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西方哲学史(字幕|全64讲)张志伟〈附德国哲学选读〉

康德人(知性)为自然立法
物自身可以脱离人的存在而存在,那么它究竟存不存在,属于一个“不可说”的问题。
所有事物都从我的意义上理解,万事万物都加入了“我”的影响才形成。但物自体与“我”无关,故不可说。
这是康德对确定性的强调与对形而上的质疑,也是康德对矛盾的回避。他将矛盾推出来纯粹理性之外。
引出后世哲学问题:物自体如何进入理性
哥白尼式革命 先天的经验对象
从经验论和二元论出发
问题:经验论唯理论都无法证明科学知识的必然性
科学知识:后天经验 先天形式
如果知识要有普遍必然性则不能来源于后天感觉经验,必须来源于先天
后天先天 经验理性无法调和
真理的符合论:知识必须符合对象
康德:如果知识必须符合对象,无法解释外部事物如何进入头脑(笛卡尔二元论),即使可以也无法解释普遍必然性,因为对象刺激感官产生感觉经验→经验论
康德提出对象必须符合主体的先天认识形式,主客体关系颠倒
你不能把你看到的作为世界的全部。
→你只能看到你的先天认识形式能够看到的,事物自身如何永远无法知道→物自体不可知
康德为认识划界
我不得不限制知识,以便为信念留地盘。
——纯粹理性批判序
如果一切视为现象,认识能力深入到所有领域则意味着没有自由。
人是有限理性的存在
——纯粹理性批判
人同时是两个世界的成员,受两个世界的法则约束。
柏拉图:现象(可感)不可知,本质可知(不可感)
康德:现象可知,本质不可知
康德的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
康德的实践在道德范畴内,理论理性是认识的能力,实践理性是道德的能力。
人是目的,不是手段。
在什么情况下,一种目的能成为对所有有理性者都要有效的目的?那就是理性自身,是自在的目的。
理性为自身立法。
每个有理性者的意志的观念的观念都是普遍立法意志的观念。
第三公式:自律性公式
当我按照理性法则去做,我不是被动受到某种法则支配而是出于自身目的而行动,自己立法自己遵守。
自由:出于自身内在必然性行动,自由就是自律。
→当普世地把自由理解为想做什么就做,我们就会在背后发现利益与欲望的原因,那么就不再自由。
知性(人)为自然立法,理性为自身立法。
康德强调实践理性的优先地位。
如果理论理性统帅实践理性,意味着没有自由。理论理性讲究必然,扩大到实践理性则没有“应该”,没有道德。
人的动机超越经验限制。
问题:实践理性的动机落实到行为受到自然法则限制,如何协调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关系?
必然领域与自由领域的冲突
康德具体化为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
幸福的目标与道德的目标(德性)如何协调
1.德性是配享幸福的前提。
2.在此前提下能享受幸福为至善。