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初级药师、中药师申请条件
担任助理工程师、药师、研究实习员、助理实验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和必要的医药专业知识。
1.中专毕业,从事药士、技术员工作5年以上,经考核证明能胜任药师、助理工程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一年见习期满后,从事医药技术工作2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2.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商品专业知识。
3.有一定工作经验,能解决医药商品(经营、检验、调剂、养护等)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
4.能对初级医药商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5.借助工具书,能初步阅读一种本专业外文资料。
职称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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