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8.3 认识的辩证过程
【本文转载自《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艾思奇主编 · 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
第八章 认识和实践
第三节 认识的辩证过程
在实践基础上进行的认识过程,是从感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革命实践的辩证的过程。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不同质的两个阶段。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开始用感官直接接触事物,接受事物的各种刺激,这些刺激通过神经传达到大脑,形成一定的颜色、声音、冷热、软硬、气味等等感觉以及由这种种感觉形成的关于客观对象的印象。这就是感性认识。感性认识的特点,是以生动具体的形象直接反映外部世界。在感性认识阶段,人们认识的是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和事物的外部联系。
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的生动的直观,是对事物的直接反映。在感性认识和客观事物之间,没有任何中间环节。感性认识的可靠性就在于它直接反映现实。感性认识是认识的起点,是认识的第一步,没有这第一步,就没有往后的第二步,就不可能有理性认识。然而,正因为感性认识是事物的直接反映,它也就有着局限性。人们通过感性认识,只能把握个别而不能把握一般,只能把握现象而不能把握本质和规律。一般、本质和规律等等不是感官所能直接感触到的。人们通过感官只能感知日出月没、星辰的位置变化以及昼夜交替等现象,而不能把握天体运行的规律。因此,认识不能停留在感性阶段,必须上升到理性阶段。
人们在实践中对于某种对象的感觉和印象反复了许多次,于是在人们的脑子里就产生了概念,从感觉印象到概念是认识过程中的质变。概念所反映的,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循此渐进,进行判断和推理,得出理论的结论,这时,就可能把握住事物发展的规律。例如,[-],这就是一个判断。进一步研究成绩是怎样取得的,有什么经验,缺点是怎样产生的,有什么教训,以及今后怎样改进工作等等,这就是推理。如果掌握的材料是丰富的、真实的,思维的方法又是正确的,就能够引出合乎客观规律的结论。在感性材料的基础上形成概念,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这就是理性认识阶段。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的特点表现为一系列的抽象和综合的过程。理性认识已经不是个别事物的印象,而是综合了许多事物或各个方面的感性材料,经过思考作用,舍弃了次要的东西,从中抽出事物的共同本质和事物运动的规律。例如,人们在生产实践过程中,接触到外界的各种各样的虫、鱼、鸟、兽,各种各样的草、木,看到它们的不同的特点、生活习性和用途,逐步积累了丰富的感性知识。科学家对积累起来的感性材料,进行抽象概括,舍弃了各种动植物的个别的、次要的、具体的特征,概括出它们的一般的、主要的、共同的本质。这就是说,从这些动植物的各种不同的具体形态中抽出它们的共同生理结构,从它们的不同生活习性中抽出它们的共同生活规律,从而认识到所有的动植物都具有共同的特征:它们都是由细胞构成,都能跟外界发生新陈代谢作用以自我更新,都能由小到大地生长,并且都能繁殖后代。这样,人们就把握到了一切动植物的一般的、共同的本质,而形成“生物”的科学概念。
由此可见,概念的形成和运用概念进行推理的过程,就是经过抽象和综合,从现象深入到本质、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过程。
概念、理论的抽象虽然是离开了个别的具体事物,但是只要是根据实践经验而进行的科学抽象,不是任意摘取事物和现象的个别方面,不是凭主观想象,那末,就不但不是更空虚、更不可靠的认识,而是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导师说:“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及其他等等,一句话,那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i]例如,[-]主义关于jj斗争的概念,并没有包括个别地主或资本家的具体活动的一切细节,被剥削jj在每个个别场合所进行的斗争的一切具体情况,但是这个概念却深刻地、全面地反映了jj斗争这一客观事实的本质,这个科学概念能够指导我们深刻地认识阶级斗争的每一具体现象。人们运用科学的概念,正确地进行判断、推理,就能根据现有的知识去考察新的领域,得到新的知识,依据事物的规律性,预见未来。天文学根据天体运行的规律,准确地推算出日蚀、月蚀发生的时间,制订未来许多年的历书。地质学根据地层变化和地壳中发现的生物遗骸等等,可以确定地层的年代和成因,进而推断出矿物的蕴藏。气象学根据各地的气压、气温、湿度等等变化,可以作出天气预报。对于社会事物的认识,也是如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一百多年以前就预见到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共产主义必然胜利,充分显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预见的巨大威力。
理性认识的上述种种特点和作用,都是感性认识所没有的。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觉而到达于思维,到达于逐步了解客观事物的内部矛盾,了解它的规律性,了解这一过程和那一过程间的内部联系,即到达于论理的认识。事物的现象只是入门的向导,一进了门就要抓住它的实质。只有这样,才能完成认识的任务。
为了认识客观规律性,首先必须占有十分丰富[ii]、合乎实际[iii]的感性材料;然后在感性材料的基础上经过思考作用,进行逻辑的加工。逻辑加工就是教员所说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
事物的现象表现着本质,个别之中有一般。感性材料既然是现象和个别东西的反映,那末,它也就包含着本质和一般的东西。但是,感性材料中所反映的东西,却是真象和假象、本质东西和非本质东西混杂在一起,是事物的各个方面和表面的联系。因此,必须开动脑筋进行思索,对感性材料作全面的分析和综合。这就要去伪存真,发现事物的真象,不为各种假象所蒙蔽;要去粗取精,抓住事物本质的东西,不要粗枝大叶,为非本质的东西所迷惑;必须由此及彼,把孤立的材料联结起来,发现其“来龙去脉”,不要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满足于片面的、零碎的了解而看不到事物的全体;必须由表及里,通过事物的外部联系探索其内部联系,不要浮光掠影,不求深解,停留在事物的外表。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
