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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琳/珈乐/贝拉】送别

2023-05-20 20:53 作者:德琳Derin  | 我要投稿

一声枪响,惊动了枯树上栖息着的鸟,小小的黑色身影扑棱棱地飞上了天。天空又是阴的,也不是因为要下雨,但它就总是这么没道理地阴着。

 

严肃却简单的仪式结束了,乃琳望着灰色的天空,深深地换了一口气,刻意不去低头看那具尸体,而是转身离去,她的工作完成了,仅此而已。

 

她摘掉手上刚刚持枪的白手套,紧紧卷起,把它们扔在地上,就像外科医生做完手术,也要把染血的塑胶手套丢弃。

 

乃琳的兜里还有一盒火柴,不过她并不抽烟,划亮一颗火柴,是为了将那副白手套点燃。橙色的火光一点点吞噬白色纤维,不细看,会觉得地上是一柄蜡烛。

 

身为一名法警,偶尔就要有一次这样的执勤,来郊外当一次刽子手。每一次,她都会给自己准备一副手套,让白色的织布阻挡双手沾染枪和血,这能让她的心里好受不少。

 

还没等黑鸟飞远、白手套彻底化为灰烬,另一边又响起了姑娘的哭声,是新来的同事,第一次执勤,受不了了。乃琳靠近到她身边,语气平静又坚决,安慰道:“哭什么?你是在执行任务。”

 

哭泣声没有减弱,乃琳背靠在墙上,想了想,声音又软下来。“想想办法,找找人,调到别的地方也行。”抽纸擦眼泪鼻涕的空挡,比乃琳小几岁的姑娘连连点头,‘嗯’了一声。乃琳拍拍她的肩头,说出了语重心长的四个字:“没什么的。”

 

没什么的,不是枪毙犯人没什么的,而是逃走没什么的。按理说乃琳应该鼓励新同事要放宽心,身为法律的执行者要心无旁骛地结束犯人的性命;相反,她劝人趁早改行,承受不住才是正常的,讨厌这份工作是人之常情,一点也不丢人。

 

再怎么说,毕竟是眼睁睁看着人死了,甚至还要动手,要说心里没有芥蒂是不可能的,能不干就趁早别干了,有的人因为执勤还得吃降压药,何必呢。乃琳算是对这份职业有些天赋,性格似乎比一般人更耐受一点,就这么做到现在,也送走好些人了,没出什么问题。

 

也许是因为,她本就生性淡漠,对他人总是疏离。乃琳可以安慰别人,但她从不需要别人安慰。人际关系被她拎地清清楚楚,和人相处无非是要尽心尽力地扮演不同的角色,而她自己,那个独处的、清白的自己,从不曾叫人看见过。所以,刽子手也不过是她的众多身份之一,一旦摘下手套烧成灰烬,便把一切纠缠撇得一干二净。

 

 

下班后,乃琳摆脱了沉闷如死水的气氛,坐上回家的公交,后排靠窗,面无表情地盯着沿途街景掠过。她只盼着尽快回家,卸下身上的警服。不料在楼道,邻居家的大婶抓住了乃琳警服的袖子,她一副神经兮兮的模样,凑到乃琳跟前。

 

乃琳只好耐着性子,听她低声抱怨。这栋楼一层有三户,乃琳和大婶中间原本空着的那家租出去了,这事儿乃琳倒是知道,那扇门前最近新多出来一张光鲜亮丽的地毯,但她没怎么在意。

 

搬进来的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就她自己一个人。她白天从不露面,偏偏是大晚上才穿着高跟鞋出门,等再听见她回来就是深夜了,那晚还带着男人上楼。看着挺好一个姑娘,应该是上大学的年纪,你说这是干什么的呢。老人睡觉浅,高跟鞋的声音就算了,深更半夜的声音听得一清二楚,叫人睡不着觉。

 

大婶的意思是,这么个人住在这里,影响多不好,这种不合理法的事情,身着警服的乃琳应该管一管。乃琳听完,没在明面上答应,应付着点了点头,表示自己了解了,随后和大婶各自进了自己家门。

 

迫不及待地把警服脱下,挂在门后的衣架上,乃琳轻轻地嗤笑一声,有夜生活和性生活,就一定是卖的吗,不也有可能真的只是大学生,又或者...两者都是,谁知道呢。乃琳不以为意,她不屑于管这种闲事,首先法警负责的都是后半部分的工作,前半部分是民警的活儿,可小姐就算被民警抓个正着,拘留几天,顶多再罚点款。

 

说得好像穿着警服的人四处走走,就能天下太平了似的,不都是咬着牙硬撑吗,与常人无异。脱下警服,乃琳开过枪的手也得拿起菜刀马勺,给自己做饭吃。

 

晚饭做完吃完,夕阳早已西下。天一黑下来,人瞬间就感觉到寂静而寒冷了,直白而猛烈的孤独,对一般人是份苦恼,但对乃琳却是一剂情调,清苦的茶对会品的人来说自有甘醇的味道。

 

她拉上窗帘,打开独属于自己的灯光,再打开高级音响,声音像浓雾充斥房间,将她笼罩遮盖,完全与世界隔绝,乃琳总算舒适自在,瘫坐在椅子上,把书端在面前。乃琳有一个高高的架子,摆满了书和光碟,她什么都读,什么都听,在自己的世界照顾好每一个感官。

 

 

......

