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慢

离我家隔两条街的一处院里,栽着一棵梅树。院主人姓花,是个戏班班主。
我与花老板相识于二十多年前,比初次遇到我妻子还要早些。那时我刚读大学,修的文科,又从小锦衣玉食,从头到尾都泛着一股清高,认为戏子都是些善于奉承的小人。第一回听戏是被同学邀去的,我不大情愿,奈何对方盛情难却,只好前往赴约。说巧不巧,那场的大轴戏是《武家坡》,花老板扮的王宝钏。他方一登台就带着与众不同的精神:别人演王宝钏多少有点模仿的成分,而他举手投足间却像是整个人被角色夺了舍一般,端庄典雅,好不逼真。此后我便常来听他的戏,看见别人往台上扔彩头,自己也寻思着想送点什么。然而我一心猜测,花老板这样的人大概不会喜欢珠宝首饰,遂写了张扇面,交代别的戏子亲自送到他手中。次回听戏我直接到后台拜访,他刚卸完妆,一身青衫,竟透出几分书生气。听说我是上回那个送扇子的少爷,他也不客套,却笑我挺有趣,拿文人玩意儿捧戏子。我不觉得尴尬,反倒发自肺腑地来了一句:“我没在捧戏子,看您器宇不凡,是真心想跟您交个朋友。”花老板听罢眨眨眼睛,我俩的交情便是这时结下的。

第二年我大学二年级,在图书馆勿拿了别人的一本理工科的教材,翻开也看不大懂,最后照着扉页上的名字还了回去。没想到书的主人竟是位长我一级的女同学,生的温婉清秀;虽读的工科,文采却不输于我。多年后她成了我的妻。
但后话不提,彼时我尚且只在书中读过那些杜撰出的爱情,况且这姑娘竟大不同于书中的闺秀,自身便透出几分锋芒,一时间搞得我手足无措,满腹心思不知如何表白。写情书怕落了俗套,直接跟她讲又怕太直接。偏巧那一阵花老板正寻思要演新戏,我便把自己锁在家里一个多礼拜,连夜写了戏本子出来。所谓无知无畏,这一回我居然剑走偏锋:别人都讲郎才女貌金玉良缘,我偏要反过来,写了一出才女与书生的爱情故事。直到停笔我才如梦初醒,觉得不大对劲,仔细一看居然把自己的心事全写进去了,且写得情真意切。一时间我羞红了脸,满心纠结,但次日还是如约把戏本子交给了花老板。他一气儿看完连连称好,约定下个月就演,给我留最好的包厢,嘱托我一定来看。
天赐良机,天赐良机。尽管知道愿意进出戏楼的女孩子还在少数,我依旧使出浑身勇气约她出来听戏,好在她并不介意,欣然答应。首演的那天正值隆冬,上海还很少见地下了雪。按照规矩,花老板带着戏班子十分气派地走进戏楼,两侧全是热情的戏迷。本来说要带着我一起风光一趟,然而我并不想让她知道这戏的来历,于是拒绝了花老板的好意。我提前很久坐进包厢,心中越来越忐忑,既希望她能听懂戏文,又害怕她的拒绝。过了一阵子她按时赴约,穿着雪白的袄子,比作天仙都不为过。开戏之后,她聚精会神地看着戏台,我偷偷地看着她侧影。唱到一半,她忽然笑着向我投来一个别有深意的眼神,搞得我一下子慌乱了起来。结束时已经入夜,等楼下的座儿们都散去,我俩才走出戏楼。她假装不经意地问我这出戏的作者,而我心中已经全然明白了。
于是我说:“据说,是一位姓张的少爷写的——”
“那你说这位张少爷,为什么想起写这么一出戏呢?”她抿嘴笑了起来。
“我猜猜,”我假装一番苦思,“也许是写给他爱慕的姑娘罢。”
“后来呢?”
“我也不知道。也许,他把这位姑娘也请来听戏了。”
她笑得更甜了,低着头不敢看我。雪还在下着,街灯照在身上,我看着雪花悄悄地飘落在她的发丝,仿佛我俩已然共白头。

