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程鑫×你《落樱》番外(一)
简介:故事纯属虚构,文笔渣渣,勿上升真人,禁止无授权转载。
番外(一)商人
“长俊和初成,你们尽管放心出去,我在家一切都能打理好,你们放心。”初为人妇的侯初云替丁长俊和弟弟打理好行囊,目送他们去了她看不到的远方。
怀揣梦想的两人来到了A市,然后现实的残酷狠狠浇灭了年少的热血沸腾。没背景没经验,工地上大材小用,办公室踏不进去。侯初成提议两人先去工地干几天,等找到合适的工作就离开。不同于王初成,丁长俊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物,他不愿去做抛头露面的苦力活。而工头不养吃白食的闲人,侯初成做民工,就意味着丁长俊要居无定所。
二人把腿跑断,脚都磨得起了泡也没找到心仪的工作。干粮零钱耗尽后,饿了两天的侯初成决定去偷路边的包子。穷生娇养的丁长俊饿得迷迷糊糊,自己也已经饥肠辘辘,侯初成咬咬牙偷摸靠近了包子摊。
早上的生意不错,老板忙得热火朝天。侯初成混在买饭的人群中,悄悄地把手伸进了笼屉。
就在他以为能得手的时候,眼尖的伙计发现了。“小偷,抓小偷!”
他胡乱抓起包子赶紧塞了几口,边跑边吃,这是个小心眼的老板,他的伙计追了侯初成两条街。等跑到他们落脚的亭子时,侯初成却看见丁长俊迈步坐上了一辆高档汽车。
后面追上来的伙计把他按住,对他拳打脚踢。侯初成大喊着:“姐夫!”,汽车已经扬长而去。
八九十年代的A市治安并不比现在,加上侯初成又遇上了一个不好惹的主儿。
他的腿,竟是被伙计们活活地打断了。
身无分文的他拖着断腿,带上行李,一瘸一拐地走着。哪里都不愿意收这样的工人,他就去捡剩饭剩菜吃。
他一口一口狠狠地咬着有霉点的馒头,他要活下来,他要报仇,他要让丁长俊和欺负他的人付出代价。
后来他凭借自己不错的瓦匠活得到了一个建筑商的青睐,再后来他自己组织了一个摊,再到后来他成立了A市前三的装修公司。
十年里,他听说丁长俊混得风生水起,听说他抛弃糟糠之妻,听说他又带了个侄子回家。
什么侄子,侯初成去看过丁程鑫一眼,只一眼,他就知道那是姐姐的孩子,自己的外甥。
“丁长俊,你亲生的儿子,你连个堂堂正正的名分都不给他,还让他感恩戴德地叫你叔叔。”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仇恨越来越深。
忘恩负义,另结新欢,哪一件事都让侯初成想把他碎尸万段。
把脏兮兮的亲生儿子带回家时,丁长俊是恐惧的。他是倒插门的女婿,岳父还在,好在丁程鑫和他长得不是很像,岳父那里蒙混过去了。
他不知道程霜从哪里知道了他的旧事,只知道从他把丁程鑫带回家开始,程霜和他的争吵不断。
对于自己的这个妻子,丁长俊多数情况下是逆来顺受的。只是偶尔被骂得狠了,他才会还几句嘴。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肯定不如从小吃苦耐劳的村里姑娘能干温柔,但丁长俊都忍了。要不是他这副好皮囊加好脾气,程霜也不会选他这个一清二白的穷小子。
程霜暗地给丁程鑫使的绊子他不知道,出于保护,他会在自己外出办公的时候把丁程鑫送去林家。
毕竟是自己的儿子,随着丁程鑫的长大,丁长俊还是抱着几分期待的。
只可惜,丁程鑫不是做生意的料。
他有时也会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味,为什么自己不能再有一个像程骐一样优秀的孩子。
随着和程霜争吵次数的增多,他越发怀念起老家旧屋里那个体贴懂事的女人。她是那么温柔那么安静,他们从来没有吵过架,她能周到待客也能下田干活,除了没有出生养尊处优的家庭,她比程霜更像一个大家闺秀。
在思念愧疚的双重鞭挞下,他对丁程鑫的态度很是反复无常。
有时,他很想见到他,因为他很像她;有时,他不想看到他,因为他很像她。
他几乎没对丁程鑫发过火,因为每次犯错看到他低眉垂眼的样子,总是让他想起那个已经死去的女人。
他庆幸丁程鑫和他长得不像方便了掩人耳目,也埋怨丁程鑫和那个女人长得太像,让他心里总有苦涩的味道。
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可他不是一个合格的姐夫,也不是一个忠诚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
所以,他清楚,生死未卜的侯初成会恨他,撒手人寰的侯初云会恨他,不久的将来,知道真相的丁程鑫也会恨他。
机关算尽,他以为自己总有胜券在握的底气,但他算漏了自己的心。
丁程鑫失踪的时候,他发了疯一般地焦灼,他其实不必着急去到那个未知危险的仓库附近,但得到消息的他还是毫不犹豫地抢先奔赴了那场危险重重的陷阱。
他得惭愧地承认,若是丁程骐他反倒不会如此焦急。一个万事让人放心的长子注定不如一个平庸软弱的幼子更容易让人上心。
被枪杀的那刻,他隐约听到丁程鑫喊了句什么。喊什么不重要 ,反正喊的不会是爸爸,这是他死前最后的想法。
他这一生,富贵有了,声名有了,可这一切都是踩着别人的血泪得到的。人终究要为做出的事付出代价,丁长俊也不例外。
丁程鑫,是他的一时心软柔情,也是他一生唯一的死劫。
他至死没有听到丁程鑫喊他一句爸爸,也不知道自己曾拼命保护的儿子主动踏入了万丈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