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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发现想要把人写便当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一件事呀呀呀

2022-03-07 18:08 作者:拉比吉尔  | 我要投稿

我们逃走了。

从哪里?从故乡,逃走了。

为什么?因为那里已经没有我的家了。

我不太擅长表达,或者说天生缺乏情感,那些熟悉的脸仅仅过了一晚便从脑中烟消云散了。

唯独那柔软的面包与温暖的咖啡,久久不能忘却,大概出于对那些劳作者们的尊敬,毕竟食物是神圣的,是延续生命的保障。


还有那个老东西。

不知从几岁开始,再也没叫过他「父亲」或「爸爸」,而是称呼他为「老东西」。

那怕是最后,我依然坚持自己的原则,没有喊他一声「父亲」或「爸爸」。

他也没有让我失望,至始至终都把他那伟大的研究放在了第一位。


「保护好Cherry,比你的生命还要重要,一定要保护好她」

这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也是之后我要走的路。

因为我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一直以来都扮演着一个乖巧听话的女儿,所以这次也一样,乖乖听他的话了。


从离开白雪村后,我们已经走了一天了。

Cherry还好,可作为人类之躯的我多少有些撑不住了。

她一直默默地跟着我,自从「老东西」死后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反正对我来说也没差,其实6岁那年就已经知道了,她是「老东西」送给我的玩伴,哄我开心的玩具罢了。

正当我要提议去找点吃的时候,她先向我搭话了。

「为什么要放过他们?」

原来还在纠结那件事啊。

就在我们正准备逃跑的时候,她曾一度想要杀光那些毁灭村子的人,是我阻止了她。

就这一点来说,也许她比我更像「人」吧?

「他交给我的任务是保护好你,所以一切危险的事都禁止」

「可是,他们杀害了父亲大人!你不是他的女儿吗,难道一点都不想报仇么?」

啊,无论是「父亲大人」的称呼,还是那生气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了吧?

搞不好,她能成为一个比我更优秀的女儿。

「Cherry,日常模式」

「等等,你又想...!」

并不是出于对眼前这个小萝莉的多方面嫉妒,只是对于麻烦的事做出最有效的处理,没错,就是这么一回事!


「早上好,妮娜酱!」

切换成日常模式的她,现在的身份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好伙伴。

「都中午了,还有,别再叫我酱了」

「唉~我们不是好朋友吗?」

「好朋友现在肚子饿了,不能想点办法么?」

「让我看看这一带可以入手的材料......嗯,我的推荐是雪鹿大餐」

「雪鹿!那不是传说中只有在祭典里才会出现的食物么,我口水都快留下来了」

「嗯?妮娜酱昨天没有吃么?」

啊,对了,昨天是祭典。

「还不是因为你」

「因为我?」

「是啊,你自己贪玩迷路了,找了你好半天,最后错过了雪鹿」

「是这样子么?」

「啊,我的雪鹿!你要怎么赔我啦!」

「对不起啦,妮娜酱,我现在就去抓一只来做给你吃」

「好吧」

「嗯,让我们去狩猎雪鹿吧!你要紧紧跟着我,听到吗?」

「知道了」

我们踏上了探求雪鹿料理的道路。

老实说,这样子的过家家游戏,还真的挺开心的,如果没有Cherry不经意展现出的过分能干,还有过度监视的话,或许我就会永远活在「老东西」给我编织的梦里。

最重要的是,Cherry的个子一点都没有涨过!


此时,另外两个人也在寻找雪鹿。

途中,他们发现了可能比雪鹿更有价值的猎物。

是脚印,一深一浅两排,代表曾经有两个人走过,虽然下着雪,从完整性上来看,应该没走多远。

其中,那名高个子拿起望远镜,果然,在树林里发现了两个身影。

高个子清楚的记得长官的话,「不要轻举妄动,马上联系」。

开什么玩笑!

此时他已经被「出人头地」这四个字冲昏了头脑,比起长官的话,长官的靴子更令他记忆深刻,那从肉体踩入内心的疼痛,他一辈子忘不了。

眠前的两个人从体型上看似乎是女性,其中一个还是小孩子,这不是和情报中的一样么?

两名女性,一个还是儿童,在他眼里就是两块到嘴边的肥肉,是他仕途的敲门砖。

等着吧!

我也会让你尝尝的,那份被人踩踏的痛苦。


「要不我们还是先报告长官吧?」

一直在一旁默默观察的矮胖子,犹豫了很久还是发话了。

他跟高个子是同一个村子出来的,也是他带着他一起参军的,如果没有他可能现在还饿着肚子,所以他一直都很感激他。

由于他的体型以及能吃这一点,平日里,也没少受欺负,不过那些都无所谓了,只要有吃的就行,能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对他来说就心满意足了。

「我才不会把让功劳让给他们呢!」

「可是......」

「怎么,你怕了,那种情报都是骗人的,放心,我们两个能对付」

危险?

怎么看都是俩小屁孩,根本和「危险」二字搭不上任何关系,显然是上面为了邀功的把戏。

「......」

矮胖子再也没有说话。

随后,两人开始慢慢地靠近。




我绝对要给这对胖瘦兄弟一个好下场!

目前还没运酿好,如果有幸看到此文,不妨赏个脸,给点关于这两兄弟末路的议建,多谢。


写着写着突然发现,可怜的人就该落井下石,让他摔个粉身碎骨才够爽,虽然我是站happyend这一边的,但越写越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笔在我手里,我才是上帝?!

我超,好兴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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