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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主播的放送(中)——寻找游戏的观众

2019-12-25 03:04 作者:大方  |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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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网络讨论环境中,经常将游戏等同于电子游戏,但我们也还记得那些非电子游戏。从躲猫猫、木头人和老鹰捉小鸡,到需要玩具的滚铁环、陀螺等,另外还有各种棋牌游戏,电脑普及之前的孩子们就是玩这些长大的。进入互联网时代后,虽然游戏的形式变了,但是游戏的精神不变,或者说在过去几百万年的时光中,游戏的本性一直铭刻在人类的DNA中,而人类也越来越离不开它。

 

游戏的膨胀

近期出现了“群贫困人口”之类的表情包。虽是玩笑,但这反映了出没于网络的大部分人没有吃不饱穿不暖。“饱暖思**”、“吃饱了撑的”这些俗语都反映了人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要去折腾,而且与温饱无关,自然在过去的年代,这些折腾都被视为“不务正业”,到了今天这种思维仍然扎根在我们的社会中。

但是嘴上说的与手上做的,经常是相反的。看小说被斥之为看闲书,那在报纸上寻找感兴趣的时事,并发表一番高谈阔论又能获得什么;网络游戏使人沉沦,流连于麻将馆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更别提曾经占据晚饭后休闲的电视节目和现在人手一部刷刷刷的手机。我们必须承认人类对游戏的需求,同时承认游戏的“非工作性”。

如果人类用于消遣与娱乐的一切都能称之为游戏的话,那这些游戏也必然有个“高下”之分。并不是所有的游戏都能轻易参与,高尔夫、骑马等“高贵”活动有着资金门槛,琴棋书画等文化活动有学习门槛,幸亏有九年义务教育,还能看看网络小说,不过短视频连字都不用认。另外电子游戏也不用识字,毕竟我不识字的时候就会玩《魔兽争霸3》了(雾)。

解决肚子问题后,无数人将血液从胃调到大脑,去寻找游戏,这些游戏可能是朋友推荐,也可能是广告推荐,或者无意遇见,无论如何他们选择的游戏必须是自愿参与的,不然就是所谓的“忘记初心”,各种不适感会接踵而至,直到他们退出为止。

同时游戏规则这个词似乎暗示了所有游戏都有规则,有的是明规则,比如球类运动的各种禁止条例;有的是潜规则,比如看电影时不说话。游戏遵循着规则进行,而规则是人定的,无论是公开制定或是无意中达成,因此总会出现不守规则的人和破坏规则的人。诸如“ky”、“败兴”等词语都在形容这种人,球场上会把犯规的球员罚下场,而更多的场合则是通过语言攻击让其退出。

游戏自成的规则,似乎还宣誓着它与其他生活的隔绝,它如同影子一样存在于其他“正经”事照不到的地方。虽然其中也能孕育出严肃性,但游戏难以摆脱不真实性,这种不真实性潜伏在每个参与者的心底,但他们往往不允许他人指出,或者被指出时会通过玩笑把这变成另一个游戏。

总而言之,温饱得到解决后,无数人如同疯狗出笼一般寻找游戏,其中就包括了虚拟主播的观众。

 

游戏的套娃

上一章我将直播纳入到表演的范畴,意图说明其可能拥有的艺术性。当表演作为被观赏的对象时,演者与观众实际又处于一场游戏中,也许对演者而言是工作,但对观众而言却是毫无疑问的游戏。

这场游戏的开始就是观看直播,观看主播的表演,发送弹幕与其进行互动。但表演结束后呢?游戏仍然在继续,在推特或者动态中,主播还在继续表演,通过文字和图片与观众进行互动,与其他主播互动,继续整活。一些直播较少,动态较多的主播被称为推特艺人。

即便如此,观众的欲望还是难以得到满足,长篇想法被弹幕的字数所限制,反对的想法被直播氛围所束缚,邪恶的想法更是难以启齿,他们需要一片新的战场。

尽管直播已经结束,观众的讨论才刚刚开始,他们将争论不止,他们将在评论区留言,他们将在哔哩哔哩专栏发文,他们将在百度贴吧、NGA、S1论坛发帖,他们将在某些匿名论坛黑屁,他们将在QQ群内策划,直到虚拟主播消失或者他们自己离开。穿越时间与空间的思绪交织在一起,一个不间断的、规模庞大的、没有终结的游戏已经出现。有人说“管人观众比管人好看”,有人说“虚拟直播文化核心在社区”,无论这些语句的情感如何,社区讨论这个游戏的确吸引了很多人加入。

但这场游戏到此为止了吗?有的人仍然不满足,他们顺着自己的心意继续扩大,他们将虚拟主播作为一个契机,开启了一场不受欢迎又受欢迎的游戏——挖掘。挖掘机是狗仔队的网络版,他们通过正当或不正当获取的主播信息在网络上流传,扰动年轻观众躁动不安的心灵,妄图一窥幕后。如果这些信息是符合观众意愿的话还好,例如纸片人背后是美少女;如果不是呢?

