和动物不一样了,动物没有什么准则,动物只有本能的冲动,人就有一条准则,每个人都会按照一条准则做事。哪怕是你自私自利,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也是你的准则。这个东西对我没有好处,那我就不做,这也是你的准则。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私的人有他的准则,但是他没有法规。所谓没有法规就是说,他只是拿这一条准则来让自己这样做,而不希望别人也这样做,因为自私自利的人总是希望别人大公无私,要是别人也自私自利,那他就捞不到什么好处了。所以这是非理性的,因为这条自私自利的准则不能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则,而理性就是要最求普遍的法则。你的准则哪怕是只针对你个人的,你也要使它达到普遍性,也就是别人也能同样如此。这有一点像我们孔子讲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他们的哲学基础是不一样的,康德是基于理性的,孔子是基于感性的,仁义之心,恻隐之心。他们的前提不一样,但是他们的表述是相近的。
康德的道德是建立在理性主义上的道德,我们都知道说谎是不道德的,但是没有证明,康德就对说谎为什么不道德进行了证明。因为一个人说谎的时候,他就是将说谎当成一条准则来使用,但是我们只要按照理性想一想就知道,这样一条说谎的准则,我们是无法将它普遍化的,所有人都把说谎当成自己的准则,行不行?康德说是不行的,这样一来,就没有人再说谎了,因为大家一开口都知道对方说的是谎话,那还用得着说谎嘛,说谎无非是欺骗人家,但是如果所有人都知道大家都在说谎,那就没人上当了,自然也就没有人会去说谎了,说谎一旦成为一个普遍的法则,那我们会发现,这个说谎本身自我取消了。
所以说谎这个准则我们就知道它不是一条普遍的法则了,由此我们断言它是不道德的。道德不是先定的,而是推理推出来的。就是说,道德在康德那里是基于理性之上的,它是要证明的,是要讲道理的。你要说这个事情是道德的,你要证明出来的,而不是说你从一个既定的,人们认可的道德原则出发,再去使用理性,凡是不符合这个道德原则的,就是不道德的,不是这样的。道德不道德不是你说了算的,不是规定好的,不是一种风俗习惯,它一定是需要人们运用理性来做出判定的,什么是道德的,什么是不道德的。所以康德还说,自己给自己立法,所谓道德,它的根据就在于,如果有一个法则完全是你自己根据你自己的理性建立起来的,而不是根据他律所接受下来的,那就是道德的。哪怕你最后发现你证明出来的道德律都是已经认可的,不能杀人啊,不能说谎啊之类的,但是你不能直接拿来用,而是要经过你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