 

黑漆漆的枪口,上下挥动的黑翼,倒在地上的本该无声无息的黑影突然发话:乃琳——

 

乃琳猛然从噩梦中惊醒,一切都不复存在,只剩无边无际的黑夜。乃琳吮吸着凝滞的空气,不停地用理智安抚自己,杀的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自己也不会去杀她认识的人。瞪着天花板,听着钟表的滴答声心烦意乱。 索性不睡了,起身,从架子上随便抽了张电影的碟。

 

裹着被子坐在沙发上,她把声音开的很小,不想被别人听见。于是,她就听见了楼下汽车轮胎摩擦着地面,引擎熄火,随即两种脚步上了楼,一双皮鞋,一双高跟鞋。乃琳无可奈何地听着,她的新邻居来到门前,钥匙插进锁扣,门开了——

 

乃琳下意识地按下遥控器上的暂停键,呼吸也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她又回过神来,自己这些细微的声音,是不可能会被正在嬉笑的那对男女听见的。隔音还不至于那么差,乃琳都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然后皮鞋又下楼,门关上了。

 

应该是去买用品的吧,乃琳猜测着,可停在楼下的车却开走了。汽车驶远,乃琳方才清醒,自己在偷听别人,于情于理都很不好,打算继续看自己的电影了。

 

但电影没放多久,她的声音再次闯入乃琳的耳朵,炽热焦灼的,此起彼伏的,愉悦极了。温热和嘈杂不停透过厚厚的墙壁传递进来,乃琳搞不懂了,她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吗?

 

听着她的声音越发忘我,愈演愈烈,乃琳思虑再三,还是敲了几下墙提醒她。那头的声音立刻小了许多,但没停下,而是变得隐忍矜持,窸窸窣窣。乃琳无心再看电影,脊背靠着墙徐徐滑下,耳朵终是没忍住再贴上去。

 

良久,她发出餍足的呻吟,便一曲终了。重归寂静,神识从隔壁返回,乃琳发觉她正侧着腰瘫坐在地上,化成一条搁浅的人鱼,双腿紧紧地并在一起,湿冷地打颤。

 

今夜这电影注定是看不下去了,回到沙发上,脑子里回响着刚才听到的声音,乃琳抿着唇也做了一次。

 

完事之后睡着了,却已然临近天亮,乃琳醒来时格外疲惫。收拾好自己,重新披上警服,出门吃早餐上班,碰巧撞见隔壁的女孩和她前后脚出门,在楼道里打了个照面。

 

女孩没化妆,短发简单地束起,这才看出来,两人应该年龄相仿,二十后半了。她主动跟乃琳打招呼,声音略微有点沙哑,嘴角始终挂着嫣然的微笑。“早啊,我是新搬来的,叫珈乐,怎么称呼您?”

 

乃琳回答自己的名字,珈乐点点头,又毕恭毕敬地叫了一声乃警官。

 

 

珈乐自来熟,径自与乃琳并排着下楼,她看了一眼手表,又搭话:“这么早就要去上班?太辛苦了,吃早饭了吗?”

 

乃琳淡然地笑笑,自知神情不是容光焕发,还是正经地回答:“这要去外头吃。也不早了,去法院还得倒班车,不过下班也早。”

 

说话的功夫已经到了楼下,可是走到更宽广的世界,彼此的距离却没有自然拉开。看见她脚上踩着拖鞋,假装漫不经心,但步伐却始终粘着自己,乃琳好像明白了点什么。

 

“你呢?”乃琳把快断气的对话救了回来,珈乐明显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目光转过来,羞涩地开口:“我饿醒了,出来吃点东西,再回去睡。”

 

于是她们顺理成章地一起走到早餐铺,坐在同一张桌上,又点了同样的豆浆油条。等待的一小会儿功夫,互视着对方一样因睡眠不足而显得憔悴的脸,乃琳的倦意猛然袭上来,化作一个哈欠。乃琳狼狈地擦掉哈欠带出来的眼泪,珈乐的眼睛里顿时挂上了愧疚。

 

“昨晚的事...不好意思,打扰你休息了?”

 

珈乐的话让乃琳朦胧的意识苏醒,果然是昨晚的事。乃琳本觉得,心照不宣地坐在一起吃早餐就足够了,她非要当面提起,自己都没什么防备,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是客气地笑着摇头。

 

尴尬的沉默间,两个人的脸都染上红晕,兴许比昨晚摸自己时还要红。好在豆浆油条盛好了,喊她们的声音打破了僵硬的状态。珈乐迅速起身,转头撇下一句:“这顿我请。”

 

乃琳也没为了这几块钱的事儿争执,就看着珈乐把两个人的早餐端回来。几口热豆浆下肚,乃琳冷静下来,继续说昨晚的事。

 

“我倒是还好,不过你还是得注意着点,你隔壁住着的大婶,晚上什么动静她都听着呢。老人嘛,昨天还找我抱怨来着。”

 

好像是在调解邻里之间的矛盾,真像个民警,乃琳无奈地笑笑。珈乐掰碎油条泡到碗里,一边听着,也觉得好笑。

 

“唉,我昨晚喝的有点多,才让同事送我回家。前几次也是。”珈乐特意强调,有点懊悔。“以后不能再让他送到门口了,到楼下,不对,到小区口就好,免得再叫人误会。”

 

“对了,你是做什么工作的?”话聊到这个份上,也就没什么不能说开的了,乃琳问个清楚,以后也方便向大婶交代。

 

“唱歌的,在夜总会。”珈乐答道,话里的情绪也透露出些许无奈,被轻视和嫌弃估计也早已是家常便饭了吧。

 

 

