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歷史的三個層次】(三)「對過去的解釋」

2023-08-03 15:18 作者:muffinman211  | 我要投稿

(史料不足絕不是史學的致命傷)(歷史的最高層次)

(出於王世宗教授《真理論述——文明歷史的哲學啟示》一書,第十二章〈歷史的天道啟示〉第一節〈歷史的意義〉。)

  記錄往事已含有解釋的成分,而認識過去或學習歷史更不可能不帶有解釋的眼光,因此歷史的最高層次定義乃為「對於過去的解釋」,換言之歷史知識即是「對往事的看法」。這表示歷史學確是「學思並進」的求知,它不止於事物表象的認識,而必探尋事物背後的道理,因為純粹表現「事實」的歷史知識是不可能的——為學術而學術的「純史學」絕無法存在——史學家乃非專家而是有見識的人。「人的記憶力總會出錯,但其判斷力卻不會出錯。」(Our memory is always at fault, never our judgement.)此猶如經驗不足無妨於理性判斷,故「吾人所知的歷史事實儘管可能與真相頗有出入,但吾人所做的歷史解釋卻能體現真理而無誤。」(歷史事件可能為假而歷史解釋不可能造假,因解釋必須合理。)這並非表示治史者可忽略史實而自由解釋過去,而是表示歷史事實儘管無法重現或盡知,然歷史解釋(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若能具備常識且掌握人事通性,則可切合天道而富啟發性,故史學家不是熟悉史事的人,而是能於史事中「見人所不見與發人所未發」的人。換言之,史料不足或史事不明絕非歷史學的致命傷(哲學家對於史學知識缺乏客觀性與精確性的批評實無足輕重)、甚至不是歷史學的缺陷(「原罪」在現實世界中不算是缺陷),因歷史為天理神意的展現,個別事件的細節常非重要(無關宏旨),且事事均可對比參照而顯示世界唯一之理與整體趨向,故歷史意義的發覺關鍵是在於人(研究者)的領悟而非事(研究對象)的釐清,蓋人有天性而事為天命,求道者若能體會史事中的天意即可謂知情。歷史若僅為過去發生的事,則歷史對人而言並無重要價值,歷史的價值是在於過去發生的事對人(現在)而言有何意義(關心過去是因關心未來,雖然歷史精神絕不是未來主義futurism),因此可說歷史的價值是出於歷史解釋;正如有道而無人則道絕無價值,蓋無人則無求道之事,歷史的價值是在於呈現道,歷史解釋乃在求道與傳道,研究歷史而不解釋歷史即是「有道無人」,必徒勞無功。


【歷史的三個層次】(三)「對過去的解釋」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