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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人工智能法」

2023-06-18 02:40 作者:Alfon42  | 我要投稿

歐盟「人工智能法」把重點放在風險管理,將 AI 系統分為 4 個風險等級:不可接受(unacceptable)、高風險(high)、有限風險(limited)和最低風險(minimal),內容與相應管制如下:  不可接受:對人類安全、生計和人權構成明顯威脅,將一律被禁止,包括政府用的社會評分系統、鼓勵危險行為的語音輔助玩具、未經司法授權使用實時臉部識別技術等。  高風險:牽涉多項敏感應用範疇,譬如可危及公民性命與健康的應用,如 AI 交通管理系統,其餘還涉及教育或職業培訓、人力資源管理、融資服務、邊境管理、司法與民主行政程序等,推出前一律受嚴格法律約束。管制措施包括適當風險評估、保留數據記錄、經由高質素數據庫訓練、運作要經適當人為監督等。只有少數例外情況可放寬規限,如尋找失蹤兒童、防止具體又緊迫的恐襲威脅、識別嚴重刑事案疑犯等。  有限風險:法律要求披露的資訊最少,其中生成式 AI 系統營運商,譬如 ChatGPT 必須提示用戶正在與機器互動,以便用戶可自主決定是否繼續對話。  最低風險:這類 AI 獲准在不受約束下自由應用,例如電子遊戲中的 AI、過濾垃圾郵件的 AI。目前歐盟境內使用的絕大多數 AI 系統都屬於這類。 原文網址: https://www.cup.com.hk/2023/06/16/eu-the-artificial-intelligence-act/ | *CUP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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