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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请对网暴、“人肉”的侵权行为说:“不”!

2022-01-06 14:54 作者: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  | 我要投稿

一、案例故事

李某和女友王某去外地旅行,恰逢旅行地爆发了传染病疟疾,李某和王某双双感染。后来李某的邻居得知了此事,在小区的群里发布大量的信息,煽动当事人所住小区和周边的小区的居民“人肉”李某和王某的个人信息。并且煽动大家在网上曝光李某和王某的居住地址门牌号、微信号、电话号、身份证复印件等私人资料。后来李某和王某的疾病痊愈以后,想要回到所住小区,却遭到其他居民的拦阻。同时在业主论坛上有人发布了女方死亡,并被从房间里抬出来的假消息。李某每天受到严重骚扰,有家不能回,于是只能通过报案,阻止大家的骚扰。同时针对居民们的侵犯个人隐私行为,网络暴力行为,以及侮辱诽谤的行为提起诉讼。


二、本案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

1、大硕律师认为,本案中的李某邻居们通过网络公布了李某和王某的个人隐私、私人信息等行为,违法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必然要为此负责。如果有采用“网络黑客”手段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相关人员还会涉及刑事犯罪。

2、人肉搜索侵犯了李某和王某的隐私权。什么是隐私权呢?隐私权是一种基础人格特质权利。一个公民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个人信息和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权利。其个人信息和秘密依法不被其他人侵犯、知悉、搜集、利用、公布。其个人合法的生活行为不受到其他人的干涉。

3、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即《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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