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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3.14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2022-05-10 17:55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哲学小辞典》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如有错漏,欢迎指正】


14、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即唯物辩证法。它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i]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概括当时自然科学最新成就,批判地继承人类全部文化遗产,特别是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基础上创立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的崭新阶段,它的产生是人类认识史上的伟大革命。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不同,它把自然、社会的辩证运动作为基础,认为人的意识、思维的辩证运动是自然、社会辩证运动的反映。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根本对立的,它“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ii]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iii]它的基本规律有三条,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其基本范畴有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与现实,等等。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世界观,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它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客观地、全面地、发展地观察分析事物的钥匙,而且为我们提供了具体地、科学地解决矛盾的方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本质上是批判的、革命的,它在同形而上学的斗争中发展。


[i]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1页。

[ii]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6页。

[iii] 《列宁选集》,第2卷,第4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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