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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台县豆村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违法违规问题的实名举报

2021-04-09 22:38 作者:舆情通报  | 我要投稿


忻州市纪委监委、五台县纪委监委

尊敬的忻州市纪委监委、五台县纪委监委,我是五台县豆村镇村民杨文桂、郑爱林和杨俊西,现就“五台县豆村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违规问题予以举报。具体情况如下:

1、“五台县豆村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所占用的五台县豆村镇土地43.8亩,其项目没有经过任何方式的征收、征用,也未向本村村民就项目等相关问题征求意见,即举行招投标事宜,为此该项目本身就属于违法项目。

2、“五台县豆村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施工,经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8日8:30至17:30,在刚刚结束开标后,招标尚在公示期(2021年4月9日到4月12日),作为“中标单位”(实际还只是投标单位)的山西龙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即宣称其已经中标。

事实上,早在2021年3月下旬,作为“五台县豆村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施工直接主管单位五台县住建局赵姓负责人其他候选单位,不必参加此次投标,五台县相关领导已经打过招呼。投标单位已经内定,不必再参加此次招投标。赵局长称对这件事也管不了,想去哪告去哪告。

3、参加此次候选投标的单位有三家——山西龙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诚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按常理讲,招投标应该是由强到弱,可实际上此次投标中是由弱到强。此番操作是操作失误,还是有意而为之?作为一个环保项目,直接关系老百姓福祉。我们豆村既是革命老区,又是贫困地区,本来项目开展实施应该给老百姓带来更多好处,在用地、用工等多方面兼顾利益,倾听群众意见。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为此我们强烈要求上级纪委监委,就此次招投标过程存在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也不透明的诸多违法违规予以核查核实。同时,要求作为此次“中标单位”(实际还只是投标单位)的山西龙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此次工程的所有招标文件及资料向社会公开,向上一级审计、监督部门进行提交审核。

举报人: 杨文桂(身份证:142223196105043919)电话:15703502057

郑爱林(身份证:142223197907043915)电话:15235042362

杨俊西(身份证:142223195607223915)电话:13753027595

2021年4月9日星期五

来源:敢说真话的南波万

原文链接:https://page.om.qq.com/page/Op7Nym9470xfG8fhOfChkE5Q0?share_channel=2&lt=0&uid=1985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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