指导我们对在实践中所获得感性材料进行概括性的思索和逻辑加工的方法,就是唯物辩证法。辩证的规律是客观世界所固有的规律,我们认识了它,自觉地用它作指导进行思维,使它成为我们思维的方法,也就是使客观的辩证法变成主观的辩证法。只有辩证的思维,才能够真正地做到对感性材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引出客观事物固有的、而不是主观臆造的规律性。逻辑加工的过程,就是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和综合客观材料的过程,在每一步分析中都要用事实即实践来检验,而不是从抽象的原则出发,把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范畴任意乱套。恩格斯说:“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终了的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中抽象出来的;并不是自然界和人类要适合于原则,而是相反地,原则只有在其适合于自然界和历史之时才是正确的。”[iv]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被证明完全正确的理论原则,但它并不能代替我们对具体问题的具体研究。具体问题的结论只能是进行具体研究的结果。唯物辩证法是我们研究问题的望远镜和显微镜。我们要善于运用这个望远镜和显微镜。
教员指出:“就人类认识运动的秩序说来,总是由认识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扩大到认识一般的事物。人们总是首先认识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的本质,然后才有可能更进一步地进行概括工作,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当着人们已经认识了这种共同的本质以后,就以这种共同的认识为指导,继续地向着尚未研究过的或者尚未深入地研究过的各种具体的事物进行研究,找出其特殊的本质,这样才可以补充、丰富和发展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而使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不致变成枯槁的和僵死的东西。这是两个认识的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人类的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的,而每一次的循环(只要是严格地按照科学的方法)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地深化。”[v]教员的这个概括,充分地估计了认识特殊事物的重要性,没有对于特殊的认识,就没有对于一般的科学认识;又充分地估计了一般理论对于继续深入认识特殊事物的指导意义;深刻地揭示了认识特殊和认识一般的辩证法。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的不可分割的两个阶段。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没有丰富的感性认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理性认识。理性认识之所以可靠,因为它是从感性认识发展而来的,否则,理性的东西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为胡思乱想、主观自生的靠不住的东西。认识开始于感性经验,这是认识论的唯物主义。然而,感性认识又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固然是客观外界某些真实性的反映,但它是不完全、不深刻的反映。只有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才能全面地、深刻地反映客观事物,把握它的内部联系和本质。才能全面地、深刻地反映客观事物,把握它的内部联系和本质。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辩证法。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这种辩证的统一的基础是社会实践。
在哲学史上,唯理论和经验论在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的关系问题上,各坚持一个片面,唯理论认识只有理性认识是可靠的,而感性认识是靠不住的;经验论则认为只有感性认识是可靠的,而理性认识是靠不住的。
哲学史上的唯理论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派,唯心主义的唯理论者,不仅否认感性认识的可靠性,而且认为理性认识不依赖于客观事物,不包含客观内容,认为理性认识是天赋的、主观自生的东西。唯物主义的唯理论者,例如斯宾诺莎,虽然承认理性认识是和客观事物相适应的,但认为感性认识在欺骗我们,要正确地认识客观外界必须绕过感性,而仅凭理性的直观。
经验论也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派。唯物主义的经验论者,例如洛克认为,经验是反映客观事物的可靠的知识,但否认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必要,认为理性认识不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的反映,不过是纯粹的名词而已。唯心主义的经验论,例如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和现代资产阶级哲学的马赫主义、实用主义、逻辑实证主义等,都把经验看成是纯主观的、第一性的,而客观世界则是依赖于经验的、第二性的。
唯心主义的唯理论和经验论是完全错误的。唯物主义的唯理论和经验论,虽然各有片面的真理,但是它们都把统一认识过程中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这两个不可分割的阶段绝对对立起来,因而在认识论的全体上都是错误的。唯物主义的唯理论,虽然承认理性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但是由于它否认理性认识来源于感性认识,也就不能解释理性认识怎样来源于客观的问题,当它否认感性认识的时候,实际上在认识论上倒向了唯心主义。唯物主义的经验论,由于否认理性认识的真实性,不把理性认识看作是客观事物的反映,这在认识论上也就倒向了认为理性认识是主观自生的唯心主义。
