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养老险云南分公司提醒:跑分赚钱,当心落入“帮信罪”陷阱
近年来,网络诈骗犯罪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逐渐增多。网络诈骗获得的违法所得如何销赃呢?一种新型的“跑分”赚钱方式走入公众视野,犯罪分子声称帮忙刷刷卡、转转账就可获得高额收益。那么,这种赚钱方式可靠吗?
“跑分”赚钱实质多为帮人洗钱
2020年5月,杜某某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启事,称兼职帮助刷单,刷10000元资金流水提成60元,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为了获得提成和报酬,其将实名注册的支付宝、网商银行账户等支付结算工具租售给他人使用,并吸纳他人利用相同方式刷单赚钱。不久,杜某某及吸纳的同伙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逮捕。
所谓“跑分”,本质就是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用合法第三方支付渠道的收款码,为别人进行代收款,随后再转款到指定账户,达到将赃款分流洗白的效果。
网络犯罪获得的高额非法所得,可能会被公安机关追查。为躲避追查,将非法所得通过合法手段分出,再集中转入特定账户,这样就极大增加了公安机关追查难度。在此过程中,“赚钱”跑分可能已涉嫌帮助他人实施洗钱行为,面临法律制裁。
“跑分”赚钱涉嫌“帮信罪”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该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犯罪罪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七条,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一)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二)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
由此可见,向他人提供自己的信用卡、银行卡、实名支付工具,很有可能落入违法犯罪的陷阱之中。在此,平安养老险云南分公司郑重提示: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远离“跑分”赚钱,为打击洗钱犯罪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