好在今天没被安排什么要紧事,乃琳勉强熬到下班,回到家时实在顶不住了,倒头便睡,反正是周末,也不在意作息了。

 

再睁眼已经天黑,看眼表都快要到十点了。乃琳睡得很难受,挣扎半天才靠着床头坐起,浑身又热又干,喝了点凉水,胃里又觉得酸胀。她吃不下饭,也不想看东西,打算出去走走。

 

附近就有个公园,实在闲的无事,乃琳一般就去那里。公园环境不错,植物挺多,唯一的坏处就是被征用做秧歌和广场舞的场地,所以那时不太僻静。但此时,圆月孤单地悬挂在夜空,公园也露出了它的另一面。

 

夜晚,阳光触及不到的阴影之中,公园还鲜为人知地承担着另一种身份。横跨人工湖的小桥,如同棋盘上的楚河汉界,划分出男人和女人的领地。乃琳向右拐去,潜入到她们当中,找了一个不起眼的位置坐下。

 

中间的广场上,有人带着灯和音响,开朗的人邀请舞伴跳着交际舞,灯不是很亮,音乐也不是很响,但舞跳的格外认真。周围则是内向的人,和熟人三两成群地聊天,或者像乃琳那样单独坐着,等别人来搭讪。另外就是约会的情侣,在旁人的羡艳中亲热,夜色为公园的各处角落遮上了一层朦胧的纱,爱欲无需晦涩。

 

公园在皎洁的月色下,像夜里沉默不语的女子,各种神秘的难言之隐汇聚,最终呈现出简单的欲望。这里是少数人群的集会,乃琳并不认为自己是她们中的一员,但她失眠时并不介意在这里待上一会。

 

乃琳误打误撞发现此处,却发现除了家里,这是第二个能让她放松的地方。她不会因为充满煞气的工作被敬而远之,在这里大家都不必有什么身份,又都有着同一个身份,于是便高度包容。除了偶尔有一个人来搭讪,乃琳需要婉转地回绝,其余时间她都毫不起眼。

 

乃琳本就体寒,又饿着,逐渐消受不住冷冽的夜风了,裹紧外套瑟缩着回家,正好昨天还有部电影没看,看完差不多就该困了。

 

可是进楼道里就闻到了酒味,倒在楼梯上的人,正是珈乐。她又喝多了,就像今早说的,她没让同事送她上楼,但显然自己没能走回家里。

 

乃琳连着叫了几声才把珈乐唤醒,她这般性子都不禁替这人担忧,要是乃琳今晚没出门,她难道要在楼道里躺一夜吗?她从小区口一路烂醉如泥地走到这,万一遇到坏人呢?

 

 

“别碰我,你谁?”

 

乃琳上前想搀扶她时,被珈乐用双手胡乱地拒绝了。

 

“我是乃琳,你邻居,还记得吗?”

 

和她才刚认识一天,乃琳很怕对方这时不认得自己。但好在听到自己的名字后,珈乐的双手落了下来,抬起头端详她的脸。

 

“哦,对,你是乃警官。”珈乐痴痴地笑着。“我就是...摔倒了。”说着就要起身,但脚下吃痛,又跌坐到楼梯上。

 

“你脚崴了?先别乱动。”

 

已经能想象到珈乐摇摇晃晃地上楼,一脚踩空摔倒的样子。乃琳思量着怎么解决,她看上去应该很轻,奈何乃琳同样也很轻,所以没法将她一口气抱上去。

 

只好先敞开自己的房门,然后返回珈乐身边,先替她把鞋子脱下,检查了一下脚踝,没有大碍。借着楼梯扶手和乃琳的肩,珈乐勉强一只脚站起,另一只脚不敢用力。乃琳扛着她、几乎是背着她,一级一级地挪上去。

 

上完楼梯,迈进门槛,乃琳已经筋疲力竭,刚想稍微喘口气,肩上的珈乐传来要吐的声音,连忙将她抱起,用尽浑身解数把她丢到马桶前。吐完之后的珈乐并没有清醒到哪去,搂肩抱住乃琳说起浑浊不清的醉话。

 

乃琳迈着三条腿狼狈地到床前,把珈乐按下去躺着,酸痛的双臂再也挤不出一丁点力气。她趴在珈乐身上,满是酒气的呼吸打在自己脸上,对着那双迷离的眼睛,不知道把自己当成了谁,乃琳硬挤出一句话:“吃泡面吗?”

 

珈乐摇头,乃琳赶紧爬开,煮面的功夫,她已经睡着了。乃琳在茶几上吃碗面,都不知道已经几点了,躺在沙发上,也很快睡去。

 

再睁眼已经中午,珈乐没走,也醒了,但还躺在床上,呆呆的不知在寻思什么。乃琳起身,倒了两杯水,走进屋里。珈乐见到乃琳,知道自己是在乃琳家,松了口气,昨晚的事情也回忆出个大概。

 

“麻烦你了。”珈乐坐起来,脸色发白,估计是有点宿醉。

 

乃琳淡然地笑着摇头,把杯子递到珈乐手里,示意她趁热快喝。珈乐握着杯子,等乃琳先喝了一口,才举杯一饮而尽。

 

“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我晚上去公园散了个步。”

 

珈乐看上去有点疑惑,乃琳为什么大晚上去那里,但没问出口。

 

“我叫几个炒菜送上来?”

