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湖南某大型医疗企业一事论求职问题
就湖南某大型医疗企业一事论大公司的信誉问题。 在此就业未果,失业率节节高升的时代,为了社会稳定,为了公司繁荣,为了市场信心,上到国家,下到企业,再到个人,在这关键时刻,我认为,信应该排在第一位。 作为青年人,作为二十一世纪的职场工作者,对信一词,作何理解呢? 我认为的信是知情权,我们有权利对自己的要求向公司提出明确的解释和理性的分析。在招聘市场,这是我们的权益,这是社会给我们的权益,而剥夺这些权益者将是赤裸裸的侵害,将是赤裸裸的压迫。 现在,我就那湖南的这家大型医疗企业作为例子以我的个人经验而具体展开分析。 首先,知情权的前提是礼。而作为大公司,礼节不在,斯文不在,那便是欺骗。而此时的我,正是受到了这种欺骗。该公司通过猎头与我沟通,先是肯定我的能力,随后便与我约定好几天之内便有人事与我进行沟通,而我也在这几天认真了解公司业务以及工作内容。可过了几天,我再次找猎头咨询,猎头却让我继续等待,公司的这种行为,符合大公司的礼吗?不,不符合,这是傲慢,这是无耻,唯独不是礼。 其次,知情权便是效率,公司通过猎头与招聘者保持联系,可自己却迟迟没有意愿参与沟通交流。在这种情况下,事情展开缓慢,浪费的不只是猎头的时间,更浪费了招聘者的时间。但反过来想,如果他们不是不在乎猎头和应聘者的时间和心情,那么,这就是他们组织混乱,业务不清晰的缘故了,如此一来,那不是更差劲,更无耻吗? 再次,知情权便是开放,如果你有心接纳需要的人,就尽可能的做到认真对待。既然你要某方面的人才,就开诚布公地将你的要求大大方方的展示给世人,合不合适,一目了然。而我既然符合招聘要求,后来又被告知没有相关经验,可经验如何,将它公布出来,能者自去,缺者自省,这样岂不是更合理,而公司不明不白,不清不楚,怎能服人。又如何为其他公司做表率。 总而言之,公司作法,实在可恶,失信于猎头,失信于百姓,失信于社会,失信于世界,如此无耻,苟活至今,这是什么道理,又是哪门子的公理。希望社会上的同伴,通过此次我的面试经历,可以擦亮双眼,甄别好坏,这样的公司,即使在大再强,不过一时之势而已,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