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了
前言
夏天应该是风光旖旎,荷花晌开,喝着柠檬水在路灯下与朋友聊天的舒服场景,可这个夏天我没有坐上我喜欢的327公交车,每天门口我都能看到这辆车可已经没人敢坐,我静静的坐在角落,看着,等待明天有没有人来找我玩有没有人来骂我,有没有妞儿跟我表白,看着一切的一切,我一点都不在意,我想起上一个夏天,我和朋友去世博园,和外国人谈论胡子学,在爱尔兰看曾经受英国和维京人压迫所创造的舞蹈,或是在炎热的天气晚上透露微风配合冰镇啤酒,吹着牛逼。怀念那六号线一号线十号线地铁我必经过的公主坟,五棵松,慈寿寺。在这些地方都是我曾经的回忆,如今,人去楼空,立竿见影,不禁有几分未语春容先凄惨咽的感觉,我熟悉的td30也变回来td11”,依然有些凄凉,夏天的夕阳透进窗户照到一株绿萝,绿萝后面打着鼓的我早已没了当年的韧劲,但求多福,卿卿误我 我误卿卿。也许在清早,坐在地铁上,看着工业基地中突然出现的网球场,你带着口罩,回忆以前的问题,不知为何你回忆着,忆着。想去体验纸醉金迷又想去看看青树翠蔓,蒙络摇缀的景色,倾斜的角度看着移动的车厢,忆起往日。 立夏
5.5立夏,一个昼夜交替开始变化的季节,与往常不同,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是浑浑噩噩,总想干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干一些即能充实生活也可以陶冶情操的屁事,琐碎的零件装在一起不就是一个片段吗,几个片段就是一个生活。炎热的季节总是会很迷茫,所谓的迷茫,是没有目标,没有明确的方向,不知道干什么,然而所谓的娱乐实在是太低级了,但我又不喜欢精致的生活,所以,喝着啤酒撸这串已经算是一件高雅的事情了,或者在自己的工作台上修吉他,有时看着红灯变绿灯的一刹那也是一种享受,随着季节的炎热,开始变得寝食不安起来,也许是累了,也可能是没有办法维持情绪吧,于是我们应该抛下一切的烦恼,去创造,去想象,未来的憧憬,现实的期望,以及适当娱乐,可能往往大城市交通慢速度快吧,一切匆匆忙忙的人,忘记观察身边的事件,剩一个游手好闲的我记录着各种瞬间,回到我的猪圈慢慢整理。面对各种问题你应该保持微笑,既保持风度还很气人,对于哪壶不开提哪壶的人我也只能默默听着,毕竟这是硬伤,我听够了嗯,哦。所以我可能不会再去主动找别人谈论有的没的,与其听嗯哦好的,不如和朋友出去玩。多么充实多么快乐,小时候我曾因为想象力过于丰富,得到了作文一等奖,长大的想象力被说成了不切实际,冰冷的文字其实也能增进感情,原本无罪的人也会有罪,原本有罪的人借着自己的肮脏点赚取他人的信赖,导致无罪的那个人被施暴,被谩骂,被嘲讽。于是他靠着自己坚韧的意志挺过来了,这时有罪的人过来假装安慰无罪的人,无罪的人觉得要翻盘时,有罪的人偷偷上了膛,一枪击毙,可是无罪的人还没死,所以有罪的人把无罪的人送到医院,接着为无罪的人包扎伤口,于是连枪口都能顶住的无罪的人慢慢的变得无情了起来,同时无罪的人无敌了,不再惧怕任何事情,有罪的人就一直折磨他,故事的最后。大家不在欣赏有罪的人的肮脏点,都纷纷散去,也没有人给无罪的人道歉。无罪的人练就了一身无敌的防御性,也不在相信任何人,可是无罪的人每天都会发疯,冲着有罪的人虚伪且诱惑的外表不停的夸赞,之后杀了有罪的人。于是所有人都有罪了。一个烂尾的故事,一个无聊朴实的结局,一个真实的案例,这个故事是我自己写的,它的名字叫《疯子与狐狸》。诡异吗?是的很诡异,也很无脑。甚至很枯燥,但这个故事只有懂的人才能领悟。人天生就不一样,别拿谁和别人比,做到就好,弹琴时我每次会想要一种什么风格,脱俗的?爆裂的?或者装逼的?最后发现一切都只是为了显摆,装的自己有逼格。

