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法君伪记·第六·爱贼

士法君伪记·第六·爱贼
(改自原伪记第二·爱贼)

某县刘公女,性烈好姿容,能以理制人,为某县长所惮。越二年,病故。某县长闻之大喜,令刘公抛尸于野。
适逢某山贼首率数十人,围刘公于山前。刘公惧贼,如实告之。贼首怒,乃刀斩刘公于石上,负尸去。
越数日,某县长死于家,被数十刀,不知凶者谁。或谓曰:“曾夜见一负人者,从者数十,宁为凶邪?”县主簿乃问负人者何往。答曰:“往山中去。”
主簿遂领县兵百人寻于山,但见贼首已刎颈死,而刘公女尸亦在其旁。主簿乃命众焚二尸,此后再无怪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