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第三卷的摘录和笔记(五十八:产业资本家在生息资本面前表现为雇佣劳动者)

第三册 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 (上)
第五篇 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生息资本
第二十三章 利息和企业主收入
1、现在,我们来更详细地考察企业主收入。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特有的社会规定性的因素——具有支配他人劳动这一属性的资本所有权——已经固定下来,利息又因此表现为资本在这种关系中生出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所以剩余价值的另一部分——企业主收入——就必然表现为:它不是由作为资本的资本生出的,而是由同资本特有的社会规定性(这种规定性已经以资本利息这个名称取得特殊存在方式)相分离的生产过程生出的。但是,生产过程同资本分离开来,就是劳动过程一般。因此,同资本所有者相区别的产业资本家,不是表现为执行职能的资本,而是表现为甚至与资本无关的执行职能的人员,表现为一般劳动过程的简单承担者,表现为劳动者,而且是表现为雇佣劳动者。
2、利息本身正好表明,劳动条件作为资本而存在,同劳动处于社会对立中,并且转化为同劳动相对立并且支配着劳动的个人权力。利息把单纯的资本所有权表现为占有他人劳动产品的手段。但是,它是把资本的这种性质表现为某种在生产过程之外属于资本的东西,而不是表现为这个生产过程本身的独特的资本主义规定性的结果。它不是把资本的这种性质表现为同劳动直接对立,而是相反地同劳动无关,只是表现为一个资本家对另一个资本家的关系,也就是说,表现为一种存在于资本对劳动本身的关系之外的、与这种关系无关的规定。因此,在利息上,在利润的这个特殊形态上,资本的对立性质固然得到了独立的表现,但是表现成这样:这种对立在其中已经完全消失,完全抽掉。利息是两个资本家之间的关系,不是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这个利息形式又使利润的另一部分取得企业主收入,以至监督工资这种质的形式。资本家作为资本家所要执行的特殊职能,并且恰好是他在同工人相区别和相对立中具有的特殊职能,被表现为单纯的劳动职能。他创造剩余价值,不是因为他作为资本家进行劳动,而是因为他除了具有作为资本家的属性以外,他也进行劳动。因此,剩余价值的这一部分也就不再是剩余价值,而是与剩余价值相反的东西,是所完成的劳动的等价物。因为资本的异化性质,它同劳动的对立,被转移到现实剥削过程之外,即转移到生息资本上,所以这个剥削过程本身也就表现为单纯的劳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执行职能的资本家与工人相比,不过是在进行另一种劳动。因此,剥削的劳动和被剥削的劳动,二者作为劳动成了同一的东西。剥削的劳动,像被剥削的劳动一样,是劳动。利息成了资本的社会形式,不过被表现在一种中立的、没有差别的形式上;企业主收入成了资本的经济职能,不过这个职能的一定的、资本主义的性质被抽掉了。
3、在资本家的意识中,这里所说的情况同本册第二篇论述利润平均化为平均利润时提出的各种补偿理由的情况是一样的。这些在剩余价值分配上作为决定的要素起作用的补偿理由,在资本家的观念中,已被歪曲成为利润本身产生的理由和为利润本身辩护的(主观的)理由。企业主收入是劳动的监督工资这种看法,是从企业主收入同利息的对立中产生的,并由于下面这个事实而得到进一步加强:利润的一部分事实上能够作为工资分离出来,并且确实也作为工资分离出来,或者不如反过来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一部分工资表现为利润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正如亚·斯密已经正确地发现的那样,在那些生产规模等等允许有充分的分工,以致可以对一个经理支付特别工资的营业部门中,这个利润部分会以经理的薪水的形式纯粹地表现出来,一方面同利润(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的总和),另一方面同扣除利息以后作为所谓企业主收入留下的那部分利润相独立并且完全分离出来。
