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二级资质申请条件
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智能化二级资质申请条件:
1、企业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的人员齐全;目前,已经不在进行考核。
4、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6、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建筑智能化工程资质申请成功后,可以承包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电子工业环境工程、电子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
注:新政出来后电子与建筑智能化资质、城市道路照明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资质合并成建筑机电安装资质,这也是该项资质的第三次合并。以后建筑智能化公司可以直接办一个建筑机电安装资质就可以接手建筑智能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