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法考法考主观题基础精讲内部刑法柏浪涛04

(2)两者诈骗罪和盗窃罪的区别:对方有无处分行为和处分意识
①处分行为的认定:自愿放弃占有,自愿转移物的所有权。
②处分意识的认定:有没有意识到财物的存在。
a.种类错误(调包),定盗窃罪。
b.数量错误,整理处分(论斤卖),定诈骗罪;单个处分,定盗窃罪。
c.调换条形码、缺斤少两都是诈骗。
(3)三角诈骗和盗窃的区分:受骗人有无处分受害人财物的地位
(4)多罪联系(***难点)
a.一个卖树行为,对邻居构成盗窃罪,对买方构成诈骗罪,想象竞合。
b.一个卖车行为,对a构成诈骗,对b构成诈骗,数罪并罚。
c.一个买车行为,对a构成侵占,对b构成诈骗,数罪并罚。
(5)免除返还义务(***难点)
先侵占后诈骗,对a同时构成侵占罪和诈骗罪,重罪吸收轻罪。
先侵占后杀害,对a同时构成侵占罪和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致人死亡。(不好理解)
先诈骗后抢劫,对a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抢劫罪,重罪吸收轻罪。
(6)债权债务关系
【行为模型】职员辞职后,以公司名义索要应收账款
【观点展示】观点一认为,行为人盗窃债权,成立盗窃罪;观点二认为,行为人诈骗财产性利益,成立新型三角诈骗。
6、职务侵占罪(非国家人员贪污罪)
(1)行为结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盗、诈、侵)、数额较大的行为。
(2)利用职务便利,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单位财物的便利。其中利用的“职务”须为具有管理权限的职务。(关键词:管理性)
考点3: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1、交通肇事罪
(1)行为结构:行为人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死1/重3/重1+肇事后逃逸等严重情节)
(2)法定升格刑: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
【情形1:肇事+不作为】重1逃逸+不作为死亡→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
【情形2:肇事+不作为+介入因素】重1逃逸+不作为死亡+后车碾压→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后车有过失也构成交通肇事罪
【情形3:连环碾压案,无法查明】第一辆车的车主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死的越早”原则,即一撞就死,并非因逃逸致人死亡)
(3)共犯
a.监督过失。甲把车借给醉酒者、无证者,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甲构成交通肇事罪。
b.指挥过失。领导指使司机违章驾驶,领导也构成交通驾驶罪。
c.指使逃逸。指使者如果是单位主管人员、车主、承包人、乘车人,定交通肇事罪的共犯。(不是上述四人,构成遗弃罪和窝藏罪的想象竞合犯)
2、危险驾驶罪
(1)行为结构:追逐竞驶、醉酒驾驶
(2)共犯问题
教唆犯:甲喝醉酒,女友仍让甲开车送自己回家。甲构成危险驾驶罪,乙构成本罪的教唆犯。
间接正犯:甲明知乙要开车,暗中在饮料中掺入酒精,甲对此不知情。甲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间接正犯,乙无罪。
3、妨害安全驾驶罪
(1)行为结构:乘客打司机、司机打乘客
考点4:经济犯罪
1、药品犯罪
(1)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行为犯
(2)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结果犯
(3)妨害药品管理罪——成立本罪,要求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2、走私犯罪
(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海关领域的逃税)
(2)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注意】只禁止出口:文物和贵金属
3、货币犯罪
(1)使用假币罪和出售假币罪的区别:交易对方不知是假币,系使用假币;交易对方知道是假币,系出售假币。
4、洗钱罪
(1)自洗钱行为,构成洗钱罪
(2)洗钱罪和上游犯罪的帮助犯区分:事前有无通谋。
5、骗取贷款罪
(1)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分: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
(2)骗取贷款罪的主体不限于贷款人,还包括担保人。
6、信用卡诈骗罪
(1)非法取得+使用【真卡】
a.侵占、诈骗、抢夺、敲诈勒索+使用=信用卡诈骗罪。
b.抢劫罪+使用=抢劫罪
c.盗窃+使用=盗窃罪
(2)伪造信用卡+使用=伪造金融票证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牵连犯。【假卡】
(3)以虚假身份骗领信用卡+使用=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牵连犯。【假卡】
(4)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三个月仍不归还,定信用卡诈骗。
(5)司法解释:以非法方式获取他人银行卡信息资料+使用=信用卡诈骗。
(6)盗窃微信、支付宝的信息资料+使用=盗窃罪。【微信支付宝】
(7)盗用他人蚂蚁花呗/蚂蚁借呗+使用=贷款诈骗罪。【蚂蚁花呗借呗】
7、贷款诈骗罪