 

乃琳明白,珈乐是又要请客了。“行。”毕竟看珈乐的样子也不方便出门,而自己也不太愿意出门。

 

送上来的菜是珈乐点的,倒也符合乃琳的口味,安静地吃完饭,珈乐要回自己家去了。

 

重新穿上高跟鞋,拎起提包,珈乐出门前回首,和乃琳相视一笑。

 

“多谢你,乃警官。”

 

乃琳不喜欢被这么叫,又没穿着警服。

 

“叫我乃琳就好了。”

 

 

次日,也就是周日,乃琳听见有人敲门。除去外卖或邮递员,还鲜有人会敲乃琳的房门。站在门口的是珈乐,一见到乃琳,脸上立马就绽放出明媚的笑容。

 

按理说现在是春天,但在枝北市却感受不到,这三个月被寒冬酷夏吞并瓜分了,于是乃琳很少用明媚去形容什么东西,但珈乐的笑容配得上这个形容词。

 

她应该刚理完发又洗完澡,金毛寻回犬那样柔顺的短发垂至后脖颈,打理成时髦的发型。纯白的宽袖T恤,配上蓝牛仔裤和帆布鞋,如果让她身处在蓝天白云之下,穿梭在教学楼之间,一定比大学生更像一名大学生。想到昨晚醉倒的珈乐,顿时产生出猛烈的割裂感,这哪里还像是同一个人。

 

乃琳注意到她背着双手,一看就是藏着什么东西,还没等问,珈乐就先把问题抛出来:“你忙吗?”

 

当然不忙,乃琳周末过得如往常一般懒散,头发盘着,在沙发上来回横七竖八地躺着,听听音乐看看书,也就这样了。

 

放珈乐进屋,她才郑重地把礼物从背后拿出来,是盛着一束花的花瓶,直接替乃琳摆到餐桌上。珈乐应该是很不喜欢欠别人人情的性格,第二天就等不及了要道歉或道谢,而且心里还很怕生,先要特意找个理由

 

“郁金香?”乃琳的语气里带着疑问,她不讨厌这个礼物,也知道她是为了答谢昨晚,只是完全参悟不出来珈乐给她送花的思路。

 

“嗯!”听乃琳一下子就讲出花的名字,珈乐欣喜不已,接着自顾自地解释。“看你家里没有花,送给你。”

 

乃琳摆弄着那几朵花,珈乐连忙说那是假的。“知道,这样挺好,我不太会养花。”珈乐听完噗嗤一笑,她也是经验之选。珈乐之前的一个朋友,无论什么花都能养死,连仙人球都是,所以后来就习惯买假花送人,也留得更久。

 

话说完了,乃琳想去给音响换一张碟,珈乐才注意到乃琳那些惊人的收藏,她之前没细看,还以为那是书架。看着那台音响和满满当当的专辑,珈乐双眼几乎要放光,那眼神和趴在玩具橱窗前的小孩子一模一样。

 

这还能把她赶出去吗?乃琳大方地教她怎么用,又让她想听什么自己挑,珈乐的手指最后停在了流行音乐那一排。

 

那几首MP3里的常见曲目播放出来,珈乐守在音响跟前,两手扶着桌面,腰板挺得笔直,好像是在弹钢琴。

 

“真清楚,我上班用的纯属是低音炮...”

 

珈乐喃喃自语,乃琳顾着看书,就没接话。

 

 

要论乃琳和珈乐之间的关系,其实说是饭搭子最准确。也许珈乐是怕寂寞的人,之后一有机会就问乃琳要不要一块去吃饭,乃琳也没什么所谓,那就去吃呗。反正也能吃到一块去,跟着珈乐,倒是省得想不出吃什么。

 

珈乐有时也会蹭乃琳的音响,带着自己新买的碟,跟着哼唱一些KTV金曲,应该是在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在一起的时候自然会聊天,成年人最容易脱口而出的总是工作上的事。珈乐说,自己在晚上遇上了什么样的客人,都让自己唱了什么歌,还有夜总会里形形色色的八卦。乃琳就说,自己在法院处理了什么样的官司,什么样的人犯了什么样的事,被定了什么罪判了什么刑,还有法庭上家属形形色色的反应。

 

显然,这话题总是带来沉闷的气氛,如同头顶上永远灰蒙蒙的天。她们后来都注意着,尽量不聊这些。

 

珈乐突然问乃琳,谈过恋爱没有,乃琳摇了摇头。珈乐先是惊讶,而后又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也不奇怪,她从来也没见过乃琳有什么社交,吃饭都要靠自己拉着才出来。珈乐只好说自己,带着一副过来人的骄傲,坦白她高中的时候谈过一个,就是能把仙人球给养死那位。

 

乃琳夹起饸饹面,嫌烫吹了两口,珈乐的前男友刚要借着白雾形成一个飘渺的轮廓,就被她吹散了。难得珈乐心血来潮,想把尘封的往事翻出来,可看乃琳兴致淡然,觉得有些自讨没趣,就不太想说了。

“然后呢?”没想到乃琳停下手中的筷子,挂着的面条滑落了几根,一脸正经地催促她讲下去。

本来这件事情也不是非说不可,那股翻旧账的冲动感受到了冷落,立即躲得无影无踪。珈乐又有点不太好意思说了,少女时期幼稚的感情,经过几年酝酿更加不堪回首。“你想听吗?”

