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2.1 法家

2023-03-07 11:08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1、法家


  中国先秦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一个进步学派,和代表没落奴隶主阶级利益的儒家相对立,因主张法治,所以称为法家。其主要代表是少正卯、商鞅、荀况、韩非。它最初是作为腐朽没落的奴隶主贵族的对立面、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政治代表登上历史舞台的。在春秋战国时期,它在和反动的奴隶制度的斗争中,逐步形成了一条解决当时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路线:用封建制代替奴隶制,用地主阶级专政代替奴隶主阶级专政。在劳动人民反复斗争的基础上,加之以有一条正确的路线,中国社会终于完成了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历史转变。

  春秋战国时期,成千成万奴隶不断举行革命起义,反动的奴隶制日益崩溃,法家顺应历史潮流,一开始就以奴隶制生产关系变革者的面目出现。早期法家李悝在魏文侯的支持下,在魏国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等政策,较快地发展了封建主义经济。以后,商鞅辅助秦孝公在秦国变法,明确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他大刀阔斧实行改革,废除奴隶主贵族的土地所有制“井田制”,确立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推行耕战政策,改革上层建筑,经过劳动人民的奋战,使秦国从落后的国家一跃而为先进的国家。法家的杰出人物荀况,批判了儒家“法先王”的复辟倒退思想,提出“法后王”来肯定新兴的封建制,为地主阶级革命做了大量的舆论准备工作。

  战国末期,新兴地主阶级和没落奴隶主阶级之间的阶级搏斗进入了决战阶段,地主阶级面临着最后统一六国的形势,迫切要求为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一条比较正确的思想政治路线,韩非总结了战国时期整个地主阶级反对奴隶主复辟,特别是总结了当时儒法斗争的现实经验,提出了以法为本的法、术、势相结合的完整的法治理论,这是一条巩固新兴地主阶级专政,防止奴隶主复辟的思想政治路线。它指出儒法两条路线斗争不可调和,必须用法治战胜礼治;它还指出建立中央集权的地主阶级专政,必须警惕钻进封建国家机器内部的奴隶主贵族野心家、阴谋家篡夺政权;它还指出在同奴隶主贵族复辟势力作斗争时必须批判反动的孔孟之道,否则地主阶级专政就无法建立和巩固。秦始皇执行了这条革命路线,完成了统一中国的历史任务,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教员指出,在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一段时间以后,“由于它们的对立面,奴隶阶级、农民阶级和无产阶级,逐步壮大,并同它们进行斗争,越来越厉害,它们就逐步向反面转化,化为反动派,化为落后的人们,化为纸老虎,终究被或者将被人民所推翻。”[1]地主阶级这种向反面转化,在政治思想上的表现,就是从尊法反儒转向尊儒反法。西汉以后,随着奴隶制复辟的危险逐渐消失,地主阶级中除了有些人在不同情况下坚持法家路线外,大部分已经背叛了原来的革命进取性,转而把本阶级先驱者曾经批判过的儒家路线奉为至宝。此后儒法两条路线斗争主要的是在地主阶级内部进行的。这种斗争或多或少受到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    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斗争的支配或影响,曲折地反映了阶级斗争的起伏、激化。在农民革命起义之前或之后,往往会有一些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出现。一般说来,这些法家人物是代表地主阶级中经济、政治地位比较低的阶层,他们敢于批判儒家思想,宣扬某些进步观点,采取某些革新措施,对压抑、排挤他们的大地主阶级或地主阶级中的顽固派作了某些斗争,在不同程度上揭露了反动封建统治内部的黑暗和生产关系的腐朽。在近代,儒法斗争又有其不同的阶级内容,主要表现为尊孔与反孔的斗争。

  从两千多年法家的历史来看,这个学派的主要特点是:在政治上主张法后王、反对法先王,坚持集权统一、反对分封割据;在经济上比较注意生产问题,但其目的在于建立或维护封建主义生产关系和地主阶级政权,因而对生产的促进作用也是有限的;在对外关系上,一般都能坚持抗击侵略,反对投降卖国;在哲学上一般主张唯物论,反对唯心论的先验论。

  法家在历史上起过进步作用,但仍然是剥削阶级的代表。随着整个地主阶级走向没落反动,作为这个阶级一翼的代表法家也是一代不如一代。封建制度在自身固有矛盾的推动下,无可挽救地逐步走向灭亡此时的法家虽然能够尖锐地揭露本阶级顽固派尊孔复古的丑恶面目,但在政治上却再也不可能提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真正革命的主张。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奴隶和农民起义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历史上的劳动人民为法家人物的活动创造了条件,开辟了道路,儒法斗争的进程和演变,归根到底是受上述基本矛盾决定的。

  一切反动阶级的代表人物都是尊儒反法的,他们咒骂法家是为了反对社会变革。两千多年来的儒法斗争一直影响到现在。[-]骂法家是“罚家”,苏修社会帝国主义也大肆攻击法家,其目的是为了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因此,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分析法家著作,对法家作阶级的、历史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吸取历史上阶级斗争和儒法两条路线斗争的经验,古为今用,这对于加深理解现实的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注:

[1] 《毛泽东选集》一卷本1058页。

《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2.1 法家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