蛤蟆
这天,下了一天的雨,之后趁着天气凉爽,我没事出去溜达顺便买包华子,之后在马路旁我看到突然地动了一下,吓得我赶紧跑了两步,之后回头一看是一只蛤蟆,窝在水里,一动不动,我在后面看着它,好像它和我一样,它明明可以离开水去更多的地方,可是就算有车来过它依然在哪里不动,我等了好久,最终它还是没有动。大家都在自己的舒适圈里,没人愿意不要,都想搞出点轰轰烈烈的事情,可真要实践起来都是想过平庸的生活,胆小懦弱,也只能和老鼠相媲美了。也许很多人奔波在他人的拥抱里,别人的训斥里,而我,只会在傍晚的夕阳映射下,弹一段琴,我也懒得费尽心思的去讨好别人,有什么说什么。写诗,我很喜欢写诗,虽然菜的一批,但是也总有莫名其妙出名的时候,只是发泄情绪而已,没必要太认真,和这只蛤蟆一样,不懂得来自世界的原因,却总会在雨后的马路上歇歇脚。都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觉得想吃天鹅肉的蛤蟆一定是值得敬畏的,因为它知道不行,但它有理想,这至少比连肉都不想吃的蛤蟆好多了。别看待别人的眼光,别人觉得你奇特,你多余,你不在乎就好,天涯难寻知己,而我却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并且还是十分纯洁的友谊,很懂对方,也愿意把什么事都说,所以谁都从不是令人夸张对待的对象,就像那只蛤蟆一样,我很好奇它为什么这么与众不同,别人也好奇我为什么对着一直蛤蟆看这么半天。那只蛤蟆见到我只是怕被踩死而往前挪了一小步。我也没有因为它而感到害怕,反而凑的更紧去欣赏它,它和我都一样,不厌其烦,表现滑稽,厌恶争执,在保证自身的情况下也不怕任何事情,所以我和这只蛤蟆一样,自取其辱,也不以为然。我曾经热泪盈眶为了一个感动的小作文,现在谁离我远去我也只是笑笑,然后默默的说一句,可惜了。明月从古至今,人们看到月亮总会想起点什么,就像李白所写: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那样。可是真的像他们说的那么简单吗,在一切寂静时,发动机的轰鸣是一个小小公交车对城市的怒吼,他不公自己不在城里,而在一个远郊区,气的他让我听到了他的嚎叫,我也气的拿起琴开始燥,我的喧嚣也化为了父母的劳动力。话说回来明月确实是可以陶冶情操的,不仅是半夜发骚,也可以是感悟哲理。我小时候总想去田里,那个路跟迷宫一样,山里风景也好,后来总想去城市,因为那里繁华,再后来觉得在家挺好,随随便便玩就挺好,别那么多废话了,于是我就死在了这空荡的家中,别总带着情感去那些所谓的地方,一旦你的情感没了,这个地方那些事,只是你悲痛的回忆,我想让月亮帮我指引方向,可是它说你不需要。你曾经为了某些小事热泪盈眶,长大后发现那只是爱上层楼,但是到真的热泪盈眶时,你只是笑一笑,说句:哈哈哈哈哈我习惯了这些。可是你明明第一次理解别离。一切还是变了,变得那么不堪一击,变得语无伦次,甚至已经忘了昨天的事情,当你睁开眼还是熟悉的场景,但你明明知道这些回忆是回不去的,你能在里面的时候只有梦到,有些人再也回不来,有些事情你也再也不感兴趣。淡忘一切需要时间,和沉闷的生活的迫切,你最不舍的也会成为那些迷乱的往事,就当一切没有发生过,你就当做了一场梦吧。而这场梦只是你人生中第一个小点而已。他们丢失的是灵魂,你丢失的是精神,多数人放弃精神寻找灵魂,很多人放弃生命寻找快乐,但是一切的开端只是因为一种刺激,因为谁都不想芸芸众生,而我却指着明月骂了一句,你别**回来了。想念一个人,可能有很多种,她会使你快乐或悲伤,你在一瞬间可能会想到很多人,或是触景生情想到多少年前的人和事,但你最想念的人一定是看到一轮明月后不禁嘴角微微上扬,想着何时能相见的那个人。 酒精
