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纳豆进口报关所需资质及要求
纳豆含有黄豆全部营养和发酵后增加的特殊养分,含有皂素,异黄酮,不饱和脂肪酸,卵磷脂,叶酸,食用纤维,钙,铁,钾,维生素及多种氨基酸、矿物质,适合长期食用维护健康。
经日本的医学家、生理学家研究得知,大豆的蛋白质具有不溶解性,而做成纳豆后,变得可溶并产生氨基酸,而且原料中不存在的各种酵素会由于纳豆菌及关联细菌产生,帮助肠胃消化吸收。纳豆的成分是:水分61.8%、粗蛋白19.26%、粗脂肪8.17%、碳水化合物6.09%、粗纤维2.2%、灰分1.86%,作为植物性食品,它的粗蛋白、脂肪最丰富。纳豆系高蛋白滋养食品,纳豆中含有的酶,食用后可排除体内部分胆固醇、分解体内酸化型脂质,使异常血压恢复正常。纳豆进口所需资质及要求
01企业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食品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
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进口商备案、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可以通过登陆“互联网+海关”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或是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new.singlewindow.cn/)进行备案或注册。
02申报要求
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提交进口食品的商业凭证、官方证书、合格证明等必要材料。2018年8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0号)明确了在向海关申报办理检验检疫手续时无需提交纸质单证的类别,并规定了不同单证类别的不同电子化提交方式。
03海关检验检疫
1.单证审核。海关根据监管需要,对企业申报提交的检疫证书、贸易单证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于单证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进口食品,不予受理申报。
2.检查作业。海关根据监管需要,对进口食品实施现场查验、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
3.合格评定。进口食品经合格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进口食品经合格评定不合格的,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符合合格评定要求的,方可进口销售或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