“想听啊,怎么不想听,你说吧。”乃琳就像是要用珈乐的声音下饭,把卤蛋夹起来,等着和珈乐的青春往事一起享用。原来乃琳是听得认真,错怪她了。

 

珈乐只好收拾一下心情,继续说下去。面馆里不少人,吵吵嚷嚷的,珈乐恍惚间回到了当初的那个食堂,那个人就总是坐在她对面。

 

乌黑的头发,眼角有颗泪痣,细瘦,挺帅的。就是有点矮,还有点憨,珈乐这么形容他。乃琳在头脑里拼凑,想象出了一个白净乖巧的小男生。

 

 

初中的时候,他从外地转到珈乐班上,新座位挨着她,也是投缘,俩人就成了好朋友。一直到高中,不在一个班了,关系非但没有淡化,却在心里惦记着对方,她才知道对他有特殊的感觉。

 

他有些迟钝,珈乐暗自较劲一个月,情人节咬牙送出去一块巧克力,本来没抱有多大希望,但那个人接受了。

 

在高中生的世界里,处对象是相当值得骄傲的事情,许多情侣不仅爱在同学面前炫耀,连教导主任愤恨的目光也要品尝。但他们不是那样的,都非常害怕被人知道,好在原本就是形影不离的死党,外人压根就看不出区别。

 

如果那个人没告诉过别人的话,乃琳就是第三个知道这段恋情的人。只有放假的时候,一起去很远的地方,他们才敢手牵手,嘴对嘴。一开始总是珈乐索吻,后来他越来越主动。

 

悸动的回忆喷涌而出,珈乐越说越起劲。最美好的要属在某个暑假,那一次他们一块跟家里撒谎,说要去对方家里玩,实际是坐大巴去河坝看天鹅,天黑都还舍不得回家,又开始看夜空中的星星,最后浑身都是蚊子叮的包。

 

他们交往以前就很少吵架,交往以后就连一次都没有吵过,珈乐把他们设想的特别长久,以为会是一辈子,没想到高考就把他们分开了。

 

那个人考的还行,珈乐就差多了,实在是没什么办法再去同一个地方。他当时能去南江的一个师范大学,但他不肯走,是珈乐劝他去的。珈乐哄那个人说,放心去吧,自己会去找他。

好说歹说把他送走,珈乐自己却没有什么出路,一般来说,就是打工和结婚,这辈子一眼望得到头。珈乐以前遇事从不往心里去,那段日子整宿整宿得睡不着觉,把从前没操过的心都补上了。

珈乐最后想清楚,答案就是,她不能给他幸福,只会拖累他,所以珈乐到现在也没出过省。

他当时真的很受伤,珈乐也一样,但她狠心装死,不了了之。

 

“他没回来找你?”乃琳不太理解,珈乐的结尾过于仓促了,许多地方不合逻辑。“说分就分了?”

“不想耽误人家。”事到如今,珈乐能够释然一笑。“谈恋爱就是这样的,又不像离婚要去登记。”

饸饹面已经坨了,珈乐用筷子搅散粘连成块的面条,草草吃完。她喝了一口冷掉的面汤,砸吧一下嘴,似乎也是在回味这段往事,最后“咚”地放下碗,还要给这个故事补充一个启示。


“不要早恋。”

 

这句话对着二十老几的乃琳说,好像有些不太合适。

 

 

没过几天,忽然刮起了沙尘暴,今年闹得严重,单位都不得不放假,珈乐又来找乃琳串门。

窗户被砂砾敲得劈啪作响,外面漫天黄沙,屋里昏昏沉沉,气氛倒显得安谧。拉上窗帘,她们一块坐在沙发上,像是窝在避难所里。电视里放着电影,是汉语配音的外国黑白电影,主角是逃跑的公主。

 

轻松的爱情戏剧,一面看,一面还能有心思聊天。前些天她们说完了过去,现在话题自然就变成将来。

“你家里是不是也催你找对象?”珈乐嘴上询问,心里其实已经有了答案,乃琳这个岁数,估计怎么也得被催了三四年。

枝北这片儿地界很保守,不成家生子是种罪过,对着大龄青年(特别是女青年)苦口婆心念叨几句,俨然传承作为一种传统习俗。而珈乐家里则更甚,属于火急火燎地付诸行动的那种。

混完大专,在家待了不到半年,她就被嫌弃怎么还不嫁出去。珈乐别的不懂,通过耳濡目染,也深知婚姻就是坟墓的道理。然而家里尤其热衷于给她挖坑,相了几次亲,珈乐惊恐地发觉土已经快要埋到腰间。

半截入土的她不甘心,自己样貌出众,又会唱歌,怎么就非得跟一个不爱的人,去过一眼就望得到头的日子?于是便跟家里说开了闹掰了,家里哭天怆地的,说以后不认她这个女儿。

 

那又如何?在夜总会唱歌兼陪酒,别说过的怎么样,是不是在挥霍年华,算不算在作践自己,起码是暂时逃避了被埋没的命运。


乃琳的目光都没从电视上挪开,语气听起来相当不以为然。“催了,这不是很正常嘛。”

“那你打算找吗?”珈乐一直很好奇,乃琳学历高,工作体面稳定,形象气质也好,想找什么样的没有?偏偏一个人闷着,朋友都见不着,死乞白赖的自己除外。

 

“没兴趣。”乃琳冷淡地说,像是在摒弃烟酒那样的不良嗜好。

 

“这还能没兴趣的?”珈乐哭笑不得,怀疑眼前的家伙是不是哪个菩萨转世。

 

倒不是说乃琳是不解风情的人,她对言情的小说或电影也感兴趣,只是虚构的故事没办法和现实相提并论。相比珈乐,乃琳不仅没有情投意合,连一次心动都不曾有过,至于来自他人的爱慕,乃琳只想以谢绝者面对。

