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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油墨代理清关|进口油墨案例整理【报关报检知识整理】

2023-04-29 20:32 作者:上海卓鹰通关物流  | 我要投稿


苏州油墨代理清关|进口油墨案例整理【报关报检知识整理】



油墨是用于印刷的重要材料,它通过印刷或喷绘将图案、文字表现在承印物上。油墨中包括主要成分和辅助成分,它们均匀地混合并经反复轧制而成一种黏性胶状流体。由连结料(树脂)、颜料、填料、助剂和溶剂等组成。用于书刊、包装装潢、建筑装饰及电子线路板材等各种印刷。油墨类商品可用于纸张、金属、玻璃、塑料等多种媒介,广泛应用于出版物印刷、包装印刷、商务印刷。


进口油墨海关申报所需资质:

一.进出口经营范围

二.海关注册登记

三.签约通关无纸化


油墨清关海关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A、海运提单/空运运单

B、Invoice

C、Packing List

D、Contract

E、油墨产品信息(进口油墨申报要素)

F、协定优惠产地证(如需要享受协定税率)

G、MSDS,如果是危险品需要翻译件

H、其他危险品申报资料(如是危险品)


油墨报关流程一般为:

换单——海关申报(可以和话都难同时进行)——缴税——查验(概率)——提货


进口油墨如果是危险品的话进口清关注意点有:

1.包装要有UN包装标记号,最好让国外发货的时候提供过来。UN包装要符合所装危险品的要求。

2.外包装需要有中文危险品标签,中文危险品标签参考国标:危险品标签GB15258-2009

3.向国外发货人提前索要海事局危险品申报资料,以免产生罚金

4.如包装是木包装,需要有IPPC熏蒸标识

5.到港前准备资料,比如MSDS需要中文版本。



油墨的一些相关问题

①油墨收货人企业需要什么特别资质么?

②油墨海关查验了企业应该怎么配合?

③油墨一般贸易征税税率?

④油墨整体的物流成分费用核算?

⑤油墨清关报关时效和时间点?

⑥油墨海关申报等其他问题


进口油墨清关涉及费用如下(以海运举例):

换单服务费

换单费

监管库费用(如海运拼箱)

报关报检费

查验服务费

海关查验费

滞箱费(如整箱)

港杂费(如整箱)

堆存费(如整箱)


注意:温馨提示:根据《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2014年新增和调整部分)〉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3号),税号3215.9020的水性喷墨墨水,是一种新型的环保型水性打印(或印刷)材料,是以着色剂、表面活性剂、多羟基醇类等物质为基本成分,分散于或溶于水介质(水或水与水性溶剂的混合物)中而组成,其中去离子水含量大于30%。适用于喷墨打印机器(或印刷设备),采用喷墨打印方式将文字、图画等内容喷射于各类纸张、薄膜及纺织材料等介质上。

32151项下商品申报要素:

1.品名;2.用途(如子目8443.31、8443.32或8443.39所列设备用等);3.包装;4.颜色;5.成分含量;6.是否具有曝光显影功能;7.若为工程形态需注明;8.是否为固体。

32159项下商品申报要素:

1.品名;2.用途;3.包装;4.成分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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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适用范围之加工贸易枓件(0200)、成品放弃(0400)

一、定义与代码

(一)加工贸易料件放弃是指加工贸易企业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进口的料件,不再用于加工成品出口,主动放弃交由海关处理。

本监管方式的代码为“0200”,简称“料件放弃”。

(二)加工贸易成品放弃是指加工贸易企业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生产的成品因故不再出口,主动放弃交由海关处理。

本监管方式的代码为“0400”,简称“成品放弃”。

二、适用范围

(一)料件放弃包括: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剩余料件和边角料。

(二)成品放弃包括: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残次品。

清关知识每日学:


海关依据什么对企业实施此类核查业务

海关开展企业信息核对的依据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3号)第十三条  海关可以对报关单位备案情况进行监督和实地检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报关单位报送有关材料。报关单位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9号令)

第三十九条 海关依法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管理。出口食品监督管理措施包括: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企业核查、单证审核、现场查验、监督抽检、口岸抽查、境外通报核查以及各项的组合。

第四十条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备案。

第四十一条 海关依法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企业核查等方式,对备案原料种植、养殖场进行监督。

第四十二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住所地海关备案。

3.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的公告》(原质检总局2012年第149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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