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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宫的“周某人”被百万年薪争抢,惯偷成网红?悲哀!

2020-04-21 20:43 作者:ForeignDaily  | 我要投稿




4月18日,南宁窃格瓦拉出狱了
就是那个曾说“这辈子不可能打工”,“这里边的人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超喜欢在里边”的周某人。


周某人的出场方式很特别,据说他出狱时,多家网红公司迫切等待希望能和周某人签合约,出价高达200万、300万元
然而,正当大家惊呼,一个惯偷竟然有公司花如此高价来签约时,周立齐的身价又涨了!
据说年薪达到了让人惊掉下巴的1500万元!
刚出狱的周某人一下子成了这些公司眼里的“摇钱树”!
更有甚者,一家公司强调,考虑到周某人是“不可能打工的”,他们提出的是“合作”,“做直播,扭转他的思想,当做老板来做。”
听了这话还觉得蛮“人性化”的呢。


笑过之后,想一想,这件事荒诞又悲哀。
多少人常说,互联网热点来得快、忘得也快,可为什么周某人经历了这么多年风雨,还没被人忘记?
这要从周某人的经历和“金句”说起:
2007年6月4日,周立齐因犯盗窃罪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2年10月10日,因犯盗窃罪于被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3年12月5日刑满释放。 2014年10月16日晚,周立齐再次盗窃电动车。 2014年10月17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0日被逮捕。 

2015年1月23日,因犯盗窃罪被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5年6月16日刑满释放。
2015年8月14日、2015年9月24日至25日,周立齐与他人盗窃电动车共6部。
2015年10月19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逮捕。
2016年9月19日,周立齐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为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


2020年4月18日,周立齐出狱,家人前往柳州接他回家。当地司法所表示,周立齐是重点关注对象,出狱后将对其进行法律宣传教育。
但周某人可能出狱后自己也没想到,自己在微博上已经是和明星差不多的热搜存在。
15年因为偷电动车,并且还和车主打架,法院判了周某人四年零六个月,也是因为这次入狱,被记者采访,他那句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生意又不会做,就是偷这种东西,才能维持的了生活。进看守所感觉像回家一样。在看守所里的感觉比家里感觉好多了,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里面。在家里一个人很无聊,都没有朋友玩。”
成了“金句”。
再加上他“迷人的转发”很长一段时间,都被当做了防盗宣传语使用。


其实不只是出狱后才听说天价的“挖角”,据周某人的侄子回忆,早在16年就有公司关注了他。
据说出狱时还有豪车等待:


不过好在周某人本人出狱后并不想成为“网红”,并且看到网络的消息这些人也没见到周某人。
据媒体报道,出狱后的周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和狱友一样,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网红”。
出来两天了,他也还没看过网上有关自己的表情包、海报、T恤图案,“手机都没有,我也没见过,搞不懂。”
对于网红经纪公司开价百万找他签约一事,周某表示,并没有人和他说过这些事情,“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
同时,他也强调,即使有这样的机会,他也不会签约。“签了合约就是别人的工人,没有自由了,什么都是别人说了算。”他又说,如果签了合约,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言而无信”,“之前我说过的嘛,不可能打工的。”
对于出狱以后的生活,周某坦言,获得了自由,肯定要珍惜,“不会去偷车了。”
“种点瓜,种点青菜,不去城市里闯社会了,待在家。”周某说,回家前,政府方面也和他说了,如果需要帮助可以提申请。
希望周某人可以重新开始生活。

周某人曾用八年的时间对1000多辆电瓶车下手,更是在07-15年期间被四次入狱。
虽然网红也是工作,可对周某人而言,显然不合适。
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说:
“热度是流量,流量是价值,这是网红经济的逻辑。但不是什么热点都能蹭,不是什么流量都能追。一些直播平台倘若借“不打工”的梗来营销炒作,传播“坐享其成”的扭曲观念,岂不贻害无穷。
这样的“网红”,我们不需要;这样的热度,更应该凉一凉。 ”


4月19日晚,南宁兴宁警方在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段视频。
出狱后,周立齐再谈起当年的“荒唐事”,他称感到后悔。



希望周某人可以重新开始,正如他所言,陪伴父母。也如图中的那句话能够正场的做份职业啊是最好的。



本篇内容材料来自:百度百科、微博、红星视频今日封面图: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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