 

乃琳静静地看着电视屏幕,里面的公主邂逅了英俊的男主角,爱情本身是美好的,但乃琳好像对此免疫。“我就是对男人没兴趣—”

 

兴许外面猛然的一阵风卷起了树枝砸在窗户上,发出一声闷响,打断了乃琳的发言。

 

珈乐被吓得不轻,倒吸了一口凉气。

 

“我一个人也挺好。”乃琳耸耸肩。

 

 

沙尘暴结束后,忽然就热了起来,没有任何春暖花开的过渡,就提前步入夏天。


天空稍微亮堂了一些,但仍然未摆脱那股阴沉的味道。灰蓝的底,偶尔有几朵乌云,却始终没有下雨。又不怎么刮风,闷热得像个蒸笼。乃琳收起警服外套,换成警服半袖。

 

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遇到对门的大婶,这段时间为了凉快,她总带着垫子坐在楼道里摘菜,见到乃琳依然笑脸相迎。打过招呼,大婶又跟她打听起珈乐。

 

“那个姑娘,”大婶瞅了一眼珈乐的房门。“我看你俩走的还挺近乎?”大婶的眼神中藏着别样的审视,警察和小姐做朋友,天底下不可能有的事,所以一定是有什么蹊跷。她多半不会觉得质疑自己是不是错怪了正经人,而是会狐疑警察也不无辜。不知道在她的心里,故事已经沦落成了什么样。

 

大婶当时还指望乃琳能让珈乐搬走,神像拜完不灵,乃琳这身制服就好像假的一样。

 

“嗯,就平时一块吃个饭。我们俩还是同岁呢。”乃琳从容的回答,但她心里无奈极了,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该维护一下自己跟珈乐。

 

“当时我不是找她了解情况吗,她就是喝多了,朋友叫开出租的送她到家门口,醉了嘛,所以她在夜里...有点吵。”乃琳巧妙地撒谎,一丁点会被怀疑的细节都不放过。

 

酗酒的人比比皆是,半夜耍酒疯,打孩子打老婆的也多了,警察又能怎么办,一个个全抓起来?这倒是,大婶也不好说什么了。借着这股劲,乃琳继续半真半假地说下去,借此机会把嫌疑彻底洗清。

 

“等我跟她说完注意不要扰民,后来应该好多了吧?”

 

“是,是好多了,早就不吵了。”大婶连连点头,她的孙子出屋要钱买雪糕,将小孩打发走,大婶的声音忽然低了许多。“那她是不是做那个的?”

 

乃琳刻意表现得很困惑而后又恍然的样子。“噢,她呀,你还真误会了,她是歌手,文艺工作者。真要是干犯法的事,我还能看着不管?”

 

再次把自己的身份搬出来,大婶看起来总算像是被说服了。“难怪上班晚一点,那这两天她没回来,是干嘛去了?”

 

“啊?”乃琳还真被问住了,刚回去上班这两天积了些事请,她忙着处理,没顾得上寻思珈乐怎么没了动静。“我也不太清楚...”

 

乃琳回到家里,风扇左摇右晃地扬起她的头发,思绪也跟纷乱,她思来想去,实在想不出珈乐还能去哪。

 

 

输完珈乐的号码,乃琳又删掉了,只是两天而已,这个电话还没必要打,只是发了一个短信。

 

“干嘛去了?”

 

又过去整整一天,珈乐仍然毫无音讯,担心的种子再也压抑不住,撞破土壤一般探出乃琳的胸膛。此时已经远远超过能够立案的四十八小时,乃琳走下公交车,没有回家,而是原地等待下一辆。

如果电话联系不上,她想寻找珈乐,只剩下一条线索:夜总会。珈乐前天去那里上班了,然后再也没回家。

乃琳做的职业,让她拥有恐怖的敏锐,珈乐要么是在夜总会里出事,要么就是在来去的路上出事。

公交车向着闹市区驶去,乃琳的手心冷汗直冒。尽管心底深知在目的地等待她的是什么,乃琳的脚步仍然义无反顾地迈得很快。

前台小妹见到穿着警服的人进来,已经会娴熟地立刻去喊经理。

“警察同志,还有什么事情?”话里尽是疲倦和不耐烦。

经理看不见,在柜台外,乃琳的紧攥着拳,双腿在打颤,她还得咬紧牙关才能抑制住慌乱,强作镇定。

“关于珈乐...”乃琳一开口,听见自己的声线有些颤抖,急忙稳住。“还有什么信息能够补充的吗?”

经理摇了摇头,长叹了一口气。“我们也不想这种事发生的,挺多客人都喜欢珈乐的,唉,太可惜了,怎么偏偏是她摊上这种事...”

说了些关于她的琐事,怀念逝者的语气...