从那以后我们自然走到一起了。两三年后我们相继完成了学业,她留校任教,而我除却在学校里教书以外,顺带着为报社做些工作,闲暇时间也帮花老板改改戏本子。那一年他有个朋友来访——听着奇怪,我先前从没听说过他有什么故交;而且这位朋友看起来与他关系很好,花老板甚至为了他头一回在戏楼里登台唱了昆曲。一首《游园》,我听得满足,第二天却又被派来个差事:他托我把《牡丹亭》全本删得短些,说是给什么朋友准备着。我心下立刻明白了七八分:“你那个朋友,是前些天的那一位吧?”他半推半就地承认了。我叹叹气,最终也只能顺着他的意思开始动笔。
当时大学教师的待遇比较高,我和女友计划着攒些钱稳定下来再结婚。恋爱的事我没跟父母说,本想着等到万事俱备再摊牌也不迟。然而过了四年,最先等来的确实父亲为我许来的另一门亲事。据说对方是位府里长大的大小姐,且家境很是丰厚,想必父亲看中的正是这点。
一开始我并没想到包办婚姻这套还会被用在我身上。然而事已至此,我不得不把自己已经交了女友的事说出来。于是那晚我被赶了出来,一个人坐在茶楼里呆了一宿。第二天我便犹豫地去找她,说明了眼下的情况。她还是那样温柔和气,耐心地安慰我,表示愿意尊重我的选择。实际上,一看到她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我就铁了心要叛逆这一回。当天下午我匆匆地赶回家,父母还在厅里和外人谈论些什么。我冲上前,扑通一声跪下,把在场的人着实吓了一跳。父亲以为我要承认错误,正欲开口,我却抢先说道:“爸,妈,对不起,儿子求您把这亲事退掉吧。”
后来我才知道这番举动确实让父亲很下不来台。因为当时来商量事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的准亲家。我这样一搅和,亲事是黄了,却也让父亲丢了脸面,我和女友本准备结婚的计划也被耽搁:她家并不富裕,大学也是拿了奖学金才读完的。而我同父亲已闹到这般地步,甚至做好了自立门户的准备。
次日一早,我回去找她:“我跟家里说好,退了那门亲事。”她有点担心地问我具体情况,见我不开口,也明白了七八分。沉默中我心里越发地紧张,因为接下来我会做出有生以来最勇敢的决定。手有点抖,我小心翼翼地从西装内袋里掏出那个仿佛有千斤重的、小小的金属环状物。
“许小姐,”我正色道,“在下张秋实,一个被赶出家门的落魄少爷,现任教于复旦大学中文系。现在我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要问您。”
她好像还没意识到我要干什么,点点头示意我继续说。于是我攥着那枚仿佛有千斤重的、小小的金属环状物,在她面前张开手掌。“这是我小时候得的玛瑙,昨儿让珠宝行师傅改成的戒指,今早刚拿到。”我轻咳一下,小声补充道,“他们洋人求婚都爱用这个。”
我欣赏着她的表情从迷惑变成吃惊。太可爱了啊受不了,我悄悄地想着,但立刻收起心思,因为还有更重要的话要讲:“我想请问您,从今以后,无论贫穷与富有,无论战乱与和平,无论坎坷与坦途——您愿意与我结婚、让我为您戴上这枚戒指,和我共度余生吗?”
她就这么呆呆地看着我,仿佛之前古灵精怪的劲儿根本不曾存在,很久才想起来抬手擦眼泪。我笑着给她拿纸巾,顺手也给自己抽了一张。由于常要握笔写字的缘故,那只戒指最后还是没有被她戴在手上,而是穿了个项链系在颈间。她原本就很好看,因此不常额外地打扮自己,这项链算是她为数不多的首饰之一。
婚礼的筹备其实并没有花多长时间。那时我俩刚买下学校边的一栋小宅,手头比较紧,因此都不愿太奢侈;最后约定尽量西化并从简,只走完必要的流程,撤掉铺张的宴席。期间我一直在劝说父母以支持这桩婚事,为此费劲了许多口舌。当年年底她随我回了趟家,父母见她知书达理,虽然没表现出十分热情,但也不像从前那么冷淡了。于是婚礼最终敲定在次年春天举行,双方都只邀请了最密切的亲友,而我给花老板也递了一份请柬。他收到请柬时以为又要唱堂会,立即甩脸给我,我解释半天,告诉他不用唱不用演、随了份子只管来吃就好,这才把他说服。
婚礼那天,我穿着特意定做的礼服,看着她一袭白纱,款款向我走来。恍惚间我又想起十九岁那个冬天的夜晚,想起那天她头顶的雪。我本来并不相信宿命,彼时却觉得眼下一切在从前竟皆过有旨意。

