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抚州事业单位岗位有哪些条件限制?
2021江西抚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未发布,目前发布时间还不是很清楚,以下整理了抚州事业单位考试有哪些报考条件?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以2020年公告中的计算方法为例: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7月 4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4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4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 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 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7月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
5.职业资格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且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6.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护士职业资格等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对报考实施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职位的正式录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先上岗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8.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9.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抚州市户籍招考的,要求为抚州市户籍;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招考。
10.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职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以上为2020抚州事业单位报考条件,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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