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梁慧星著,第3版)
【简评】
l 本书举例侧重民商法,其他二级学科研究生主要看作者对论文题目、大纲的评析即可,不用仔细研究其例文的内容。
l 对学位论文与期刊论文的区别讲的很清楚,解开了我的多年困惑。由于读研以阅读期刊论文为主,这么多年一直学习的是写期刊论文的“套路”,对学位论文的写作思路与要求不够熟悉。本书恰好弥补了这一点。
l 强调了写作要“扬长避短”,这一点可能是在论文写作课程中难以学到的。
l 强调了“学者的社会责任”
一、引言
学位论文的要素:选题、资料、结构、研究方法、见解、文章、社会责任
二、学位论文的选题
(一)课题选定的四项要求
1. 学术性与理论性
反例:“执行难”“裁判不公”是现实问题,不是学术问题、理论问题;政策性、对策性问题也不适合作为学位论文选题。
正确:补白性选题、开拓性选题、提出问题性选题、超越性选题、总结性选题
*示例:研究一项法律理论、原理;一项法律制度;一个法律原则;一个法律概念
2. 实践性与针对性
主要针对实用法学,如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经济法
拓宽法学学位论文的选题范围,既要研究发达国家的法律,也要研究发展中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法律。
3. 有充足的资料
4. 能够扬长避短
是否擅长抽象性思维?是——理论型选题;否——制度型选题
是否擅长及掌握多种外语?
专业知识的长处与短处?
(二)题目设计
1. 题目应涵盖论文研究的全部内容:比如对“违约责任”的研究,不能在章节中再写“救济措施”(救济措施不止违约责任一种)
2. 题目的两种基本结构形式【重要】
第一种:关于xxx(宾语,研究对象)的研究,可以简写为“xxx研究”,变体为“xxx+的+研究方法”(如知识产权的经济分析、证券民事责任制度比较研究)
第二种:论xxx(宾语,研究对象),变体为“xxx论”
3. 题目设计的规则【重要】
(1) 题目必须是动宾结构的短语,不能是句子,慎用副标题(可以调整研究角度,限制研究范围,突出研究重点,应比正题范围要窄,可以是“与正题内容有重要关联”的另一项内容)
(2) 题目只确定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
(3) 题目力求明确、简短,忌冗长
三、学位论文的资料
(一)要有充足、翔实、新的资料
要求直接的、第一手的、新的资料
硕博论文要有一定数量的外文资料
(二)标明资料出处
增强论文的说服力
(三)要有参考文献目录
四、学位论文的结构
(一)一般结构
目录——序言——导论——本论(本质部分)——结论——参考文献目录——后记
(二)导论:引起读者阅读兴趣
本文要研究什么课题?
这个课题的产生背景?
研究这个课题的原因?
它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本文采用了什么研究方法?
本文的大体结构?
(三)结论:最终得到的研究成果、遗留问题
制度型论文可以以立法建议代替结论
也可以结语(结束语)代替结论
(四)本论
1. 本论的结构:至少三个部分(单位)
总分结构:总论+分论
三分结构
四分结构
编章结构
章节结构
2. 每部分都要“切题”,反复出现本文的研究对象:比如论文研究的是物权变动,那么每章的标题都有“物权变动”四个字,或者是“物权变动”的下位概念(或具体形式,比如善意取得和取得时效)
3. 逻辑关系
(1) 总分关系(先总后分)
(2) 并列关系(位阶同一)
(3) 递进关系:时间上、空间上、逻辑上。“空间上的递进”是指地域上“从外到内”,概念上“由表及里”,先讨论产生原因、背景、思想、政策取向,再讨论构成要件、法律效果、解释适用。“逻辑上的递进”是指由抽象到具体,从内涵到外延,确定适用范围,分析适用条件、法律效果。
4. 对各部分标题的要求
(1) 标题应当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不能是一个句子
(2) 标题只确定本部分的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
(3) 标题应明确、简短,避免冗长
(4) 标题应当出现题目中的关键词
(5) 同一层次的标题应互相协调
5. 论文结构确定后,从最容易写的章节开始写
五、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
1. 法解释学方法: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明确法律文本的内容意义、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的各种解释方法,如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广义的法律解释方法——还包括补充法律漏洞的各种方法,如目的性扩张、目的性限缩,以及针对具体案件事实对不确定法律概念予以确定的方法
2. 比较研究方法:制度比较、功能比较
3. 历史研究方法:制度性选题可以用历史研究方法作为一种辅助方法
4. 法经济学方法:效率、价值
5. 法社会学方法:制度性选题可以用法社会方法作为一种辅助方法
六、学位论文的见解
1. 一般学术见解:作者对于不同主张、观点的表态。作者自己提出的观点、主张是“创造性学术见解”。分为采通说、从新说、择善而从、自创新说。
*可以从提倡者、赞同者的著作中找到某一学说的优点、根据与理由,从反对者、批判者的著作中找到学说的缺点与不足。
2. 基本学术见解:作者的主旨思想,如对于一项制度的表态,“xx制度符合现实需要,应该予以保持并进一步完善”
3. 区分立法论与解释论【重要】
立法论:批评现有制度,建议修改完善或建议创设新的制度。讨论法的“应然”,不受现行法的局限
解释论:分析制度的适用范围、构成要件、法律效果,概念或用语的含义,是否存在不当以及漏洞,弥补漏洞的方法与根据。讨论法的“实然”,受到现行法的约束。
七、学位论文的“文章”
(一)文体
1. 一般学术论文:学术刊物上的学术论文
2. 研究性学术论文:长篇专题研究论文、硕博学位论文
3. 一般论文的题目必须用决断的语气,每个标题都应当是论断,表达肯定或者否定
4. 学位论文的题目不能是论断,标题只能确定该部分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
(二)文字
1. 修辞:一般不能用
2. 文风:(1)避免美文、译文、欧化的风格(中文几乎不用从句,很少用倒装),如果不是直接引语,尽量避免外语句式;(2)避免口语化,对专业概念不可用口头语;(3)要使用法律概念;(4)使用特定法律学科的法律概念
3. 文采:避免段落过长;句式要有所变化;讲究句子的长短变化
八、学位论文的社会责任
从事法学研究,要有科学的精神、正义的追求和独立的学术人格,要有对国家、对民族的责任感。
学术研究要讲社会责任,不要总是追求什么创新、什么自己的见解,要对子孙后代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