今天我请我的朋友喝酒了,他不能喝多少可是他依然往死了喝,因为他的伤感早已盖过了他的酒量,我唱了首自己写的歌,我不指望他能从为情所困的事情走出来,只是劝劝他,比起每天伤感不如每天乐呢,比如你下周去搓澡,那么你这周就要努力学习,把某件事作为现在的目标是一件可贵的事情,注意力放松,把所以事想的很简单,打着十分的自信去做许多事,搞不懂居然有很多人在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并且难过至极,许多人奉献的青春,离去时伤感,所以释怀吧为情所困的人,相爱吧终有一散的人。后来我的朋友开始每周都找我喝酒,我们私自谈话的时毫无防备,想说什么说什么,我会让他放松自己的心态,我告诉他如何放宽心,毕竟我是经历过的人,然而这也给我少年时期带来了极大的阴影。其实酒精就是一个幌子,大家的悲伤都只是暂时的有人不想承受痛苦罢了。 我已经连续泡了一周酒吧了,同一个酒吧,同一个位置,等同一个人,那个人在四月一号号的午夜一点二十六分把我的微信拉黑,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也不曾和她有任何联系,我只记得隐约的记忆中她去了国外,我总想找倒她,哪怕只是一个去向,可春色啊不过万宛若江南,故事的无聊结尾就是我放弃了,谁也没见到那个总是浓妆艳抹,生活乱却懂事的人。
香烟
我抽烟,不懂时不管好烟烂烟我都抽,后来就开始抽万宝路和金桥,我抽金桥是因为双棒儿的金桥姑娘,所以后来走到哪里我都带着香烟和火柴。有的夜晚真的太烦,不得不出去散心,前几天在某个天桥上我看到一个小女孩拿着一个形似相机的泡泡机,她的父母,一对儿恩爱的夫妻在霓虹灯的闪烁下紧紧的抱在了一起,那时我正在桥上吸着烟,看到这一幕我的心同样被融化了,我想到我曾经也许也有过让别人羡慕的爱情,也有过痴狂的迷恋,当然现在都化作了该死的烟草,我把青春献给了没有用的东西,还沾上了烟,我的朋友有时会管我要烟我会和他们一起聊聊天,说说烦心事,我们有学习好的学习不好的,但是我们从来不会鄙视谁更不会排挤谁。然而。我们为什么抽烟,有的二货是为了跟风,装逼。有的是心情不好,而我把它当成一种习惯,我享受每一根烟陪我的时候,因为当你抽到烟屁的时候你就该扔烟头了,舍得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你得学会舍得放手,当你看到点燃时吸入一切的委屈不安,吐向空气,那些往事已经一笔抹去,我只想平凡的过一辈子,香烟是我的伙伴,它会陪我,只要我能买得到。总是有很多人问我这么小就抽烟,我对于这种问题见怪不怪,我只能说别在乎别人的看法,干我行我素的事
天桥
每周,我都会在天桥上思考人生,这个天桥有个特点,有一条路是死的所以你必须绕远,我总会站在天桥上手扶着铁栏杆看中央电视塔,五光十色的光不停的变换,在天桥上的人来去匆匆,他们看着我在这里,只是感到一丝诧异,却依旧奔波在自己的路途,的确,我也在奔波,我只是在天桥上看看风景罢了,下雪了,深冬了,我依旧是与世无争的嘴脸,对外界充满排斥,我的耳机播放着funk乐,我摇晃着走路,时不时转个圈,当走到天桥上我总会停下来看一看,我想起来几个月前还在耳机里的鸽子,现在早已成为了怀念过去的歌曲,南山南也只是喝多了的安眠曲。曾经我看到过有个摄影师在每次中央电视台变颜色的时候,他就会按下快门键,这意味着人生开启了一幅新篇章。我路过这个天桥几乎不下数百次,却每次都有没人的时候,每个人 都有不同选择,道路本无罪,有罪的是选择的人,你选错了和路里有什么关系?我手总是拿着几个散落的香烟,写着的文章,半眯着眼一遍又一遍的欣赏自己写过的作品无人问津,我总是想起冬天的下雪天,冷的让人不时打个哆嗦。我总是会呆在家中,想起去年的雪天,我对南方还没那么向往,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下课后与好朋友去买奶茶喝,可这一切美梦还未醒,天桥已经长出了锈迹。渺雾抚沙含月,当我看到这样的景象时,摸了摸手上的伤疤,突然变的喜悦起来,对着过往的车辆大喊。
