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税讯(第七期)
新的一周又来啦,我们来看一下新的法规吧。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名单的通知》(财税〔2020〕30号)
概括: 文件附件列明的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自列明的汇总纳税时间起,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3〕74号)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名单中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的预征率为1%。
2、《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3〕74号)
概括:文件说明了总机构应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构成、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的公式,以及其他相关的操作说明。
3、《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
概括:1、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2、健全待遇保障机制;3、全力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4、完善医保支付管理;5、加强基金监督管理;6、加强经办管理服务;7、做好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