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与MCN机构的“爱恨情仇”
大家好!我是京都律师事务所的陈宇律师。
近日,张某发布了65页长文,曝光了N张聊天截图和转账记录,实锤“网红未婚妻瞒着自己和富二代订婚”。张某是杭州某网红孵化公司的老总,未婚妻是被张某斥资几百万捧红的主播,两人进而成为男女朋友,张某已经准备起诉项某,要求退还127万。从法律角度,今天重点分析几个问题。
张某是否有权利要回127万呢?
在法律上倾向于将给付彩礼的行为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当所附条件不成就时,收取彩礼的一方应当予以返还。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张某所转大笔款项系附条件赠与给项某,即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当结婚目的无法达成,张某就可以要回该大笔款项。
也有网友指出在杭州某文化传播公司张某占股90%,项某占股10%,那么127万能否被认定成股权激励或者公司分红。根据目前公布的资料,不能认定成股权激励或者公司分红。
那么,项某跟杭州公司是什么法律关系?
从公司与股东的层面讲,项某是杭州公司的股东,这一点已经在工商登记信息里可得到明确的认定。
从员工与公司的角度讲,项某跟杭州公司的关系比较复杂。根据目前的资料判断,杭州公司本质上就是MCN机构。MCN机构是一类中介,它将网红、主播、直播联合在一起形成矩阵,上游对接优质内容,下游寻找推广平台变现。
根据我们以往代理的案件和研究发现,主播与MCN机构之间常签署名义上的经纪合同。但是,根据具体的合同约定,双方之间可能形成合作关系、委托关系、行纪合同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甚至其他法律关系。
也有网友担心,面对MCN这样一个看起来更加庞大、强势的机构,如项某一样的主播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2015年后,主播与MCN之间的纠纷越来越多,主播面临的权益困境各有不同,今天重点谈主播最关心的不支付酬劳和高额违约金的问题。
关于酬劳问题。不论主播与MCN机构之间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如果MCN机构拒绝或延迟向主播支付相应的酬劳,或未能尽到为主播提供、接洽相应的工作机会或资源的义务,主播可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于违约金。MCN机构跟主播约定的违约金通常不仅有补偿性,还具有惩罚性,违约金的数额较高。根据我们的研究,MCN机构起诉主播最常见的诉求就是要求支付违约金。因此主播一定要重点关注此项,并与MCN机构进行充分的协商,不要为自己挖坑。
此外,主播还常有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确认合同无效、确认合同部分条款无效、支付收益差额补偿费等诉讼请求。而这些请求的顺利实现都依赖于拥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律师介入得越早,越能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理纠纷,实现主播与MCN机构的双赢,促进每个参与者一起创造富有生机的新型互联网生态体系。
话说两面,MCN机构避免捧红主播后,又如何防止自己的利益受损呢?
我建议:签订一份法律关系明确的合同、明确约定法律责任、约定知识产权归属、明确账号归属问题、设立完善的材料保存机制。重点提示的是:签约时,要对主播做背景调查,并对主播收入、成本的扣除、分配比例、纳税义务作出明晰的安排。如果MNC机构不知道如何最好合规管理,规避风险,同样建议寻找律师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