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房屋质量鉴定机构


变电站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变电站房屋是电力系统运行的基础,其安全性、可靠性直接影响到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本文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出发,对变电站房屋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提出了变电站房屋的鉴定原则及方法。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电力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而发电厂建设的速度远远赶不上需求的增长速度。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两种现象:一是新建发电站不断增加;二是在现有发电站中改造的规模不断扩大。为了提高供电能力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加强输电线路的建设与改造工作(见图1)。随着输电线网的不断扩容和升级换代,"大马拉小车"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见图2)。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和一些客观原因的影响,"大马拉小车"现象在我国屡禁不止。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全国新增500kv及以上送电线路近2000km,10~35kv架空配电线路约4万km,20~110kv电缆约5万km,35-110kv电缆约3万km,500k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机有1000多台套投入运营使用...这些数据充分表明了我国的配网现状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然而由于受到技术水平的限制和资金的制约等原因的限制,"小马拉大车"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不仅给用户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还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
二、存在的问题
1.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目前国内对于电力设施的监督管理主要是依靠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来实现的。
这种监管模式存在着许多问题:
(1)部门的管理职能有限且分散在目前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各级部门的职责分工并不十分清晰,管理权限也相对较小,难以实现对电力设施的统一管理和有效监督。同时由于部门间的协调性较差,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不畅也会影响监管效果;
(2)部门的管理手段落后我国现行的管理模式主要依赖于行政手段来实现管理目标,如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发布各类文件通知等来进行监督管理。但是这些方式往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局限性;
(3)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关于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特别是有关保护电力设施方面的立法更是少之又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