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教条主义者和经验主义者,也都不理解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教条主义者犯了类似唯理论的错误。他们轻视感性经验,不了解书本上的科学知识来自实践经验,实际上把真理看成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主观自生的东西。他们不是[-]把主义当作指南,而是当作教条,不懂得理论必须和具体实践相结合。他们是思想懒汉,拒绝对具体事物进行具体分析,硬要客观实际服从千篇一律的公式。这是主观主义的一种形式。经验主义者则犯了类似哲学史上的唯物主义的经验论的错误。经验主义者轻视理论,否认感性认识有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必要。因而,他们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把片面当作全体,把现象当作本质,把局部经验误认为普遍真理。他们要客观实际服从主观的狭隘经验,这种经验主义也是主观主义的一种形式。
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认识的运动是否结束了呢?没有,认识运动还没有完结。“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如果只到理性认识为止,那末还只说到问题的一半。而且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说来,还只说到非十分重要的那一半。”[vi]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理论之所以重要,就因为它能够指导我们在革命实践中达到改造自然和社会的目的。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不付诸行动,那末,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用的。同时,理论结论是否正确,在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运动中并没有也不可能完全解决。认识是否正确,必须到实践中去检验。应用理论于实践,达到了预想的目的,理论的正确性才得到了证实。而且,原来的认识即使是正确的,也总不可能百分之百地估计到客观情况的全部变化,在实践中总会发现许多前所未料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必须总结在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新的感性材料,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修改或补充原来的认识,使其得到发展。理论回到实践中去,就是理论指导实践的过程,从认识方面说,又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
在实践过程中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如果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因而证明了理性认识的正确性,就完成了对一个具体过程的认识运动。然而,就过程的推移而论,认识的运动还没有完成。因为,物质世界的任何过程都是向前推移、向前发展的,人的认识也应当随着向前推移、向前发展。物质世界的发展是永恒的,人的认识运动也永无止境。
在实践过程中从感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革命实践,循环不已。教员写道:“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vii]这就是对人类认识的辩证过程的基本概括。
教员把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的基本原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形成了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教员说:“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viii]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就是从感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即形成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的过程,也就是从特殊到一般的过程;坚持下去,就是从理性认识能动地飞跃到革命实践,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也就是从一般再回到特殊的过程。教员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点,领导者先作群众的学生,再作群众的先生的观点结合起来;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和工作方法、领导方法结合起来,发展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注:
[i] 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载《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81页。
[ii] 不是零碎不全。
[iii] 不是错觉。
[iv] 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34页。
[v] 毛泽东:《矛盾论》,载《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第2版,第298页。
[vi] 毛泽东:《实践论》,载《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第2版,第280页。
[vii] 毛泽东:《实践论》,载《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第2版,第285页。
[viii] 毛泽东:《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载《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2版,第9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