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博主说女性地位最高的朝代是在秦朝,在秦朝打老婆是要被执行极刑的,就是被当时的执法者拉出去剃头发胡子和眉毛,并且拉到大街上走一圈。市民的唾骂将会给他们带来心灵上无法弥补的创伤,而且如果老公是下嫁到女方家里还劈腿的话,秦律规定有权把丈夫打死,“夫为寄豭 杀之无罪”就是这个意思。并且未来再嫁是不会受到任何舆论压力的,如果丈夫想用哭求情的话那更不行,因为秦律规定男人不许哭,哭了,还要替你全身毛发。有没有历史大牛给讲一下这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