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15.12 霍布斯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12、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
十七世纪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他出生于乡村牧师家庭,毕业于牛津大学,担任过培根的秘书,1648年英国革命初期流亡国外,结识了笛卡尔等人,克伦威尔执政时期回国。
霍布斯反对神造国家、君权神授的封建主义国家观,用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证资产阶级的君主专制。他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处于所谓“自然状态”。在自然状态中,人人都似乎拥有充分的自然权利,但因为人性是自私的,每个人为了自我保存都有权侵犯他人,结果就发生了普遍的战争状态,人和人的关系象狼一样。人们为了结束这种敌对状态,便通过契约建立了国家。霍布斯认为,君主不是订约的一方,没有违反契约的问题,臣民既然把权利转让给君主,就不能擅自收回。因此,他所理想的国家乃是君主专制,“并且号召君主专制制度镇压这个强壮而心怀恶意的小伙子,即人民。”[i]但是,霍布斯“用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从理性和经验中而不是从神学中引伸出国家的自然规律”。[ii]这在国家学说的发展上是一种进步。
在自然观上,霍布斯继承培根的思想,把唯物主义系统化了。他认为,哲学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物质实体的根本属性是广延。从这一观点出发,他论证了物质世界的统一性,批判了宗教神学和笛卡尔的二元论。他还认为,哲学是关于研究事物因果的科学,哲学的方法是由因释果或由果寻因,离开因果就无法认识事物的产生和特性。“因此哲学排除神学······在神学里面是东西可以分合,也不可能设想有任何产生的。”但是,霍布斯的唯物主义是近代欧洲第一个系统的机械论体系。他认为,运动就是“不断地放弃一个位置又取得另一个位置”的机械运动,并且用机械运动来说明一切现象。在他看来,世界是一部巨大的机器,人体不过是精妙的小机器,心脏好比发条,神经好比游丝,关节好比齿轮。“人的一切情欲都是既有开始也有结束的机械运动。”[iii]
在认识论上,霍布斯继承培根的唯物主义经验论,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他认为,“一切观念最初都来自事物本身的作用,观念就是事物的观念”,“一切知识都是从感觉获得的”。他对感觉、记忆、想象等认识活动作了详尽的考察。指出物体的运动对感官施以压力,这种压力通过神经传到大脑在那里产生一种反压[iv],形成对外物的“显现”,于是便产生感觉。但是,机械论思想使他不理解感性和理性,个别与一般的辩证关系。他有时看重感性的作用,只承认个别事物的实在性。认为一般概念不过是名称或记号,而陷入了唯名论错误;有时又强调理性的作用,认为知识就是运用名称和概念进行推理的工作,而“推理是与加和减相同的”。因此他主张象几何学那样,先确定名称的定义,然后以此为基础推演出全部知识来。这又使他的认识论具有较浓厚的理性主义色调。
主要著作有:《利维坦》、《论物体》、《论公民》、《论人》等。
注:
[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94页。
[ii]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28页。
[ii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84页。
[iv] 或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