“行,感谢你们的配合。”

乃琳听不清经理都说了些什么,在泪水夺眶而出的前一刻,匆匆转身离开。眼泪滑过乃琳的面庞落在地上,砸出的点滴痕迹,融入满地斑驳的雨滴当中。外面不知何时下起淅淅沥沥的雨,好像刚才就已经开始了,该死的阴沉的天,今天终于舍得了。

下雨了,夏天来了,珈乐死了。

乃琳忘记了坐车,就这么一路失魂落魄地走回家里,倒在沙发里,任由湿淋淋的警服贴在身上。

天亮后,乃琳起身,原封不动地去上班,状态比前一天执行过死刑还差。

凶杀案算是大事,警察很快就封锁了现场,凶手被当场抓捕。记者们没能得到详细信息,报纸只是粗略地刊登了这件事,受害人和嫌疑人的信息都没有提及,最常见的流言是丈夫捉奸。

夜总会没有停业整顿,这个人和这个案件被选择性的遗忘,少了一些客流,不影响想玩乐的人继续歌舞升平。

 

似乎世上唯有乃琳为了珈乐的死而莫名其妙地痛得撕心裂肺。

 

乃琳靠那身警服咬牙撑着,回到家就浑浑噩噩地熬着时间,直到房东来收房子,她才如梦初醒。

 

 

才发现,珈乐来自己家里无数次了,自己去珈乐家里还是头一回。乃琳帮着房东整理遗物,珈乐留下的东西不多,来时就拽着一个行李箱,抛去应该扔掉的东西,半满的行李箱轻的不得了。

 

乃琳带走它,理由是要转交给家属,合情合理。但事实上联系家属并不在她的职责范围内,好在这个行李箱充当了桥梁,面对房东她是警察,面对家属她是邻居。

 

来为珈乐处理后事的是她哥哥,自从珈乐的户口从旗县老家搬出去,兄妹俩已经很久没有过交集了。他也来枝北市区里谋生,结婚买房生子,警察来电话的时候,他媳妇都不知道自己还有个小姑子。

 

珈乐说过的,家里不认她了,只是遗体火化不得不让亲人签字。于是便一切从简,送走珈乐的只有他们两个。

 

按理说乃琳早就应该对死亡脱敏了,可见珈乐最后一面时,死亡的沉重却如同沙尘暴般席卷而来,压得乃琳蹲下埋头哭个不停。

 

严肃却简单的仪式结束了,已经冷却的生命被送进炉内,燃烧过后,化为洁净的灰烬,一切纠缠撇得一干二净。

 

珈乐的哥哥等待乃琳哭完,将骨灰盒放到她身前。“你留着吧。”

 

乃琳的眼泪还没擦干,困惑地抬头。“我?”

 

珈乐进不了祖坟,估计她自己也不想回去。她哥哥也不打算通知亲戚开席,父母岁数大了身体不好,知道这事只能是生气难过。这些年一直都当做家里没有过这个人,以后也这么着吧。他带走这东西没什么用,而且,不如让最在乎她的人保管。

 

枝北的人,办事讲究坦荡,男子点了一根烟,吞吐间,一切人情世故都好商量,一切繁复事务都能办妥。

 

“你是她...爱人吧。”自己喜欢女的,这辈子都不会嫁人,这是珈乐后来亲口说的。珈乐的朋友同事都没人影,偏偏来了这么个邻居,还能是怎么回事。

 

乃琳懵了,不住地摇头,但是甩不掉脸上的黑眼圈和泪痕。忽然,乃琳反过闷来,王珈乐的那些过去,隐秘的恋爱,草率的分手,决绝的家庭,一切不合理都合理了。

 

多明显啊,家附近的公园里有那么喜欢女人的女人,珈乐是其中之一有什么稀奇的?自己早就应该发现的。

 

“谢谢...”乃琳知道解释不清了,只好先收下骨灰盒。

 

回到家里,永不枯萎的假郁金香还在桌上开着,音响里的磁带还是珈乐爱听的,各处都是珈乐的残影。知道了珈乐有可能爱自己,乃琳才发现,原来自己对珈乐的感觉,是心动。

 

 

事情还没完,由于是凶杀案,很快就开庭了,身为法警的乃琳自然也在场,只是这次她没法像以前一样冷眼旁观。

 

被告人是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子,看起来文绉绉的,丝毫不像是会去夜总会的样子,更别提酒后杀人了。

 

他向法官一一汇报自己的姓名,年龄,职业,竟然分外体面,是个中学的校领导。这可真是太讽刺了,现在乃琳知道这案子为什么要弄得这么保密。

 

他首先说自己喝醉了酒,那天发生什么都记不清,但这只是无效的挣扎罢了。

 

证人随即被传唤入场了,一个正值青春的少女,这倒是令乃琳有些吃惊。十七周岁,在夜总会工作,内容主要是唱歌,还有陪酒。

 

案发当天,她被证人带到包厢,唱了几首歌之后,被告有些醉了,要对她图谋不轨。

 

法庭有些骚乱,被告急忙否认,法官敲了几下法槌,证言继续。少女扬起脖子,展示上面的痕迹,不光是吻痕,还有咬痕呢。

 

然后,被害人,也就是珈乐,破门而入,阻止了被告人对未成年少女施行性侵。被告人暴怒,用酒瓶对着珈乐的头部砸了下去。

 

讲到这里,证人的情绪有些失控,哭了出来,作为在场的目击证人,这件事的阴影应该会伴随她一生吧。趁着这会儿的杂乱,乃琳才敢叹出憋了很久的一股气。

 

指控方替女孩转述后续的情况。

 

酒瓶应声碎裂,珈乐的额头留下一行血,被告辱骂她,并推搡她出去。然而珈乐没有退缩,在争执中,破碎的酒瓶碰到珈乐的脖子,划破了颈动脉。

 

当时的证人失声尖叫,包厢内终于有其他人赶到了。

 

后续的结果就是,珈乐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身亡。

 

这时轮到乃琳出示证物,她端着的铁盘上放着染血的衬衫和那个酒瓶。衬衫是被告当日所穿,上面的血迹是珈乐的,酒瓶上也有被告的指纹,甚至夜总会的包厢里还有监控。

 

被告承认了罪行。乃琳返回自己的位置,冷笑着等待最后的判决,心想这个人将由她来枪毙。

 

无期徒刑。

 

旁听席上的珈乐她哥冲乃琳点点头,心满意足地走了。

 

最终的结果是无期徒刑,乃琳还凝固在座位上,目送被告被押走。

 

忽然有些委屈,更多的是不知所措,有关珈乐的事情全部结束了,乃琳发觉到自己是这么无力。

 

离开前,乃警官在走廊上被人叫住了,是做证人的女孩要见她。

 

“你是乃琳吗?”

