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中国人民大学】西方哲学史(字幕|全64讲)张志伟〈附德国哲学选读〉

2023-03-06 10:50 作者:酱橙子吃橙子  | 我要投稿

康德人(知性)为自然立法

物自身可以脱离人的存在而存在,那么它究竟存不存在,属于一个“不可说”的问题。

所有事物都从我的意义上理解,万事万物都加入了“我”的影响才形成。但物自体与“我”无关,故不可说。

这是康德对确定性的强调与对形而上的质疑,也是康德对矛盾的回避。他将矛盾推出来纯粹理性之外。

引出后世哲学问题:物自体如何进入理性

哥白尼式革命 先天的经验对象

从经验论和二元论出发

问题:经验论唯理论都无法证明科学知识的必然性

科学知识:后天经验 先天形式

如果知识要有普遍必然性则不能来源于后天感觉经验,必须来源于先天

后天先天 经验理性无法调和


真理的符合论:知识必须符合对象

康德:如果知识必须符合对象,无法解释外部事物如何进入头脑(笛卡尔二元论),即使可以也无法解释普遍必然性,因为对象刺激感官产生感觉经验→经验论

康德提出对象必须符合主体的先天认识形式,主客体关系颠倒

你不能把你看到的作为世界的全部。

→你只能看到你的先天认识形式能够看到的,事物自身如何永远无法知道→物自体不可知


康德为认识划界

我不得不限制知识,以便为信念留地盘。

——纯粹理性批判序

如果一切视为现象,认识能力深入到所有领域则意味着没有自由。


人是有限理性的存在

——纯粹理性批判

人同时是两个世界的成员,受两个世界的法则约束。


柏拉图:现象(可感)不可知,本质可知(不可感)

康德:现象可知,本质不可知

康德的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

康德的实践在道德范畴内,理论理性是认识的能力,实践理性是道德的能力。

人是目的,不是手段。

在什么情况下,一种目的能成为对所有有理性者都要有效的目的?那就是理性自身,是自在的目的。

理性为自身立法。

每个有理性者的意志的观念的观念都是普遍立法意志的观念。

第三公式:自律性公式

当我按照理性法则去做,我不是被动受到某种法则支配而是出于自身目的而行动,自己立法自己遵守。

自由:出于自身内在必然性行动,自由就是自律。

→当普世地把自由理解为想做什么就做,我们就会在背后发现利益与欲望的原因,那么就不再自由。

知性(人)为自然立法,理性为自身立法。

康德强调实践理性的优先地位。

如果理论理性统帅实践理性,意味着没有自由。理论理性讲究必然,扩大到实践理性则没有“应该”,没有道德。

人的动机超越经验限制。

问题:实践理性的动机落实到行为受到自然法则限制,如何协调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关系?

必然领域与自由领域的冲突

康德具体化为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

幸福的目标与道德的目标(德性)如何协调

1.德性是配享幸福的前提。

2.在此前提下能享受幸福为至善。

【中国人民大学】西方哲学史(字幕|全64讲)张志伟〈附德国哲学选读〉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