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计时93天】2021苏州大学/河北医科大学招生信息发布!

苏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2021年拟通过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计划四种招生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460名左右(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为准),招生学科专业和导师(或导师组,以下统称导师)详见我校《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与学费
基本学制为三年(直接攻博为五年),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
三、报考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考生在以往的学习或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 其他具体报考条件见《苏州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苏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博士研究生候选人”计划仅限于招收2019年入选该计划的,并通过考核拟于2021年9月进入博士生阶段的考生。
四、报考流程
(一)直接攻博: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内容请查看我校网站公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
(二)“博士研究生候选人”:是面向2019年已入选该计划、拟于2021年9月进入博士科研训练与学位论文阶段的本校在读硕士生。拟申请转入博士阶段的“博士研究生候选人”考生务必于2020年12月15日-20日期间登录全国博士生网报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报名。
(三)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是从本校硕士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并在读的全日制二年级优秀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是面向符合各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2月15日,具体报名网址、程序、要求等,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关于做好苏州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2021年拟录取的直接攻博名单和拟转入博士阶段的“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此名单占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2021年的招生计划,考生在报名前务必查看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招生情况。由于招生计划紧张,招生专业目录上的导师不能确保招生,考生务必在报考前咨询相关单位、报考导师。不管以何种方式选拔博士生,同一导师如在不同专业、不同方向、不同导师组内同时招生,该导师招生计划也不超过其招生限额,具体限额咨询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报考导师。
五、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包括初审和复审两步。考生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考核阶段进行资格复审,除审核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外,往届硕士毕业生需审核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审核硕士生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核。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
持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大学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和成绩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博士入学前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核,若在录取阶段发现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我校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档案审核
2021年我校博士生仅招收全脱产非定向考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在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其他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进行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我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对于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我校今后将其列入不诚信单位,对其单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进行严格审核。
(四)入学资格复查
录取的博士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若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六)学校设立博士生招生督查电话:0512-65227655、65227656,电子邮箱:sdyzb@suda.edu.cn。为更好地处理问题,来电来信反映问题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关于做好苏州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研字〔2020〕69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和考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苏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苏州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现将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详见《苏州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符合《苏州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要求、《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考。
三、工作程序
1.2021年1月5日前,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制订本单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模板见附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对外发布,并做好招生宣传和动员工作。
2.2021年1月15日-2月15日,申请人登录全国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同时向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
3.2021年3月4日前,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4.2021年3月16日前,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组建各学科专业专家考核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复审和综合考核,并将通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的拟录取汇总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4月上旬左右公示拟录取名单。
四、其他事项
1.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考生报考材料和考核过程的详细记录材料(含录音录像)由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保存至考生毕业。
2.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考核过程中务必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要求,规范考核,择优录取,客观公正。
3.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占用导师和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2021年的博士生招生计划,一般硕博连读招生计划为本年度本单位博士生计划的1/3左右。
4.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5.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一号,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5006
网 址:http://yjs.suda.edu.cn
电 话:0512-65227655,65227656
传 真:0512-65112816
特此通知。
链接:
http://yjs.suda.edu.cn/8365/list.htm

河北医科大学2021年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2021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84名。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招生规模为准。
一、培养类型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博士学术学位。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学制:3年。
三、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硕博连读为学术学位)3种方式。接收“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的导师已在招生目录中标明,其他为接收普通招考的导师。如2021年实际招生名额有较大增长,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调剂至只接收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的导师名下,进行复试录取。本简章主要面向普通招考及“申请-考核”生源。
四、报考(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规定,并体检合格。
(三)报考统招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报考统招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且获得医师资格证书(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2.已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往届生或应届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须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职称证书),以上相关证书所涉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五)只获得硕士学位(无硕士毕业证书)者,还应至少具有1篇近3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期刊(CSCD)及其以上期刊发表的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论著。
(六)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英语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3.GRE成绩30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4.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5.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医学或生物学学位;
6.参加2020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学博士外语入学考试,英语成绩≥55.5分(仅限河北医科大学考点考试成绩有效);
7.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身份在SCI(E)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七)其他条件:
1.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所报考导师联系,经报考导师同意后,由报考导师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后续报名通知中提供下载)首页相应栏目内亲笔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如有伪造导师签名等提供虚假信息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报名考试资格。
五、报名手续
(一)考生预计于2020年12中旬从网上报名及下载报名材料,具体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待上级发布后,将在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通知。
(二)报名者预计于12月中下旬,向研究生学院现场提交并审核下列材料(如无特殊原因,不接受邮寄):
报名相关材料须按下述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件和复印件统一为A4纸,证书等相关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相关表格请关注研究生学院主页后续2021年博士报名须知。
1.填写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届生为学生管理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2.思想政治情况表(加盖基层单位党组织公章)。
3.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不含报考导师)。
4.已获得的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中国学信网打印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
6.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在空白处写上“用于报考河北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
7.只获得硕士学位者(无硕士毕业证书)须另外提交已发表的学术论著原件及全文复印件(SCI文章须提供情报所收录证明或检索报告)。
8.参加“申请-考核”的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成绩单(加盖相应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3)外语水平能力材料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4)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信息页均需复印,每个证书复印在一张A4纸上):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参加住培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者或应届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已获《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报考前,请考生确认好报考的培养类型,其中专业学位代码为:105XXX,其余代码为学术学位)。请考生准确选择,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不能修改。
2.硕博连读考生只能填报学术学位相关专业,须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现场提交材料时只需提交《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网上报名时,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不按规则填写,责任自负。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其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无效。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
(1)考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一致,并且所有涉及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姓名,必须与考生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现象(例如改名或同音异字),请事先与研究生学院联系说明;
(2)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中生日字段一致;
(3)毕业证书编号,即学历证书编号,一般为毕业证书上的“学校编号”,请不要填写证书打印号,证书打印号一般为红色印刷体或带有NO.******。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合一的,在学位证书编号和学历证书编号处分别填写同一编号。
(4)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所填信息一致。
5.填报信息时,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须准确选择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选择定向的考生须填报准确完整的定向单位名称,经考生网上填写确认的报考信息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允许更改。
6.由于我校统招博士研究生英语考试与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考试(简称在职博士考试)时间重合,无法同时参加。考生报名时请选择其中之一报考,同时报考者所有报考信息无效,若因此造成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普通招考类考生考试安排
(一)考试包括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
(二)初试内容:英语(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外语考试)、专业基础及专业课。
(三)初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14日。
初试地点:河北医科大学。
(四)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申请-考核”制选拔安排
(一)选拔程序:选拔按照“严格规范、宁缺勿滥、差额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包括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研究生学院审核及初选、综合考核、录取等环节。
综合考核包括基础理论、外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等,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试安排:“申请-考核”包括研究生学院初步审核及二级学院综合考核,相关安排见二级学院主页后续相关通知。
(三)监督机制:“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建立基于信息公开制度、纪检监察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过程可追溯制度、集体决策制度等五项制度的全过程监督保障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选拔过程中如经查实,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有明确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导师招生资格。
八、录取
(一)普通招考:参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建议分数线,确定我校博士招生英语复试分数线,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学校统一规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二)“申请-考核”:经过研究生学院初步审核,完成二级学院综合考核后,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九、学费具体标准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冀价行费[2014]1号文件),如有调整以新文件为准。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详情请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十、入学与体检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书面向学院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过程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取等资格,且五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或报考, 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及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不得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
学校代码:10089
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联 系 人:高老师、杨老师
学院网址:http://202.206.48.96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行政楼213室
链接:
http://gschool.hebmu.edu.cn/RedArt.aspx?articleid=1260



准博士们,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