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居民纳税人都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虽然符合某些条件的纳税人的确可以不用办理年度汇算,但税务专家建议,为了详细了解自己的纳税情况,最好都在申报期,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
比如说,居民个人纳税人在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每个月都会预缴一笔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这些预先缴纳的个税与全年“综合所得”加总后计算的真实个税会有差异。如果不办理年度汇算,多缴纳的个税就无法退还;而少缴纳的个税不去补齐,则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被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以下四种情形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普遍情况:
情形一: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工资薪金的居民个人,合并收入后很可能适用更高或更低的税率,需要补税或退税,因此要进行年度汇算。
比如王先生,2019年上半年月均工资5000元,不需要缴纳个税。下半年跳槽到新单位,月工资上升至20000元左右,年度汇算后发生税率跳档,就需要补税。
又比如李先生,2019年从两家公司取得工资,每月各30000元,并从一处工资中个人缴付“三险一金”45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李先生的两处工资在月度分别预扣预缴个税时,合计共预缴个税75360元。年度汇算合并收入计税后,产生税率跳档,李先生的度应缴个税变为128880元。因此,李先生需通过年度汇算补税53520元。
情形二:从一个单位取得工资薪金的居民个人,每月都预缴所得税,但从全年看,并未完全享受足额6万元的年度减除费用,因此要进行年度汇算。
比如韩小姐,2019年9月开始工作,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9月至12月预缴个税360元。从全年看,韩小姐仅享受了2万元(4×5000元/月)的减除费用,未充分享受全年6万元的减除费用。因此,年度汇算后,韩小姐可申请退税360元。

情形三:在2019年度中,符合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居民个人,填报后会获得退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
比如张先生,他在2019年中拿到上海户口之后,就立即买了套房子并进行了贷款。贷款之后,他每个月可以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因此在年度汇算时,他可获得退税。
情形四:除了工资薪金,还有劳务报酬、稿酬或特许权使用费等多项收入的个人,需要进行年度汇算。这些收入不管有没有预缴税,汇算时都可能产生退税或补税。
比如吴小姐,去年2月份拿到出版社一笔2200元的稿酬,这家出版社帮她预缴了196元的个税。现在,经过年度汇算,由于吴小姐的年收入不到6万元,不需要缴纳个税,她可以获得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