一九三七年七月发生了一件震骇全国的事,战事胶着了不到一个月便传来北平失守的消息。那个月报社的事务爆炸式地增加,几乎耗尽了我全部的精力。我在悲痛与疲乏垒成的高墙中足足被困了一个周,才得以抽身出去逛逛。早在东三省沦陷的时候我便早有预感,只是这次战火蔓延的速度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不出一个月就烧到了上海,学校方面立即开会决定内迁。之前我曾极力劝说花老板离沪,但他既不愿、也不方便赴港澳等地久居。内迁至川渝的消息一出,我又去找他,问他愿不愿意一起搬去重庆,这次他没有拒绝。于是我给他留出整顿收拾的时间,帮他和戏班子订好了车票,十一月中旬便启程。他的戏班子在上海的最后一场戏,唱的是《满江红》,我与妻子也去观看,算是为他践行。临走的前一天,我照例去拜访他,做短暂的告别。花老板见到我后却神秘地比了个手势,我顺着他的手看过去,瞧见了一位面熟的先生;一番辨认后,才惊讶地发现那是他十几年前来造访的朋友。
那晚我被留下来吃晚饭,而花老板素着脸唱了我多年前删改的《牡丹亭》。不知是否因为久未登台的缘故,他似乎不在状态。第二天我送他到车站,他那位朋友也来送别。离开车站时我问需不需要载他一程,他摇摇头拒绝了。
一个月后,告别去往香港的父母,我和妻子也踏上西南而下的路程。到重庆后,我们租了一间小公寓,离花老板的院子只隔两条街。他那院子里有一棵梅树,一到冬天便开红色的花,惹得我很是羡慕。此后的日子也不完全太平,然而总算比在上海时好上许多。花老板不知何时患上慢性肺病,战时医疗物资匮乏,药价涨得厉害,而他在辗转中也花掉了大半积蓄。我尽可能地帮他买些药,并叮嘱戏班子的人每天看着他吃。两年后我的儿子出生,手头便又紧了些。
日子虽苦了点,然而这一隅间的数年岁月却成为我人生中无法抹去的记忆。刚来的那几年,日本人搞轰炸,挤防空洞是常有的事。学校的课也是开开停停,甚至有时正上着就被飞机发动机响声打断。我小时候被家里宠着,起初不怎么习惯,心绪颇为焦躁;然而她不是娇生惯养来的,常常劝导我,陪我扛下很多困难。因此,我觉得自己在某些地方亏欠她,但也越发无法离开她了。

一九四五年九月,《大公报》以特大号字体刊出五个大字:“日本投降矣!”霎时间举国欢庆,胜利的喜悦如浪潮般翻腾。那一阵子是花老板染病后精神最好的时光,他用一种几近于自断后路的唱法,带着戏班子在戏台上连演三天,从《武家坡》《梁红玉》唱到《满江红》。然而这三天的光景却像是耗尽了他所有的精力,从此之后病情急转直下,再没恢复过来。
两年后,我从他的徒弟那里听闻了花老板离世的消息。据说他的衣物书籍之类,都按吩咐埋在了那棵梅树底下。我不禁想起杜丽娘来——花老板一生来去,于我而言都很神秘,这一走,不知带走了多少故事,又将多少见证埋在了树下。

解放后我们举家回到上海。原先宅子的院落里已是杂草丛生,我们花了好大功夫使其恢复原样,却又觉得有些过于空落了。
于是我对妻说,不如种棵梅树吧。
她向来很懂我,言下便知道是为了纪念花老板,自然也答应了。最后,我们挑了一棵白腊梅栽下。第二年冬天,腊梅便开了花。花落时分,她拿着自己缝的布袋,装了花瓣来做香囊。我在一旁看着,风一吹过,便有白色的花瓣落在她肩头。
一时间,我又想起十九岁冬天的那场雪。
FIN

写在后面:旧文新发,私设一堆。本来是一篇万字长文的番外,结果番外比正文热度高。
最后的最后张秋实也不知道花老板和那位朋友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