(1)行为结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诈骗银行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8、保险诈骗罪
(1)行为结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使自己或者第三者获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
考点5:妨害社会管理罪
1、妨害公务罪
(1)结合犯
a.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本罪=前罪
b.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本罪=前罪
2、袭警罪
(1)行为结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警察。
3、招摇撞骗罪
(1)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定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
(2)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最。
(3)冒充警察抓赌抓嫖,构成招摇撞骗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4、窝藏、包庇罪
(1)窝藏:帮助行为人逃匿(新增——保证人知情不报,构成窝藏罪)
(2)包庇:作假证明。(新增——帮助行为人从宽处罚)
5、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1)保管赃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保管作案工具:帮助毁灭证据罪
(3)销赃行为不考虑数额(本罪保护的法益系司法活动的追赃活动)
6、虚假诉讼罪(***不熟悉)
(1)实施本罪,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构成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执行判决罪、贪污罪的,择一重罪。
(2)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实施本罪的。构成本罪共犯,同时构成滥用职权罪、民事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失职罪。
(3)其他诉讼参与人与他人通谋的。构成本罪的共犯,同时还构成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7、毒品犯罪
(1)贩卖毒品罪:代购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
情形一:代购收取金钱。有没有牟利目的。
情形二:代购收取毒品。有没有贩卖目的,即中间商赚差价。
(2)运输毒品罪:既遂标准为毒品离开原存放地,发生较长距离的位移。
考点6:贪污贿赂罪
1、贪污罪
(1)行为结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骗取、侵吞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盗、诈、侵+利用职务便利)
(2)贪污贿赂罪和共犯
a.情形一:乙构成贪污罪的实行犯,甲构成贪污罪的帮助犯。
b.情形二:甲构成诈骗罪的实行犯,乙构成诈骗罪的帮助犯。(给补助资格)
c.情形三:甲乙成立贪污罪的共犯,甲是实行犯,乙是帮助犯;甲乙成立诈骗罪的共犯,乙是实行犯,甲是帮助犯(内外勾结骗取保险金)
d.情形四:乙构成贪污罪的实行犯,甲构成贪污罪的实行犯。(有权限的人直接给发钱)
2、挪用公款罪
(1)行为结构:挪出行为+归个人使用(355,非法3w,营利5w,一般活动5w且超过三个月未还)
(2)挪用公款罪与身份犯
乙谎称看病实际贩毒,让甲挪用公款,两周后归还。乙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教唆犯(而非间接正犯,因为乙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甲无罪。
3、受贿罪
(1)行为结构:利用自己的职务行为,结成不正当的对价关系
(2)既遂问题:只要求在事实上建立占有,不要求在民法上取得财物的所有权。
(3)罪数问题
受贿罪+徇私枉法四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牵连犯,择一重罪论处
(4)受贿罪和贪污罪的区分:看财物的属性
(5)受贿罪和贪污罪的联系:即减少债务行为。贪污罪和受贿罪,重罪吸收轻罪。
4、行贿罪
(1)行为结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5、斡旋受贿
(1)中间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工作关系):先考虑(斡旋)受贿罪
(2)中间人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司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6、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7、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想象竞合
8、除了三个罪不要求谋取不正当利益(普通的受贿罪、单位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其他都要求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