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非公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根据鄂职改办〔2023〕49号通知,为进行2023年度湖北省经济专业(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在我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3年以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公有制企业中的生产经营管理人才(包括港澳及外籍持有永久居留证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参照《湖北省经济专业(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执行,任职年限按实足年限计算。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按要求提供业绩材料等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 所在企业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盖章,填写推荐报告,并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 申报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市州工商联或人社部门。 4. 高评委会办公室公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无异议后组织专家评审。 四、申报方式和途径 2023年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者申报高级职称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系统申报 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 输入数据必须与评审表及纸质材料一致、准确 推荐单位审核后,推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和单位推送前需阅读操作说明并正确选填信息 各级工商联和职改办网上审核后,系统自动转给高评办
报送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由市州工商联、企业人事主管部门或商协集中报送至省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经济师高评委会办公室 以市州为单位集中报送时,需提供经审核盖章后的花名册,含四项内容:增列纳税、就业、安全生产、环保。 五、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 需要装订的申报材料: 1. 评审材料目录 2. 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经济师证书复印件(申报正高级提供) 3. 2023年湖北省非公企经济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4. 2023年度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单; 5. 上年度的税收与就业数据 6.《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7. 单位推荐意见原件 8. 身份证和个人任职文件复印件各1份;
9. 其他证书和业绩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近五年获奖情况、专利情况、取得荣誉情况和专业方面有关能力业绩证明材料; 10. 参与社会公益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 申报人近三年专业工作述职报告 12. 工商登记证和管理制度复印件各1份。 (二) 不需要装订的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首页须粘贴申报人照片,必须手工填写表格内容,评审表不得涂改,不可复印,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2023年申报系统自动生成)A3一式5份。
六、评审材料的受理时间 评审材料网上受理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11月10日(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早上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2023年湖北非公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相关内容,有关任何职称方面的问题,申报初级、中级、高级工程师职称,随时可以跟林希涵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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