挖掘机享受着情报强者的优越感和扮演“侦探”的快感。

以前我曾经看到有人评价某虚拟主播为真正的Entertainer,没文化的我来了一出望文生义。Entertainment是娱乐,那Entertainer是娱乐者?什么是娱乐者呢?无论好坏都变为娱乐?百度翻译一拳把我打翻在地。

虽然Entertainer是艺人,但我想象中的“娱乐家”是存在的,他们不加入任何一派,立于一旁,将他人的悲伤、丑态等等负面内容作为笑料,甚至为了制造这些笑料还会去引发斗争,在网络上他们的名字是巨魔。不过巨魔被普及后,被玩笑话与自嘲削弱了力度,很多人自称巨魔只是搞笑而已。

不过巨魔只是进化的一条路线,甚至可以贬为错误进化。

表演在生活中很常见,从身边亲友的业余表演,到舞台上的专业表演。我们看过甚至经历过很多表演,这是人人都略有涉猎的技能。观众随时都有可能成为主播,因为他们也拥有这种潜力,因此你能看到字幕组翻译出道,字幕组校对出道,一般观众出道,甚至其中一些人还弄得有声有色。

 

游戏的终点

二次创作是以虚拟主播为核心延伸出来的游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一般印象里这个游戏由于形式有其自己的艺术潜力,是有学习门槛的游戏。

在更传统的审美观念中,二次创作往往是低于原作的。但是随着人类越来越擅长“拆解”过去的东西,然后重新“组装”,原作与二创的立场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所谓的官方同人正是这种变化下的产物,越来越多的企划会牵扯多个创作者,而他们的作品地位往往是相同的,谁是原作?谁又是二创?或者说这些都是二创,原作另有其文本?

高达系列就是典型例子

无论如何,现在的人们已经很习惯一个系列的作品由不同的创作者来创造,比如那一大堆超级英雄漫画。同时也把握到了一些要领,比如单个人物能脱离故事拿出来卖,人物才是贯穿故事的中心线;系列作品中某几部拍的一塌糊涂,人物严重崩坏,却因为拥有官方版权而被承认;因为创作者不拥有版权,所以公司可以随意更改他的设定。诸如此类的印象流淌在社会的文化中,这一切已经变得司空见惯。

就像我前面说的,当我们沉浸在这种环境中时,每个人都是无自觉的半个内行。当观众创作同人小说的时候,创作同人绘画的时候,创作印象曲的时候,他们毫无疑问在使用这项技能。其他人呢?我大胆认为,当讨论开始的时候,二次创作就开始了,这场游戏的规则只有一个那就是人物不要崩坏,甚至连这条规则都可能不存在,一个完全臆想的、超出现实的形象也能被接受。这是因为游戏也受到时空制约,在不同的社区有不同的规则,不同的文本又创造出不同的语境,同人文可能被接受,也可能被指控意淫;黑屁可能引起不适,也可能开启新想法。

特别当这一切远离或者他们认为远离正主的视线时,情况会愈演愈烈。因为他们所需要的只是一些与脱离当下的信息,而不是直播的文本。

把视野再放大一些,如果“背后说人闲话”也算二创的话,这种二创算是“自古以来”了。而应对方案也是古而有之,“君子何尝去小人,小人如草去还生”。不过这一套是古代的,现代有现代的做法,甚至这些“闲话”也能变成“力量”。

 

游戏的道德

毫无疑问观众并不总是团结的,所谓的V圈不必多说,就连同一个团体的观众,甚至同一个主播的观众都可能是分裂的。有的人遵循君子慎独,有的人大庭广众也能暴言不断。

在以主播为中心延伸的各种游戏内,已然出现了一些可以称为虚拟主播圈道德的东西,比如提及虚拟形象背后演者,俗称“冲塔”,在很多社区是不被允许或提倡的。但这里有一些问题,这些游戏规则很多时候没有执行力的,就像之前说的,不同类型的观众对游戏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谨守多数人的游戏规则,有的人另有一套自己的规则,两者可能是冲突的。

在直播间中,房管可以通过禁言来确保规则的执行。但在这之外呢?比如Vtuber吧和NGA,其管理者都将“冲塔”纳入禁止事项。而在一些没有直接管理者的地方,比如B站专栏投稿、视频投稿,又是另一派风光了。

当管理的力量鞭长莫及时,在网络这个超文本空间,抛开出户籍,能用的可能只有语言攻击和古典鬼畜了,用嘴炮的力量把他骂走。某些时候,这种团结一致的行为也会提供新的乐趣,还会强化游戏团体成员间的关系。

如果说半年前“饭圈化”还是一个争论点的话,那么今天“饭圈化”已经是公认的事实了。这是各部分关系所决定的,相似的模式下必然的结果。

虽然游戏内有着自己的道德规范,但也会面临范围更加广大的社会道德审查,未参与其中的旁人对游戏的态度可能与游戏者有极大的区别。而有的人停留在小游戏中太久,忘记了大游戏的规则,误把小作了大,这又会引发别的事端。

 

附录:

本来计划里是没有这一篇的,但是看了书又想写,特别是中间试图解释巨魔的来源和云P根源的那两段。不过写来写去,感觉没什么意思,不如前一篇对我启发大,就这么凑合了。下一篇才是重点。

 

参考书籍:

《游戏的人》本篇的写作动机来源,看了之后我已经不认识“游戏”这两个字了。

《后物欲时代的来临》第一段关于寻找游戏的部分,来自这里

《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观众都是半拉内行”来自这里

封面用途“想要少女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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