鸽子
冬天了,随着初雪的降临,在泥土和化成水的雪地上,所有人都很疲惫,或许,这些人需要冷静,我删了我最爱的游戏,那首鸽子是我付出很多心血的,我虽然没参与编曲或者编词,但是我却在某个角落里帮助我的朋友支持电台,我对这篇文章其实已经几个月没动笔,也许我去学习了,我去喝酒了。那个每天沉迷写诗并且经常上推荐的已经把他的账户注销了,你应该知道,他再也回不来了,他是那个曾经火过一时,很多人发消息给我问我为什么,我只是回答,我要去学习了,什么都没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然而后三天没人注意到我,他们的关注点也许压根不在这,是啊,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美好生活。我也一样,看着紫色晚霞随着夕阳的晃动落下了西山,温暖的空气扑面而来,我走在街上,太阳也灼得刺眼。对于他们的描述,我只是说多么默契啊,的确,在我从街角的便利店卖完经典的硬盒marlboro,再去咖啡厅里一声不吭的写电台,投稿,被催稿,发布,自己欣赏,上推荐,获得在不知名软件的成就感,我曾经也许是个风云人物,但后来,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控制不住情绪和脾气,我怀疑自己是否得了躁郁症,有时抑郁有时发疯,在各种场合不管谁,只要我嗨就完了,我也没有去看过任何一个心理医生,我更没有做出过过于出格的事情,于是我觉得我自己是救世主,我是神,我是弗朗西斯,我是可以重塑别人灵魂的耶稣,我是所有迷失自我人的上帝,他们要供奉,说好话,才可以得到救赎和原谅,在救赎和原谅的背后是一个无形的组织,也许是什么穷人看不懂的东西。但艺术之王垂死于度量:艺术,总是一个让大家放松的东西,也许有人认为看不懂就是艺术,有人认为整洁哲学就是艺术,艺术的存在形式在于无形,无声,无色。一个元素,一种文化,一种象征或某种务实劳动的演变。我总是独具一格,成为同学严重的个性,老师嘴里的流氓,我不曾跟老师说我的故事因为我知道他们永远不会理解,不明白。老师一直想让我去找心理医生,但我始终没去,因为我不想让任何人掺杂我自己有趣而又孤独的内心世界,我的精神毒品凭什么让你看见?我的存在总是以两级反转的事情出现,要么我就是最无能的昏君,要么就是至高无上的皇帝,崇尚暴力美学的我在春天里被冻的瑟瑟发抖。我经常觉得熟悉一个地方但又很陌生,我看着紫色的灯照在了白布上,像是北极星的极光,我总是习惯了一个人去各种地方,可能我不适合在有思想的节骨眼上把酒言欢,我恨透了伤感情话,不是因为我讨厌丧,我只是觉得它在揭开我的伤疤,也许我用了很长时间缝合,但当你看到这句话又被揭开,我想象鸽子一样,洁白的羽毛,在西山的余晖相映下,飞到冰山上。春天突然某一天,我去晚风吹过的球场时竟感到炎热,像南方一样,我打完球,去天堂痛饮一杯,我吞下酒,酒精顺着喉咙直烧心窝,在这广阔的平原上,没有一个人会注意到在痛饮的少年,在角落里发抖的女孩,在狂吠的狗,在畅享遨游海底世界的鱼,奔赴在山峦的马蹄。大家在意的不过是戏子做的丑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