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信息技术企业毛利高,如何取得进项成本票减轻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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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往数据统计来看,我国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类企业的一个毛利润是可以达到50%~60%左右。但作为服务型企业,收益虽然很高,但是也时常面临成本票欠缺的问题,其税负压力也是不小的。

虽然国家也出台了一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来帮助这些技术型企业减轻税负压力,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政策,将企业所得税从25%降低至15%,但仍有不少企业无法解决由于业务量多出现进项成本票欠缺所引发的税收问题。利润虚高,企业所得税税负压力大,想进一步的发展也显得步履沉重。

作为一个知识、技术密集型的产业企业,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的成本结构中,主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在于研发费用,而研发费用中又有很大一部分费用是研发人员工资。作为工资薪金,显然是不能当做进项进行抵扣的,能够抵扣的也只是一些设备的采购、业务宣传、广告、市场推广等项目。设备也只是在创业初期会有所大量采购,不可能每个周期都是如此,后续的进项就会变得较少。而业务宣传、广告、市场推广等,往往是企业给相关渠道服务费,对于这部分费用,也是难以取得进项票的。

对于这种缺少进项成本票情况的服务型企业,想要合理减轻税负压力,我们可以寻找合适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就以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企业为例,在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企业的下游服务商,提供相关服务业务,就比如宣传、市场推广等,申请核定征收,在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时,按照税务所核定税率,以开票额为计算基础缴纳所得税。
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税率0.6%,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1.66%,无企业所得税以及分红税,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企业连续12个月内开票额控制在500万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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