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老师说法律本来就不是要认真执行的,只是其让我们有警惕意识的作用,当时让我很生气——但又无法反驳——老师举出垃圾分类,食品浪费等法,都几乎没人遵守,也少人监督执行。老师甚至还质问我,你难道没违法过多次,且违法了没被放过多次?
所以我想,与其制定规范法律,还不如先想好如何至少得到百分之70执行,不然更多人会变的跟我老师一样,略微轻视法律。不然就不要制定一个不怎么严格执行的法律,反而降低人们对法律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