4、凡是直接生产过程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而不是表现为独立生产者的孤立劳动的地方,都必然会产生监督和指挥的劳动。不过它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凡是有许多个人进行协作的劳动,过程的联系和统一都必然要表现在一个指挥的意志上,表现在各种与局部劳动无关而与工场全部活动有关的职能上,就像一个乐队要有一个指挥一样。这是一种生产劳动,是每一种结合的生产方式中必须进行的劳动。另一方面——完全撇开商业部门不说——,凡是建立在作为直接生产者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对立上的生产方式中,都必然会产生这种监督劳动。这种对立越严重,这种监督劳动所起的作用也就越大。因此,它在奴隶制度下所起的作用达到了最大限度。但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也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在这里,生产过程同时就是资本家消费劳动力的过程。这完全同在专制国家中一样,在那里,政府的监督劳动和全面干涉包括两方面:既包括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的执行,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有的职能。
注:关于生产过程中的专制,在《资本论》第一册中就所论述——机器对人的专制。
5、在那些亲眼目睹奴隶制度的古代著作家的著作中,像在那些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看做绝对生产方式的现代经济学家的著作中一样,监督劳动的这两个方面在理论上是和在实践上一样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的。另一方面,我马上就要举一个例子来说明,现代奴隶制度的辩护士也懂得怎样把监督劳动用做替奴隶制度辩护的理由,就像其他一些经济学家懂得怎样把这种监督劳动用做替雇佣劳动制度辩护的理由一样。
注:上述辩护理由在今天也十分常见,而且实在没有什么新意。
6、亚里士多德:“因为主人<资本家>不是通过获得奴隶<通过使他有权购买劳动的资本所有权>而是通过使用奴隶<通过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劳动者,在今天是使用雇佣工人>,来证明他自己是主人。这种学问并没有什么博大高深的地方;那不过是,凡是奴隶必须会做的事情,主人应当会命令。在主人不必自己操心的地方,这种荣誉就由管家来承受,而主人自己则从事政务或研究哲学。”(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贝克尔编,第1册第7章)亚里士多德直率地说,在经济领域内和在政治领域内,统治权把各种统治的职能加在掌权者身上,这就是说,在经济领域内,他们必须会消费劳动力。他还说,这种监督劳动没有什么博大高深的地方,因此,主人一旦有了足够的财富,他就会把干这种操心事的“荣誉”让给一个管家。
注:十分可笑的是,相比于某些资本家的乏走狗,亚里士多德为奴隶制的辩护理由要高明得多。
7、指挥和监督的劳动,当它不是由一切结合的社会劳动的性质引起的特殊职能,而是由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单纯的劳动力所有者之间的对立所引起的职能时,——不管这种劳动力是像奴隶制度下那样同劳动者本身一道被人买去,还是由工人自己出卖劳动力,因而生产过程同时表现为资本消费工人劳动的过程,——这种由奴役直接生产者而产生的职能,常常被人们用做替这种关系本身进行辩护的理由,而对他人的无酬劳动的剥削即占有,也同样常常被人们说成是资本所有者应得的工资。但最妙不可言的,是美国奴隶制度的一个维护者奥康瑙尔律师,他在1859年12月19日在纽约的一次集会上,打着“为南方说几句公道话”的旗号发表高论。他在热烈的掌声中说道:“是呀,各位先生,自然本身已经决定黑人要处于这种奴隶状态。他身体强壮,干活有劲,但是,给他以这种强壮身体的自然,却既没有给他以统治的智慧,也没有给他以劳动的意志。”(鼓掌)“这两样东西他都没有!而没有给他以劳动意志的同一个自然,却给了他一个主人,把这个意志强加于他,使他在适合于他生存的那种气候条件下,成为一个既对他自己又对统治他的主人有用的仆人。我认为,使黑人处于自然安排他所处的那种状态,给他一个主人来统治他,这并没有什么不公平。如果人们强迫黑人再去劳动,并为他的主人提供正当的报酬,来报答他的主人为统治他,为使他成为一个对自己和对社会有用的人而花费的劳动和才能,这并没有剥夺他的任何权利。”现在,雇佣工人也和奴隶一样,必须有一个主人叫他去劳动,并且统治他。既然这种统治和奴役的关系成为前提,那么,雇佣工人被迫生产他自己的工资,并且在这个工资之外再生产监督工资,作为对统治和监督他而花费的劳动的补偿,“并为他的主人提供正当的报酬,来报答他的主人为统治他,为使他成为一个对自己和对社会有用的人而花费的劳动和才能”,就是理所当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