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以侵犯肖像权的名义起诉拍摄者
成都太古里以及北京三里屯,历来都是街拍最多的地区。很多时尚达人都在此以街拍为乐。不少网红以各种奇怪造型来此打卡,因此,也吸引了不少摄影师在此蹲守抓拍。

当一对年纪相差较大的情侣出现时,吸引了摄影师的目光,却见男生温文尔雅,女生婀娜多姿,再加上两人衣着同为桃红色系,一经出场立马就成为了大街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由不得摄影师不上前抓拍。
这位摄影师将所拍摄的内容发布到网上,这在自媒体界再正常不过的举动,没想到却引起了轩然大波,不仅将摄影者本人,而且将照片上的两位主角迅速推上了热搜榜前列的位置。
有知情者认出照片中的男方为某国企总经理胡某某,而女方则是其下属。

两人的关系我们不做过多推测,根据最新得到的消息,说是当事人之一胡某某已被免职!
说起来,这个胡某某该着倒霉,满以为走在大街上没人认得出来,谁想到被街拍者拍到并发布到了网上,从而导致事情走向了另一面。
胡某某能走到今天这个位置,相信也是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就因为一张照片,而今全部归零,真所谓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建议胡某某起诉拍照者侵犯肖像权,正因为他乱发图片才是造成此次事件的根源,从而断送了一个拥有大好前途的公民的政治生命。

对于这种侵犯肖像权行为,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一定要让这个不负责任的家伙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