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乙级技术负责人条件
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经历。
企业人员业绩
近 10 年,技术负责人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完成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合格。
(1)城市道路 2 公里以上或城市道路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工程;
(2)单跨 2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2 座;
(3)4 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 5 万吨 /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或 5 万吨 /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
(4)200 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1.5 公里以上城市隧道工程。
承包工程范围:
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 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1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1200 吨/日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断面 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投资额 2000 万元以下的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