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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安徽房屋征收补偿律师-无法选择安置补偿方式时该怎样维权

2023-01-30 15:55 作者: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 我要投稿

  公平补偿,应当补偿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至少是相当的,不应当让为公共利益作出牺牲贡献的被征收人吃亏。当被征收人遇到安置补偿失公,又无法选择安置补偿方式时该怎样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某村刘女士家95年花十多万建造的350多平的房子外加200多平的土地将要被征收用于城乡结合实施的建设。征收方给出的补偿不管房屋大小,只给两套80多平米的安置房,刘女士也打听过周围房价,均在7000/平方米左右浮动。刘女士只想按照国家补偿标准获得安置补偿费用,可多次与征收方协商提高安置补偿费都不见成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刘女士最终在亲朋好友的建议下,选择了咨询专业律师,提起行政复议,最终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征收方剥夺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权利,所作出的安置补偿有失公平,责令限期作出新的安置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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