 

“我是,怎么了吗?”

 

珈乐断气前留下了遗言。

 

“乃琳,你是个好人,要多出去走走,交点朋友。”女孩复述完,又问:“你认识拉姐吗?还有一句话是给她的。”

 

 

乃琳好像知道拉姐是谁了,收拾珈乐遗物的时候,她的抽屉里有个文件袋,装着银行卡户口本之类的,主要是还有一张照片。

 

是珈乐和另一个女生,穿着校服的合影,两张青涩的笑脸,背面写着毕业快乐,永不分离。应该是拉姐的那个人梳着齐刘海的马尾,手里拿着一束花,应该是假的。珈乐那时还是长头发,怀里抱着一只毛绒玩偶,一只小狼,和她床上的是同一个。

 

乌黑的头发,眼角有颗泪痣,细瘦,挺帅的。她现在应该在南江当教师吧,然而茫茫人海无处可寻,乃琳无法联系,也不应该贸然联系。

 

珈乐的那些东西,乃琳就收纳起来,不过那只毛绒小狼被她放在了自己的床上。乃琳的独居日子仍要过下去,她试图回到认识珈乐以前的状态,让自己重新适应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度过周末。

 

又一次执行枪决,乃琳的心情比以往更加郁闷,她最近不得已在吃降压药,好像有些副作用,总觉得背后有人盯着自己。

 

结果当天夜里梦到了珈乐,她成了被押送到刑场的人。乃琳和珈乐一起坐在奔赴刑场的车上,珈乐因为害怕抖得厉害,乃琳从兜里拿出一块糖哄她,梦里的乃琳自己也吃了一颗,她也同样害怕。

 

到了地方,子弹上膛,本该跪下的珈乐突然开始哭闹。她转过头,对着乃琳发问——

 

“你要杀了我吗?”

 

“你喜欢过我吗?”

 

“你还会想我吗?”

 

她被按回去,乃琳闭上双眼,向前开枪,珈乐倒在血泊里,明明子弹打在了她的后脑勺,她还是挣扎着,断断续续地说着遗言。

 

“乃琳,你是个好人,要多出去走走,交点朋友。”

 

乃琳从噩梦里惊醒,心跳久久不能平复,打算听从珈乐留下的建议,出门走走。披头散发的她穿着睡裙踩着拖鞋出门,忘了放下怀里的毛绒小狼,看起来一定活像一个精神病。

 

算了,反正这个点也没人能看见。乃琳开门,声控灯亮起,楼道里赫然多出另一个女人,大夏天戴着口罩抱膝坐着。她们彼此都吓了对方一跳,看起来都像一个精神病。

 

乃琳想无视她下楼,靠近时却听见她开口。

 

“你认识珈乐吧?那个小狼还是我送给她的呢。”

 

乃琳低头看她,那张脸上,眼角下赫然有一颗痣。

 

“拉姐?”

 

这就是乃琳如何认识珈乐,又如何认识贝拉的故事。

 

 

贝拉从南江回来,是因为她拿到了正式编制,能养活自己和另一个人,趁着暑假,她打算再回枝北一趟,找珈乐问问,她愿不愿意跟自己走。

 

先找回珈乐的老家,才知道她和父母断绝了关系。她又问遍了高中同学,好在有人同时认识珈乐和她哥,贝拉找到了她哥,得知了珈乐的死讯。

 

也许她不再像当初那样清纯美好,也许她已经嫁做人妇,即使贝拉做足了最坏的打算,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

 

于是在她哥口中,线索又来到了乃琳这里,珈乐生前的伴侣。贝拉在法院门口蹲守,按照外貌找准了乃琳,跟踪她已经好几天。

 

贝拉很想问问乃琳,珈乐后来过的怎么样,可她几次跟到门前,却始终没有勇气敲响那道门。她现在还有什么立场再打扰她和她的爱人?

 

但乃琳听完,邀请她进屋,她不需要怜悯和同情,却十分需要一个人,一个认识珈乐的人,一个记得珈乐的人,能够听她倾诉,与她一同悼念。

 

从夜晚直到天亮,乃琳把她与珈乐的事情完完整整地讲了一遍,把遗物通通取出,又抽出珈乐和贝拉的那张合影,物归原主。

 

“所以,珈乐留给我的话是什么?”

 

“她说,拉姐,不要想我,再爱一次。”

 

贝拉红着眼睛,尽量在嘴角挤出笑意。

 

“那个,乃琳,关于珈乐的骨灰,我有一个想法。”

 

“你说。”

 

“她以前总是念叨想去看海,我想带她去看。”

 

乃琳点点头,抱起珈乐的骨灰盒,递交到贝拉的手里。“好,那就拜托了。”

 

“你不来吗?给她送别。”

 

贝拉释然地轻笑一声,那副笑容透露着让人不得不信任的坚强和开朗。

 

乃琳轻轻点头,紧蹙的眉头舒展开来,柔情似水的眼睛看着窗外的朝阳。

 

“我跟你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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